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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给肖重发博主的博文《电动车划为机动车?>说:
要研究为什么有这么多电动车,如何改进它的使用。禁止怕实行不了。一般来说,人们(不是人民)有需要才会发展起来。当局有考虑都会允许发展起来。
我不是随便留言的。我的网络留言史上的第一条留言,就是给韩寒的一篇有关电动车的博文留言。在那篇博文留言中,我曾提出安全问题。这一提法似乎是比较中庸,但实际不得要领。如果稍加细分,这个问题分为眼前与长远两个方面。眼前来说,主张禁止的大都是利益相关者。反对禁止的,大都是下层人士,或同情下层人士的人。昨天和我的学生高博士谈这个问题。她提到北京禁止“黑摩的”的问题。“黑摩的”一般都是三轮电动车。它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比较低廉的交通工具。我曾在出租车中的电台谈话中听到禁止电动三轮车的理由。说是去年北京有78人(凭记忆,大致不差)因电动三轮事故丧生。当时我就想,全北京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是多少,相关比例如何?写作本文时上网查一下,查到的是2001年北京因交通事故而死的人数是1459人。进一步查找,从2009到2011年,每年都是九百多人,遗憾没查到2013年的,无法准确比较。但从上面的资料间接推知,电动车造成的死亡人数不到北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十分之一。现在需要电动车数量与其他车辆(我认为主要是非电动汽车)的数量比与行驶里程对比,这样才能知道各种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凭我的感觉,电动三轮造成的死亡比例应当不比其他车辆高多少。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是为什么电动车能发展起来。
电动车能发展起来是有其内在原因的。除人们的需要外,还有技术发展,以及由此造成的产品性价比,紧接着的是商家利益,地方政府的政绩,也许还有人们对环境等问题的考量。
所以这些,都要认真研究,怎一个禁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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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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