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焜先生“信息思维论”质疑
霍有光
(西安交通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陕西 西安710049)[1]
[摘 要]邬焜先生“信息本体论”规定的“间接存在(信息=不实在)”,是和“直接存在(物质=实在)”相对的一个范畴,间接存在(如水中月)≠直接存在(如月亮);并将信息(间接存在)分为客观信息(事物本体在水中的影像,如水中月)和主观信息(精神)。得出所谓“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的定义,其推理本身就是违背逻辑常识的。“信息哲学”定义“信息思维”是关于“不实在、间接存在(信息场、中介粒子场)”的“思维”;而“物质思维”仅是一个毫无存在价值的摆设,因为“物质=客观实在=实在=直接存在”,即物质本体是没有可被认知的信息的。然而,邬先生采用的古今中外的范例,都是与“信息思维”的定义背道而驰的,统统都是关于“物质思维”或关于“实在的思维”,而不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是关于“直接存在(物质)”的思维,而不是关于“间接存在(中介物)”的思维!传统哲学物质范畴的地位,被所谓“客观信息”冒名顶替了。
[关键词]信息哲学,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信息场,中介粒子场,邬焜
[中图分类号]N0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邬焜先生在《信息哲学》第8编用了4章的篇幅讨论了“信息思维论”问题,[1]P396-470所讨论的问题都与“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的定义不符,都是指鹿为马,背道而驰。或者说都与“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无关,即离开了“信息思维论”的对象是“客观不实在(中介物)、间接存在(客观信息、不实在)”的开篇厘定,谈的都是关于“客观实在(物质)、直接存在(实在)”的思维问题,使传统哲学里物质(实在)范畴的地位,被所谓客观信息(不实在)鹊巢鸠占了。
一、“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的研究对象与逻辑问题
邬先生的《信息哲学》一共包括6论,其开篇的“信息本体论”是“信息哲学”的理论基础,显然如果立论要符合逻辑,那么“信息思维”只能是针对“信息本体”进行思维,否则便是牛头不对马嘴。
邬先生说:“物质和能量都是‘实在’、‘直接存在’,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都是关于直接存在的思维。信息则是‘不实在’、‘间接存在’,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1]P424“我所提出的‘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以及‘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就是按照辩证哲学的过程论的理论来恰当地建构哲学认识论体系的一种尝试。”[1]p167“我对信息本质的界定是从物质世界自身显示自身的层面上,以及信息与物质在存在方式上的根本区别的尺度上着眼的”。[2]p52——为了弄清邬先生的这些阐述与说明,必须用他“信息本体论”的“存在领域的重新分割”来诠释,参见表1:
表1 邬焜先生“存在领域的重新分割”理论及其点评
邬焜先生“存在领域的重新分割”理论 (见[1]38) | 点评 |
我们说,天上有一个月亮,水中有一个月亮。天上的月亮是实在的,水中的月亮是不实在的。水中的月亮的存在是因为天上的月亮的存在,前者是后者的“影子”。这样,我们便在实在的月亮和不实在的月亮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对应相关的关系。我们完全可以从这种相关对应的关系出发,把实在的月亮叫做直接存在的月亮,而把不实在的月亮叫做间接存在的月亮。这样,我们便把实在和直接存在看成是同等程度的概念,把不实在和间接存在看成是同等程度的概念。从间接存在的角度来看,间接存在是直接存在的反应(广义的),从直接存在的角度来看,间接存在是直接存在的显示。意识是一种反映,在意识之外有一个直接存在的对象,在意识中有一种关于这个对象的模写、知识。因此,主观存在归根到底是反映直接存在的一种间接存在。 直接存在就是我们对物质范畴的一个具体规定,而间接存在则可以用现代科学中的“信息”概念来规定(关于这一点下一节将予以详论)。 根据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列出如下四个新的表达式: 物质=客观实在=实在=直接存在; 不实在=客观不实在+主观不实在(精神)=间接存在=信息; 客观不实在=客观间接存在=客观信息; 主观不实在=主观间接存在=主观信息。 | ①实在≠不实在。(因为:“天上的月亮是实在的,水中的月亮是不实在的。”这两种“存在”没有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两者异体异物。) ②直接存在≠间接存在。(因为:“把实在的月亮叫做直接存在的月亮,而把不实在的月亮叫做间接存在的月亮。”) ③“信息思维”的对象不是物质本体(直接存在)。(因为:“物质=客观实在=实在=直接存在”,物质本体是没有任何信息的!) ④“信息思维”的对象是“间接存在”、“不实在”的“客观信息(如水中月)”,它是物质本体(如月亮)在中介物里的影像(如水中月)。“客观信息”是第一性的,“主观信息”是对“客观信息”的认知。 ⑤信息(即客观信息=中介物)≠物质本体 |
