近几日同学和网友纷纷转发给我一篇声称“雾霾”是“核雾染”的马可安先生的新博文,看来流传相当广。这位马先生2014年曾在我博文(20140112)下面评论,因此我和他争论,为此还另发了一篇博文(20140120)回复。但一年多后,这次马先生发表了新博文,其中居然歪曲引用我2013年发表的科普性文章“为什么会‘灰霾’”(《大学科普》2013年第3期第85-87页)中的文字来支持他的博文。为此我非常反感,不得不读他的新博文,并写本文。请各位网友看到马的新博文时,转发我的“评判”博文。
马先生博文说我在文章“‘为什么会雾霾’文中提到,发生雾霾三个条件都必须同时满足:
一,PM2.5粉尘污染严重;
二,气流稳定,不利扩散;
三,适当的湿度。”
小差错不说了,单说用红色标出的“粉尘”两个字,按我看就是不可容忍的篡改!自2011年11年开博起,我写有关空气污染的博文接近170篇了。自始至今强调,灰霾或雾霾里的细颗粒物主要是“二次”污染物。即它们不是直接从烟囱口排放的,而主要是由从烟囱口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在适当气象条件下转换成的细颗粒物。具体地说主要是硫酸盐、硝酸盐和可溶性有机碳。但污染气体是不可能沾染放射性的,不符合马先生的理论需要,因此他加上了“粉尘”两字。为自己目的,篡改引用他人文字,还能相信他的理论吗?
(我在2012年投稿,2013年《大学科普》出版的文章“为什么会‘灰霾’”里写过:发生灰霾必须有三个条件同时满足:(1)PM2.5污染严重;(2)气流幅合稳定,不利于扩散;(3)合适的湿度。之后我在一篇博文(20131124)里说明了2012年写的科普性文章有一定局限性,在有关湿度等问题方面应适当更新。见下面文字:
“。。。应当修改的至少有以下几点: (1)“…但综合我国观测工作,尚未出现相对湿度低于50%发生灰霾的情况”,应当更正了。我后来写博文“霾不是雾,水汽不是最重要的”就说明雾主要是自然过程,霾主要是污染。而且根据各地开展的PM2.5监测结果和气象数据,说明灰霾在湿度为40%左右时也能发生。 (2)“相对湿度变化时,霾雾可以互相转化。”这个说法可能只对一半。特别是重霾已经发生,然后相对湿度降低时,PM2.5的浓度未必会迅速随之降低的。已经几次发现,PM2.5浓度起伏,有时和相对湿度的起伏不十分相关的情况。 (3)“气流幅合稳定,不利于扩散”应当改写为“气流幅合停滞,混合层厚度较簿”。因为已经发现各地重霾污染时,常对应较簿的混合层厚度。但望出去灰蒙蒙一片,本身就说明在混合层内,扩散条件是较好的(中性和弱不稳定)。” )
我没有核辐射和矿产地质等基础,所以不和马先生讨论有关核辐射的问题。但是,他引用我科普文章的目的是在湿度上做文章,他的“论述”主要是质疑为什么湿度不太高,或者在比较干旱的乌鲁木齐和乌兰巴托等地也会发生重霾(灰霾或雾霾)污染;但受到辐射的“粉尘”可能在低湿度时吸湿,因此来“合理推测”为“核雾染”。我正在汇集材料写博文“评判”他的谬论。包括联系科学网好友乌鲁木齐的张学文老师。但因为另外有事,要过几天才能写完上传(本博文之二)。
2016年1月6日补:本博文之二已经上传:“核雾染”马可安先生新博文评判之二
相关专题:重霾围城 谁是罪魁祸首?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蒋大和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609047-945971.html?mobile=1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