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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之CSC vs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已有 6793 次阅读 2015-8-21 22:18 |个人分类:关注的问题|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关注:

1) 出国留学/访学经费来源的种种渠道

2) 国内外相关专业的合作导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国际(地区)合作项目专栏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2/




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2/tab161/info47945.htm



 


外专局

  以项目派人

http://www.safea.gov.cn/intro/jgsz.shtml

 


摘录:“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01年开始设立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2014年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该项目旨在支持中国科学家在重大前沿科学问题上与国外同行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主要资助围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先资助领域开展的合作研究、结合我国迫切需要发展的研究领域开展的合作研究、我国科学家组织或参与的国际大型科学研究项目或计划以及利用国际大型科学设施与境外合作者开展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从而鼓励中国科学家开展创新性研究、提升合作层次。2014年度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全国资助100项,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据了解,本项目除了与其他项目一样,有必要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要求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特殊要求,首先是应当充分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合作双方应具有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基础(如共同发表论文、较长期的人员互访交流等);其次是属于重点项目,必须有重点项目的研究体量



申请人应根据各科学部在《指南》中发布的鼓励研究领域,围绕重要科学问题提出创新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充分体现合作的必要性和互补性。

合作双方应具有长期而稳定的合作基础(如已合作发表研究论文、较长期的人员互访交流等),对方应对合作研究给予相应的投入。合作研究过程中要注重成果共享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014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共收到申请689项,资助105项,资助经费3亿元,平均资助强度为286万元/项,资助率为15.2%。

2015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计划资助100项,资助强度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5年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三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的依托单位科学技术人员。

合作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境外从事科学研究,并独立主持实验室或重要的研究项目;

(2)具有所在国(或所在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申报附件材料及要求: 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英文申请书:可在ISIS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并作为在线填报申请书的附件一并提交。

(2)合作协议书:申请人应提供有合作者双方共同签字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不可用只有单方签字的信函替代。协议书必须涵盖:①合作研究内容和所要达到的研究目标;②合作双方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③合作研究的期限、方式和计划;④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⑤相关经费预算等事项。 具体要求参照《合作协议书》范本。网址如下: http://www.nsfc.gov.cn/nsfc/cen/gjhz/cjwt/cjwt2011-10-26-06.html 

(3)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

(4)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当外方合作者无法在英文申请书上签字时,可由一封本人签名的确认函代替。确认函需外方合作者在其大学或研究机构的正式信函用纸上打印,信函用纸上应包含外方合作者所在工作单位信息,如大学或研究机构标志、单位名称、具体联系方式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必须提供其完整准确的通讯地址和联系信息,同时需明确合作题目、合作内容、合作时限、成果共享约定等内容。外方合作者应在确认函中明确表明已阅读过英文申请书并同意其内容。

2015年度重点合作研究项目鼓励研究领域

数理科学部鼓励研究领域

(6)先进材料物理

(7)复杂介质中的声学关键科学问题

(8)低维体系量子输运  

(9)高性能粒子探测器的研究

(11)磁约束聚变测量诊断相关物理与技术研究

(12)新能源中的物理问题

(13)依托国内或国外大科学装置开展的合作研究


化学科学部鼓励研究领域

(1)表界面化学与过程及机理

(3)分子组装、结构与功能

(4)理论与计算化学

(5)与生物、能源、资源相关的材料化学新体系

(6)绿色化学反应、过程与工艺

(7)天然产物化学与药物发现

(8)环境污染化学与调控

(9)化学生物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鼓励研究领域 

(1)能源材料

(2)纳米材料及器件

(3)生物医用材料

(4)高性能结构材料

(5)资源循环与清洁冶金

(6)先进制造

(7)能源高效利用和环境

(8)高效电力电子系统

(9)水资源与水环境

(10)城市水环境与水质安全

(11)土木工程防灾

(12)深海工程



摘录:

http://en.csc.edu.cn/About/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基金委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

      基金委的任务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 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 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况等。

 


申请及录取流程

   


查阅2015年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详见“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互换项目院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通过各受理单位转发或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2015年各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15-115日申请,3月公布录取结果。



http://www.csc.edu.cn/Chuguo/aa83f7198a82419499386d43a0afbb29.shtml


第十二条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第十三条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第十四条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第十五条 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附:选派工作流程

选派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4-11-13 信息来源: 人气:97871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15日前

准备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15-15

申报

申请人网上报名;推选单位审核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

“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人员申请由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详查阅受理单位一览表)。

3

120日前

提交申请

受理单位向留学基金委提交书面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同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

2-3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受理单位。

5

4月起

语言准备

外语未达到合格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

留学人员需自行联系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点击查阅各培训部联系方式

6

办理派出手续

1.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

2.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

3.联系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7

报到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单位名称受理机构名称代码受理范围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325本系统010-82105696/82105695010-82106753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100081柳萌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工作部办公室489本系统010-62064358/61935005010-62045398北京市8009信箱50分箱100088杨伟
人事教育部489本系统0816-24847460816-2281312四川省绵阳市919信箱10分箱621999蒋欣


附: 要求提供的材料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附: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办法

http://www.csc.edu.cn/Chuguo/6997a1ef92cf4e51a0d59810d1e40b07.shtml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配合国家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利用现有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一批国内高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以创新型培养模式及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的国际合作项目。

一、实施办法

项目选拔采取以先认定项目再确定人选方式进行,人选依托项目派出。

    国外合作机构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国内外双方签有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各单位先行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请将单位公函及《申请书》一并邮寄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推荐人选。

二、项目申

2014年项目申报时间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次受理时间为510-15日,第二次为1010-15日。

三、项目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申报单位现场陈述、答辩方式进行。项目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

四、项目管理

       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每年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执行情况总结,汇总典型案例,发掘创新成果,总结合作经验,完善培养方案。

五、联系方式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3949;传真:010-66093945;邮箱:mjing@csc.edu.cn;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3层(100044)。





 


注意: 本表所列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派出渠道”系指申请人为落实国外接受单位选择利用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申请人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渠道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派出渠道”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请在“派出渠道”中选择具体合作渠道名称,例如: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合作渠道。

       
                                 
序号
项目名称
派出渠道
选派类别
留学国别/地区
申报时间
受理单位
评审时间
录取时间
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
联系电话
1国外合作项目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美国4-8月留学基金委8-12月次年4-5月美大事务部潘荣杰66093951
2国外合作项目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 访问学者美国3-6月留学基金委6-12月次年4-5月美大事务部潘荣杰66093951
3国外合作项目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美国4-8月留学基金委8-12月次年4-5月美大事务部潘荣杰66093951
4国外合作项目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硕士生) 硕士研究生美国3-6月留学基金委6-12月次年4-5月美大事务部潘荣杰66093951
5国外合作项目          美国哈佛大学奖学金项目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美国待定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及211工程建设高校待定待定美大事务部王国鹏66093947
6国外合作项目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奖学金项目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美国3月20日至4月5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及211工程建设高校4-5月5月美大事务部王国鹏66093947
7国外合作项目          美国芝加哥大学硕士生项目 硕士研究生美国3月20日至4月5日留学基金委4-5月5月美大事务部张继桥66093557
8国外合作项目 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访问学者不限待定留学基金委待定待定美大事务部王国鹏66093947
9国外合作项目          美国耶鲁大学生物医学世界学者项目 博士研究生美国3月20日至4月5日留学基金委4-5月5月美大事务部王国鹏66093947
10国外合作项目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动物医学领域博士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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