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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去学校是去接受文化教育的,但要避免期间可能受到的身体或精神的
人为伤害,校方和学生都要把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
一 是制度上要捕捉伤害苗头
学生受人身伤害包括轻生是有征兆的,而且危险一般积累了数天数月较长时间,
制度上要捕捉事故苗头,“可能的孩子受虐待”必须马上报告【1】,
由家长和学校联合杜绝危险因素【2】。
二 是防止学生间霸凌
学生对学生的伤害。我们上学时可能经历过,小视频里也经常有。
也要小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三 是防止老师欺凌
禁止虐待,或者欺凌(作业太多,羞辱, 发动学生攻击等)学生。
四 是学校应防范危险品可能带来的伤害
学校应该加强对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需要时对医院和公安机关,告之本单位是否有有毒有害物品;
对事故或涉案场所及物品及时保存现场。
学校的相关责任应该上升到法制的高度,比如可写入教育法规,
从逻辑上确立校园里生命安全保护的地位高于文化知识的教育。
保护儿童利益在美国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头等重要的事,
其教育和保护相关和法律法规值得借鉴【1,3】。
【2】科学网—父母是子女教育的第一负责人 - 徐明昆的博文 (sciencenet.cn)
【3】科学网—美国以差的初等教育支撑了最好的高等教育? - 徐明昆的博文 (science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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