图1 邬焜《信息哲学》(商务印书馆,2005,第38页)关于“直接存在(月亮)”与“间接存在(水中月)”的定义及其与信息的关系
不难看出,邬先生通过“存在领域的重新分割”即厘定出“两种存在”,实际上也确立了“两种本体”:一种是物质本体,譬如“直接存在”“实在”的“天上的月亮”。一种是“第三者(物质本体在中介物里的‘自身显示’或影像)”,譬如“间接存在”“不实在”的“水中的月亮”。
①根据“信息与物质在存在方式上的根本区别”以及表1“四个新的表达式(即四个等式)”,不难得出“三个不等式”:实在(如月亮)≠不实在(水中月);直接存在(物质本体)≠间接存在(中介粒子场、第三者);信息(客观信息、自在信息)≠物质本体。这“两种存在”、“两种本体”没有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信息思维的对象不是“直接存在”的物质,而是那个“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中介物)”。若按照“信息本体论”中“存在领域的重新分割”的这个经典实例,[1]P36-38就是说“信息思维”的对象不是“直接存在”的“月亮(事物本体)”,而是那个“间接存在”的“水中月(中介物、第三者)”。(表1)邬先生说:“主观信息是对客观信息的把握或创造的形态”,[1]p102 即第二性的“精神(主观信息)”以“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为“把握或创造”的对象,排出了对“客观第一性”的物质本体的认知,使“客观信息(自在信息)”获得了“客观第一性”的地位。
②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按照“信息本体论”来解读,所谓“物质和能量都是‘实在’、‘直接存在’,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都是关于直接存在的思维”,其实是与“信息本体论”水火不容的!因为,“实在”、“直接存在”的事物本体(如天上的月亮)是没有思维或认知的内容(信息)的,信息寓于“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水中月、中介物)”里。(表1)否则,如果“天上的月亮”和“水中的月亮”可以获得同样的认识论效果,即“关于实在的思维”=“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那么提出“信息本体论”和“信息思维论”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呢?岂不是荒谬地变成了“实在=不实在,直接存在(月亮)=间接存在(水中月)”了吗?其实邬先生试图确立“信息哲学”所谓“元哲学、最高哲学、第一哲学”的地位,[2]p52提出“认识发生的信息中介说”、“哲学认识论的信息中介论”,就是准备用来替代传统哲学(马哲)的。
那么所谓“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邬先生首先将“间接存在”的“信息”,分为两种:
(1)“客观信息”——其依据是“水中的月亮是不实在的”、“完全可以”“把不实在的月亮叫做间接存在的月亮”。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虽然人们可以通过直接观察,举头望明月,却得不到任何信息;只能通过间接观察,低头看“水中月”才能获得信息。因为作为“直接存在”的“天上的月亮”自身没有“特定编码结构”,只有“间接存在”的“水中月”才有“特定编码结构”。[1]p36-38 也就是说,“客观信息”寓于“间接存在”的“水中的月亮”里。“客观信息”又称“自在信息”,它从“宇宙开端(宇宙时为零)”开始演化,[1]p222所以“客观信息”是变相的“客观第一性”的信息!(图1)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只有客观第一性的物质发生进化或退化(“同化和异化”),信息(精神)是人类认知物质本体(客观世界)的第二性的产物。因此,无论从逻辑还是从实践角度来考察,“客观信息自身(如水中月、镜中花)”不能发生“同化和异化”;退一万步讲,即便月亮、花朵自身发生“同化和异化”作用,也与“水中月、镜中花”是否发生“同化和异化”作用毫不相干。
(2)“主观信息(精神)”——是主体对“物质本体在中介物里的影像(信息场、信息同化与异化)”的认知。因为与“精神”有关,人们不难理解,它应该是第二性的。
为了更好地说明客观信息和主观信息的关系,邬先生通过图2给出了“信息的哲学分类”。[1]p60信息进一步分为:
图2 信息的哲学分类表(参见邬焜《信息哲学》第60页)
①自为信息,即“信息的主体直观把握”。(图2)必须提醒的是,这里所谓“直观把握”的对象是“客观信息(自在信息)”,即主体(人类)认知的对象是“间接存在(物质本体在中介物里的影像)”而不是“直接存在(物质本体)”!
