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四清
施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不应一刀切 精选
2022-9-24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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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些博导的学术水平较低、责任心不强,其指导的博士生科研能力堪忧,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较差,且让自己熟悉的专家评审论文,再加之论文答辩场时较普遍的“高抬贵手”行为,这导致不少水货论文通过了答辩,未达标的博士拿到了学位。

于是乎,为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和博士生培养质量,国家有关部门启动了治理行动——施行学位论文盲审制;目前,这一制度渐成星火燎原之势。

诚然,这一制度对提高论文的表观质量,诸如行文规则、格式结构、逻辑关系等质量,确有裨益;然而,其对提升论文的内在质量——创新性和意义,并无多大帮助。更可怕的是,某些匿名评审专家,借盲审之便利,对与己不同的新思想大加鞭挞,对推翻以前认识的原创工作痛下杀手,甚至公报私仇。这会严重阻碍科技的实质进展,成为高创新性工作(特别是原创工作)的拦路虎。我这些顾虑,并非是传说,而是已成为事实。

要全面施行匿名评审制,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评审专家普遍具有较高的学术鉴赏力,即能鉴定哪些是真正的原创工作、较大改进式工作、较小改进式工作或糟糕工作,二是普遍持有公正公平的责任心。然而,目前我国大部分专家并不同时满足这两个前提条件或仅满足两者之一。更令人担忧的是,对原创工作,不少专家往往因自己的认知局限和(或)利益冲突,给出极其负面的评价,以至于让博士生无故延期毕业。

一般说来,追求实质创新尤其是原创的博导,不仅创造力强且严于律己,而且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门下的博士生。若这样的博导判断博士生的学位论文未达标,除督促其补充工作和深化研究外,还会字斟句酌地修改论文的行文和表述,甚至还会邀请同行帮忙审查论文;在自己对论文不满意的情况下决不会送外审,也不会邀请那些“南郭先生”、“好好先生”当答辩委员会委员。因此,对长期学术严谨的博导团队,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学位论文评审—答辩环节,给予其一定的自由选择权。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全面施行匿名评审制得慎之又慎,以免阻碍真正的原创工作面世,而这才是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亟需的。我能理解国家有关部门施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的初衷,但不论具体情况搞一刀切就不是明智之举,毕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实质性创新很难,重大原创更难,而博士生是从事之的生力军。纵观科学史,诸多原创大都源于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或后续深化工作。为让我国未来的原创之花盛开,应给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制开一个口子,即对那些确有原创苗头或已做出初步原创工作但亟需完善的博导及其博士生,单位主管部门应和其协商以确定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若觉得此招儿较麻烦,则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申诉机制和仲裁机制,以保障被评者的合法权益。如此,可最大程度地保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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