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刚
读史笔记:欧洲委员会与欧盟的真实关系
2024-8-6 07:18
阅读:1967

1949年5月5日,由英国发起,联合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瑞典、挪威、丹麦9国在伦敦签订《欧洲委员会法规》,正式成立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请注意这个时间点,当时还没有联邦德国。直到18天以后,即1949年5月23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才诞生)。该组织总部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在巴黎设有办事处。尽管欧洲委员会的创建要早于欧盟的前身欧共体,但其中文简称“欧委会”现在已被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挪用,从而给我国媒体和受众带来了诸多困扰。欧洲委员会最初的目标是成立一个欧洲范围内的政治-经济联合体,不过1991年以后,很大一部分(尤其是经济)职能转给了欧盟,逐渐演变为一个主权国家间合作的国际组织,其作用仅仅是维护欧洲的人权、民主和法治。其实,欧洲委员会功能的蜕变正是英法长期博弈的结果(最终被掏空,徒具外壳),日本称其为“欧州評議会”,这可能就是该组织目前存在感比较低的原因吧。最近一次大的行动是在2022年3月16日,欧洲委员会正式宣布将俄罗斯排除出该组织。

尽管德国二战战败,但其工业潜力仍不容小觑。1949年5月联邦德国成立后,以法国为首的欧陆国家出于约束兼利用,以及抗衡英美之多重目的,急欲拉其入伙、另起炉灶。1950年5月9日,法国外长舒曼发表声明,建议法德两国建立煤钢共同体(史称“舒曼计划”)。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6国根据“舒曼计划”在巴黎签订《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决定建立煤钢共同市场,1952年7月25日该条约生效。1957年3月25日,上述6国政府的首脑和外长,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1958年1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成立。1967年7月,3个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1991年12月,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EU)正式诞生,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

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后,欧盟正式取代和继承了欧共体,具备了国际法主体的资格。2012年,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二战后法德两国的和解构成了欧盟成立的基础,同时也为欧洲带来了持久的和平。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名单从略),由于这些成员国已将部分国家主权交给欧盟(主要是在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等经济领域,此外各国的外交政策也受欧盟的约束),使得欧盟看起来很接近一个联邦制国家(主权实体),这一点是与欧洲委员会大不同的。顺便提一下,英国后来迫于形势,放下身段,好不容易在1973年加入了(欧盟的前身)欧共体,却又在2020年退出了,4年后的今天又开始反悔,着实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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