②再生信息,即“信息的主体创造”。(图2)需要指出的是,主体(人类)不能创造具有“客观第一性”属性的“客观信息”,因为它先于人的生命与认识活动之前而“自在(宇宙时为零起开始演化)”。只能能动地认知已经“直接存在”的物质本体(包括中介物)的属性与规律(信息),不能违背客观规律随意的“创造”信息。
通过图2这幅“信息的哲学分类表”可以看出,“信息哲学”与认知物质活动(演化)没有关系,宗旨是认知信息活动(演化)。邬先生在解释这幅图时,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邬先生说:“自在信息是客观间接存在的标志,是信息还未被主体把握和认识的信息的原始形态。在这个阶段里,信息还只是以其纯自然的方式,自身造就自身、自身规定自身、自身演化自身,从而展开其自身纯自然起源、运动、发展的历程。信息场以及信息的同化与异化是自在信息的两种基本形式。”[1]47“自为信息是主观间接存在的初级阶段,是自在信息的主体直观把握的形态。” [1]51这里“主体把握和认识”“主体直观把握”的对象是“自在信息(客观信息)”,排除了对物质本体的“把握和认识”。而所谓“再生信息”只不过是“人脑对感知、记忆的信息可以通过分析综合的加工改造,创造出新的信息”, [1]55 与“主体把握和认识”物质本体更是毫无关系。其二,邬先生说:“自在信息的活动是与物质活动同在的,它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存在的永恒性。” [1]60这就清楚地告诉读者,“信息哲学”认知的对象就是那个“不实在”的“自在信息(客观信息)”,而不是“实在”“直接存在”的物质本体,它“与物质活动同在”,“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存在的永恒性”,从而获得了与物质第一性“并存”的同等地位。若以“水中月”案例为例,就是说主体(人类)无论是否认知“水中月(中介物)”,“水中月”都将“展开其自身纯自然起源、运动、发展的历程”,这种“自在信息(客观信息)”的客观第一性的活动不以主体(人类)的认识活动或意志为转移,“客观信息(自在信息)”自身可以“纯自然”地“起源、运动、发展”。
概言之,“信息思维论”如果要与“信息本体论”在逻辑上保持一致,那么所谓“信息思维”,应该是针对“间接存在”的所谓“客观信息(自在信息)”与“主观信息”进行思维。(表1、图1)或者说,“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1]P424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信息思维论”企图用“客观信息-主观信息(精神)”思维来代替传统哲学(马哲)的思维,不仅矛盾与弊病百出,而且在认识(思维)论上也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邬先生在“信息思维论”中说:“在哲学的意义和层次上,信息被定义为‘间接存在的标志’,这一‘间接存在’不是别的,正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作为高度抽象的哲学范畴,间接存在(信息)是和直接存在(物质)相对的一个范畴,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和现象都可以归入这两大类存在的范围。” [1]399——那么邬先生是怎样将“信息被定义为‘间接存在的标志’”的呢?在“信息本体论”里,所谓“信息是间接存在的标志”是通过取偷梁换柱伎俩得出的!读者不妨看看邬先生的推理步骤,邬先生说“我们起码可以对信息概念划出几个基本层次”,实际是“四个基本层次(参见表1)”,[1]p45参见表2:
表2 邬先生厘定“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所采用的“偷换概念法”
邬先生“信息概念的四个基本层次” | 信息的 存在方式 | 以“水中月” 为案例可转化为 |
“1.信息是物质的存在方式,是物质的属性。这是就哲学唯物本体论的总扩的意义上对信息概念的规定。但这还不能揭示信息与其它物质存在方式和物质属性的区别。所以,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的表述上,还不可能揭示信息所具有的独特的本质。”[1]45 | “信息”与“直接存在”的“物质”相关
| “(月亮的)信息是月亮的存在方式,是月亮的属性。” (月亮的)信息赋存于“直接存在”的“月亮”里。 |
“2.信息是显示物质的存在方式、状态的物质的属性。这是就信息内容及其存在方式对信息概念的规定。这已经揭示了信息独具的质,但还停留在信息表现的现象描述上。”[1]45 | “信息”与“直接存在”的“物质”相关
| “(月亮的)信息是显示月亮的存在方式、状态的月亮的属性。” (月亮的)信息赋存于“直接存在”的“月亮”里。 |
“3.信息是物质自身显示自身的属性。这一规定虽然仍停留在对信息现象的描述上,但它已考虑了信息产生的动力。”[1]45 | “信息”与“直接存在”的“物质”相关
| “(月亮的)信息是月亮自身显示自身的属性。” (月亮的)信息赋存于“直接存在”的“月亮”里。 |
“4.信息是间接存在的标志。这一规定已经从对信息的现象描述上升到了对信息的抽象概括。”[1]45 | “信息”与“间接存在”的“中介物”相关 | (月亮的)信息赋存于“间接存在”的“中介物(水中月)”里。 |
邬先生声称“信息概念的上述四个层次的划分,为我们从哲学的角度,给信息下一个本质性的定义提供了路径”,即:“这个定义可以精确地表述为: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 [1]p45——前半句话(“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莫名其妙地用所谓第四层次(与“间接存在”相关),否定了第一、第二、第三层次(与“直接存在”相关);后半句话莫名其妙地省略了中介物(如水中月),应该“精确地表述为”:“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如月亮)存在方式和状态在中介物(如水中月、间接存在)里的自身显示。”(表2)用邬先生自己的话说就是:“水中的月亮也是客观的,它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水中的月亮却并不具有实在的特性,它只是实在月亮的一个影子,而映现或载负这个月影的水却又不是实在的月亮本身,虽然,水本身是实在的水,但水中却没有实在的月。……这样我们找到了一个‘客观不实在’的存在领域。‘客观不实在’正是对客观事物间的反映内容的指谓。在客观世界中普遍映射、建构着的种种自然关系的‘痕迹’正是储存物物间的种种反应内容的特定编码结构。正是在这一特定的意义上,我们说‘客观不实在’与标志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的存在方式具有本质的区别。”[1]p36-37 需要指出的,“信息本体论”中的“客观信息”,由于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从“宇宙时为零”开始就有了自身“纯自然”的演化史,怎么能说“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呢?明明它是第一性的,明明它是“直接存在”的事物嘛!
