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安
【陈氏微博】离婚时,请把房子带走
2011-8-12 22:11
阅读:3147
标签:房子, 结婚, 离婚
  最高法新出台了关于离婚的解释。
  说由离婚一方父母当初首付并按揭的房子,离婚后还归原来的那一方,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本来中国人结婚怕被分走一半房子都怕得不敢结婚了,这下,有点房产的人敢结婚了,而且,父母亲也敢投入血本了,反正真不过了,房子还是自己的。
  
  当然,离婚的激情也应该增加了不少。
  
  想起两句语录:
  1,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
  2,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坟墓也是有墓主的,不是大家共同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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