请读者务必注意的是,这段定义的高妙之处是让所谓“间接存在(不实在)”,摇身一变成了“直接存在(实在)”即“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如果不健忘的话,邬先生在“信息本体论”中说:“我们说,天上有一个月亮,水中有一个月亮。天上的月亮是实在的,水中的月亮是不实在的。水中的月亮的存在是因为天上的月亮的存在,前者是后者的‘影子’。这样,我们便在实在的月亮和不实在的月亮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对应相关的关系。我们完全可以从这种相关对应的关系出发,把实在的月亮叫做直接存在的月亮,而把不实在的月亮叫做间接存在的月亮。” [1]p36-38——就是说,“间接存在(客观信息,如水中月)”是事物本体(如月亮)在水中(或中介物中)的影像。稍有哲学头脑的人都能理解“月亮(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与“水中月(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两者是风马牛不相及的,把“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指鹿为马说成是“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事物本体在水中的影像)的哲学范畴”,从而实现了偷梁换柱,偷换概念。
通过上述文字游戏,邬先生对“信息思维”的又一定义是:“从现存事物的结构和关系模式、演化程序和过程模式中去把握和描述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属性的方式和方法,将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过程作为信息的载体或符码,并由此破译出其中蕴涵着的关于事物历史状态、现实关系、未来趋向等间接存在的内容的方式和方法,以及将现实对象物或信息再行人为符号化,并赋予其特定的代示关系的方式和方法便构成了信息认识方式和信息思维方式,亦即信息思维。[1]424——从这段“信息思维”的定义不难看出,邬先生悄悄地完成了“信息是不实在、间接存在”向“实在、直接存在”的概念调包!即“信息思维”的对象是:“现存事物的结构和关系模式、演化程序和过程模式”、“事物的本质、特点和属性”、“现存事物的结构、关系、过程”。遗憾地是它们统统都是“直接存在”而不是“间接存在”!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本体在中介物里的影像!信息寓于事物本体(如月亮)而不寓于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里(如水中月)!邬先生所谓“信息的载体或符码”与事物本体,两者是同体的而不是彼此不同的事物(如月亮与水中月)。所谓对“现实对象物”的认知,是对事物本体属性与规律的认知,而不是对事物在中介物中影像的认知!显而易见,这里的“信息思维论”否定了“信息本体论”,否定了“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变成了冒名顶替的“物质思维”,即鱼目混珠、借壳上市,摇身一变成为针对“直接存在”的物质本体的思维。
二、古代“思维”不是关于“客观信息(间接存在)”的思维
邬先生在“古代哲学中的信息观念和信息思维”一节中,为了说明“在人类最古老的哲学思维中孕育着人类最初的信息观念和信息思维的萌芽”这一现象,列举了大量的例证,但是这些例证统统说明“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不能成立,所谓“信息思维”实质是“关于物质本体的思维”,是关于“直接存在”的思维而不是关于“间接存在”思维:
邬先生说:“中国古代哲学,比较起古希腊哲学来更具有信息思维的特色。强调部份之间、部份与整体之间、整体与环境之间的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强调整体的结构性、关联性、协调性等等,强调不同事物间的相互渗透、映照、蕴涵和统一性等等,一直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优秀传统思维方式。……以至西方的某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哲学中所体现的整体观、结构观、全息观、演进观等等都成了现代系统科学、信息科学产生的最古老的理论来源之一。”[1]425 ——正如笔者在先前的质疑中所指出:所谓强调“部份之间、部份与整体之间、整体与环境之间”、“整体”、“不同事物间”都是“直接存在”而不是“间接存在”。譬如:月亮的“部份之间”、月亮的“部份与整体之间”、月亮“的整体与环境之间”、月亮与花朵(不同事物)之间,统统都只“直接存在”而不是“间接存在”!关于月亮和花朵的属性与规律,只能从它们的本体中探寻。认知它们的影像虽然可以获得些微信息,但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间接存在)不能替代事物本体,外观(表象)不能替代整体,即时不能替代过程(由于先前已有论述,不赘述)。所谓“整体观、结构观、全息观、演进观”即“信息思维”的对象是事物的本体(直接存在)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间接存在)!
邬先生说:“中国古代的八卦理论也许是人类最古老的信息结构理论。它大约产生于殷商之际,在《周易》一书中得到了系统的阐释。……《易传》作者认为八卦主要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8种自然现象,并认为‘乾’、‘坤’两卦在八卦中占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最初根源。……八卦就其形式而言乃是一种符号组合、重组、匹配的信息编码方式,就其卦辞、爻辞的解释及象征而言,乃是一种人为设定的信息泛化符号代示方式。” [1]P425-426——八卦符号属于“主观信息(精神)”,显然起源于(受启发于)“直接存在(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最初根源)”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间接存在)。
邬先生说:“中国古代哲学中有一种‘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理论。这一理论强调天与人的关系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相互感应。‘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理论的实质是在强调人是一个对外开放的信息系统,人与其所处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某种复杂而现实的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的全息性信息蕴涵关系。” [1]P426——我国古代把自然界称为“天”,所谓“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是“直接存在”不是“间接存在”,不是“自然界在水中的影像”与“人在水中的影像”发生“合一”或“感应”!所谓“天人”的“开放系统”与“自然环境”,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规定、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统统发生在事物的本体内,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里。
邬先生说:“从古代发展起来的中医学,除把人体看作是经络网络信息系统之外,还把人体看成是由五脏六腑组成的人体信息系统。五脏指:心、脾、肺、肾、肝;六腑指:胆、胃、大肠、小肠、三焦(包括上三焦、下三焦)。各脏腑在人体中所处位置不同,各自的结构与功能也不同,但是,它们又互相滋养、互相制约,通过经络联结,组成交叉性、相关性的信息-功能网络,保证人体整体的协调。” [1]p427——所谓“五脏”、“六腑”统统都是“直接存在”,它们之间“互相滋养、互相制约”,人体会发生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复杂运动(属于“直接存在”),对人体的这些运动属性与规律的认知,便是精神(或信息,即第二性的),所谓“客观信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在人体内根本不可能“组成交叉性、相关性的信息-功能网络”!
邬先生说:“杨先生还认为,中国古代哲人对有关‘形而上’和‘形而下’的讨论也渗透着信息思维的特点,他主张应该对建立现代化的‘形上学’予以足够的关注。” [1]p428——众所周知,所谓“形而上”——即精神(信息)来自“形而下”(事物本体),精神(信息)来自对事物本体(直接存在)的认知。
邬先生说:“有关研究已经说明,‘汉字具有形、音、义三维信息的特点’……中国汉字的这样一些特征和作用也可以说明,为什么以汉字为编码的中国文化更具有信息思维特色的情况。” [1]p428——大家知道,所谓“形”意为“象形”。现代学者认为,中国最初的文字属象形文字,如早期的甲骨文和金文。例如甲骨文的象形字“月”字像一弯月亮的形状;“龟”(特别是繁体的“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艹”(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繁体的“門”)像左右两扇门的形状;“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人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可见,汉字起源于“直接存在”,意识(信息)只能是第二性的,虽然经过数千年的演变,汉字通过“象形、假借、指事、会意、形声、转注”造字方法,逐渐演变为表意文字,但绝不是起源于关于“客观信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或“间接存在”的思维。
三、现代“思维”也不是关于“客观信息(间接存在)”的思维
邬先生在“现代信息科学与科学信息思维的崛起”、“贯穿于现代科学技术中的信息观念和信息思维”两节中,列举了大量的例证,但是这些例证统统说明“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不能成立,所谓“信息思维”实质是“关于物质本体的思维”,是关于“直接存在”的思维而不是关于“间接存在”思维:
邬先生说:“1850年,克劳修斯提出了热力学第二定律,1864年,他又提出了‘熵’这一概念,并相应地把热力学第二定律表述为‘熵增原理’:‘在孤立系统内实际发生的过程,总使整个系统的熵的数值增大’。热力学第二定律是揭示体系能量转化的方向、方式与限度的规律,正是这一规律首次将演化的观念、结构变化的观念引入了物理学领域。”[1]p428-429——这里“孤立系统”、“体系能量””、“体系能量转化的方向、方式与限度的规律”等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不是“间接存在(客观不实在)”,它们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
邬先生说:“1948年,申农在《贝尔系统技术杂志》上发表的《通信的数学理论》一文是通讯信息论创立的标志。该文专门讨论了信源和信道的特征,给出了信息系统的一般模型,并推导出了通讯过程中信息量的申农公式。” [1]p430——这里“信源”、“信道”、“信息系统”等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不是“间接存在(客观不实在)”,它们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
邬先生说:“1944年,奥地利著名物理学家、量子力学的奠基人之一薛定锷(ErwinSchrodinger,1887~1961),在《生命是什么?》一书中提出丁‘有机体赖负熵为生’的名言。并认为负熵即‘取负号的熵,它本身是有序的一个量度’。他写道:‘生命有机体是怎样避免衰退的呢?明白的回答是:靠吃、喝、呼吸以及(植物的)同化。专门的术语叫新陈代谢。’”“一个有机体使它本身稳定在一个相当高的有序水平上(等于熵的相当低的水平上)的办法,确实是在于从它的环境中不断地吸取秩序。……其实,就高等动物而言,我们是知道这种秩序的,它们是完全以此为生的,就是说,被它们作为食物的、复杂程度不同的有机物中,物质的状态是极有秩序的。动物在利用这些食物之后,排泄出来的是大大降解了的东西。”[1]p430-431——这里“有机体”、“负熵(熵函数是能量与温度的比值)”、“吃、喝、呼吸以及(植物的)同化”、“环境”、“高等动物”、“食物”、“排泄物”等,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不是“间接存在(客观不实在)”,它们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值得读者注意的是,邬先生居然荒诞地推论说:“直言之,‘生命赖负熵为食’,就是‘生命赖信息为食’”!这显然与薛定锷“生命有机体是怎样避免衰退的呢?明白的回答是:靠吃、喝、呼吸以及(植物的)同化”的本意大相径庭,“生命有机体”“吃、喝、呼吸以及(植物的)同化”的东西(如食物、水、空气等)是“直接存在”,根本不是什么“间接存在(客观信息或主观信息)”!物质本体(直接存在)≠客观信息(中介物、中介粒子场)!实在≠不实在!
邬先生说:“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贝塔朗菲就曾指出过系统思维方式和信息思维方式的一致性。……他认为所谓系统方式的考察就是在考察对象时,‘不仅要知道各个部分,还必须知道关系。’而‘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个有点神秘的说法的意思简单说就是,构成特征不能由孤立的各部分的特征来说明。因此复合体的特征与元素特征相比是‘新的’或‘突然发生的’。” [1]p436——可以看出,所谓贝塔朗菲的“信息思维方式”,即“思维”的对象:“系统(事物)”以及“各个部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都是“直接存在”,不是“间接存在”!譬如:实在≠不实在;直接存在(物质本体)≠间接存在(中介粒子场),月亮(直接存在)与水中月(间接存在、客观信息),两者根本不存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贝塔朗菲的“信息思维方式”说明“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不能成立!
邬先生说:“1941年,美国生物学家比德尔(G.Beadle,1903~)同塔特姆(E.L.Tatum,1909~),用实验证明酶的生成是受基因调节控制的,提出了‘一个基因一个酶’的学说,指明了蛋白质的生物合成同基因之间的直接关系。1944年,美国细菌学家艾弗里(O.T.Avery,1877~1955)等人证明在肺炎双球菌中把无外膜无传染性菌株转变为有外膜有传染性菌株的转化因子是DNA,第一次用实验证明DNA是遗传信息的载体。同年,薛定锷的《生命是什么?》一书出版,书中试图用量子力学的理论对遗传变异作出某些解释,阐述了活细胞的物理观,给生物学引进了如‘遗传密码’等新概念。1953年,美国生物学家沃森(J.Watson,1928~)、英国科学家克里克(F.Crick,1916~)、维尔金斯(M.Wilkins,1916~)和弗兰克林(R.Franklin,1920~1958)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模式。”[1]p436-437——可以看出,这里“一个基因一个酶”、“蛋白质”、“肺炎双球菌”、“菌株”、“DNA”、“活细胞”、“DNA的双螺旋结构”等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不是“间接存在(客观不实在)”,它们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
邬先生说:“至此人类便在基因(DNA)和蛋白质大分子结构的水平上探明了生命的本质,以DNA结构的信息编码、生物大分子间的信息传递和分子变化的理论阐明了生物的遗传规律,并由此揭示出生物界,从微生物、植物、动物,直到人类,在遗传密码及生命信息传递和表达方式上所呈现出的惊人统一性。” [1]p437——可以看出,这里“基因(DNA)”、“蛋白质”、“生物大分子”、“微生物”、“植物”、“动物”、“人类”等都是“直接存在(实在)”,不是“间接存在(不实在)”。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必须指出的是,“生物大分子”、“微生物”、“植物”、“动物”、“人类”等“传递和表达”“遗传密码及生命信息”,根本不可能寓于本体(自身)之外即在中介物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里,生命的演化(进化或退化)只能发生在自身的本体之内!需要指出的是,所谓“遗传密码及生命信息”只能是第二性,是人类认知活动的成果,其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有待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断深化,信息不能先于人的认知之前而存在,只能作为物质的属性与规律而存在。人类对物质的属性与规律有了一定的认知以后,才能称之为信息!
邬先生说:“人类只能立足于现存的宇宙去推测过去的和未来的宇宙,而作为种种推测的依据又只能是破译种种宇宙信息的密码,这些密码就以特定的时空结构方式储存在现存的宇宙之中。这些密码正是时空转换的内在统一性所造成的宇宙历史信息的‘遗迹’。这样,现存的宇宙时空结构变成了储有宇宙历史状态和演化轨迹的信息编码载体。”[1]p438——可以看出,①“人类只能立足于现存的宇宙去推测过去的和未来的宇宙”,就是说人类的认知对象是“现存的宇宙”即“直接存在”,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②所谓“只能是破译种种宇宙信息的密码”,实质是人类只能依靠认知活动或“破译种种宇宙事物的属性与规律”来获得,宇宙间不存在具有“客观第一性”属性的信息,而认知或“破译种种宇宙事物的属性与规律”作为人类获得的精神(信息)成果,只能是第二性的。③所谓“特定的时空结构”、“现存的宇宙”、“(时空结构的)遗迹”,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而不是“间接存在(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④所谓“现存的宇宙时空结构变成了储有宇宙历史状态和演化轨迹的信息编码载体”,发生了偷换概念的错误,“现存的宇宙时空结构”、“宇宙历史状态和演化轨迹”、“信息编码载体”都是“直接存在”而不是“间接存在”!作为“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根本不可能赋存“种种宇宙事物”的信息,或者说两者之间不存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邬先生说:“20世纪70年代以来所爆发的信息技术革命涉及众多领域,如:微电子技术,主要包括微电子电路技术、微型计算机技术、智能机械装制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生物工程,主要包括遗传工程(基因识读、重组、克隆)、细胞融合工程、微生物工程、酶工程技术等;空间技术,主要包括空间运输技术、空间控制和制导技术、遥感技术、空间通讯技术等;新能源技术,主要指不污染环境的可再生性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能等等的利用和开发;新材料技术,主要指以其所具有的电、光、声、磁、热等效应为使用特征的复合性或功能性材料,如,超导材料,超轻、超稳定、高绝热性能的特殊复合材料,超纯、超精、超净的‘三超’材料,优质信息传输介质材料(光导纤维等),构建各类人工器官、人工皮肤、人造血液的特殊材料;网络通讯技术,如,与微电子处理器和多媒体技术相结合而发展起来的信息高速公路技术,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的远程网络教育和医疗,电子邮件、电子货币和电子商务技术等;海洋工程技术,这是一种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海洋调查、监测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工程技术;虚拟现实技术,这是利用人工智能所创设的特定情景,创造一个与真实世界相逼近的人造信息环境的技术;纳米技术,这是一种在微观层面上破译一般物的结构信息编码,从而能够在分子,原子水平上自由重组或排布一般物体的结构,并制造出所需的相关材料和微型机器的技术。” [1]p439——可以看出,邬先生所谈的“电子电路、微型计算机、智能机械、多媒体、基因、细胞……”等等事物,统统都是“直接存在(客观实在)”,不是“间接存在(客观不实在)”!它们是事物本体,而不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因此,它们与“物质思维和能量思维都是关于实在的思维”有关,而与“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无关。
四、“信息思维论”难以成为当代认识论的“新的科学范式”
邬先生在《作为现代科学认识范式的信息科学和信息思维》一节的开场白中说:“由于信息和信息系统与物质和物质系统相比,具有同样广泛意义和范围的最为一般和普遍性的品格,所以,以信息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将会与以物质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一样多得不可胜数,并且,这些学科之间还会分有层次和门类。另外,以信息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与以物质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又总是相互交缘而不可截然分立的,因为物质体和信息体(直接存在和间接存在、载体物和信息、物的存在方式和物的信息结构)总是内在而具体地统一的。这样,信息科学便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门学科,并且,仅仅用横断性、交叉性、综合性等一类说法也不能对之进行恰切而全面的阐释。” [1]p440——必须指出的是,当代“信息科学”不能用邬先生的“信息思维论”来解读:
①所谓“以信息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将会与以物质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一样多得不可胜数”——如前所指出,邬先生的“信息哲学”、“信息思维论”使得“以物质及其运动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科”变成了没有认知内用的空壳,作为“直接存在”的“物质及其运动规律”是没有信息可被认知的,而作为“间接存在”的“客观信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若按照“信息思维论”来认知,那么人类的认知活动就变成了不伦不类、错误百出的实践活动。
②所谓“信息及其运动规律”就是“事物在中介物里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相互作用与演化”的规律——即便真有这样的“信息及其运动规律”,也与事物的本体无关。譬如“水中月”的运动规律,与月亮本体运动的规律无关。此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信息(客观信息)不可能是第一性的,只能是第二性的,不可能“自宇宙时为零开始”就“自身演化自身”。
③所谓“间接存在(客观性息)”、“物的信息结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伪问题。——“物的结构”是第一性的,在人类没有对它认知之前,怎么会有“物的信息结构”?根本不存在什么具有“客观第一性”属性的“物的信息结构”。譬如:“树木年轮结构”是作为物质第一性(直接存在)而存在的,在人类没有认知它之前,人类不会有关于“树木年轮结构”的信息(精神)。此外,依据“树木年轮结构”在水中的影像或中介粒子场,是不能替代从树木本体即“树木年轮结构”中获得信息(精神)的。如果“信息哲学”的范畴看重“物的信息结构(信息、间接存在)”,那么还要“物的结构(物质、直接存在)”干什么?物质范畴只能沦为鹊巢鸠占、退休下岗的地位。
邬先生说:“这样,信息科学便不能仅仅被看作是一门学科,并且,仅仅用横断性、交叉性、综合性等一类说法也不能对之进行恰切而全面的阐释。另外,信息科学也不能简单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相并列,这一方面是因为,在现代科学的体系中,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中,信息科学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都远比生命科学、材料科学要重要和巨大的多;而另一方面则因为,无论是生命科学,还是材料科学,都必须依据信息科学所提供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来建构自己;还有一个最为本质的第三个方面的原因,这就是,生命科学在实质上研究和处理的是生物遗传信息发生、发展、运动、变化、改变、复制、重组的一般规律和方法,而材料科学在实质上研究和处理的则是一般材料物的信息结构的模式、功能、加工、配制和建构的一般机理和方法。这样,从信息研究和信息处理的特定角度来看,无论是生命科学,还是材料科学都将在极大的程度上被包容于广义化的信息科学之中。” [1]p440——这段表述存在的问题是:
①如前所述,当代“信息科学”不能用邬先生的“信息本体论”、“信息思维论”来解读。
②所谓“生命科学在实质上研究和处理的是生物遗传信息发生、发展、运动、变化、改变、复制、重组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必须指出的是,生命科学是研究事物本体(直接存在)而不是研究事物本体在中介物(间接存在)里的影像的科学。生命科学是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用于有效地控制生命活动,能动地改造生物界,造福人类生命科学与人类生存、人民健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当今在全球范围内最受关注的基础自然科学。
③所谓“材料科学在实质上研究和处理的则是一般材料物的信息结构的模式、功能、加工、配制和建构的一般机理和方法。”——必须指出的是,材料科学是研究事物本体(直接存在)而不是研究事物本体在中介物(间接存在)里的影像的科学。材料科学是研究材料的组织结构、性质、生产流程和使用效能,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材料是人类用来制造机器、构件、器件和其他产品的物质,统统都是“直接存在”而不是“间接存在”。
邬先生宣称“信息思维方式、信息科学的最一般的、最普遍的理论和方法乃是一种新的科学范式,这一新的科学范式具有极强的渗透力、贯穿力和改造力。”[1]p442 他在《中国信息哲学核心理论的五种范式》(2011)一文里,进一步总结了他建立的“信息哲学”的“科学范式”:“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即“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说,是我于20世纪80年代初首创提出的。”“信息是标志间接存在的哲学范畴,它是物质(直接存在)存在方式和状态的自身显示。”[2]p52——通过上述翔实的分析,不难看出所谓“信息是物质(直接存在)自身显示的间接存在(客观信息)”、“是一种新的科学范式”,“信息思维则是关于不实在的思维、关于间接存在的思维”,其实自始至终是一个牛头不对马嘴、前后矛盾、鱼目混珠、鹊巢鸠占的拼盘,无法接受逻辑和实践的检验,处处显示了难以自圆其说的理论困境。
参考文献
[1]邬焜.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2]邬焜.中国信息哲学核心理论的五种范式.自然辩证法研究,201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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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013年5月补记):已发表的文章目录
[9]霍有光.邬焜先生“信息思维论”质疑.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3(1):1-9.
[8]霍有光.邬焜先生“信息认识论”质疑,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3(1).
[7]霍有光.关于邬焜先生“相互作用与物质和信息的双重演化”观点的再质疑.辽东学院学报(社科版),2012(5):13-22.
[6]霍有光.邬焜先生“信息进化论”质疑.东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5):23-33.
[5]霍有光.关于邬焜先生“信息生产和信息生产力”观点的再质疑.天水师范学院学报,2012(4):1-10.
[4]霍有光.邬焜先生“信息价值论”质疑.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2(4).
[3]霍有光.邬焜“信息本体论”再质疑.哲学分析,2011(6).
[2]霍有光.对邬焜先生“信息哲学”的再批评.江南大学学报,2010(5).
[1]霍有光.“自然界演化的全信息境界论”质疑——评《自然辩证法新编》中邬焜先生的理论与观点,江南大学学报,2009(5).
[作者简介]霍有光(1950),甘肃天水人,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科学哲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http://www.cqvip.com/QK/83498Z/201301/45029578.html
http://www.redlib.cn/html/13560/2013/90060390.htm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tssfxyxb20130100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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