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第三届乐府歌诗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首都师范大学召开。下面是我所作的闭幕词。在这个简短的讲话中,我对乐府歌诗作了与传统说法有极大不同的定义。它的意义不限于乐府歌诗,而与整个乐府制度与汉代艺术相关联。我的乐府学思想的形成由来以久,第一次见诸文字是在2008年第四期《文艺研究》所刊发的书评《编序、选目、解说及注释商榷——评中华书局版<中国文学作品选注>(第一卷)》。在博客中,曾《以我的乐府学思想》为题有所披露。这一学术思想现在正被人们所接受。由于我没有什么社会资源,以及学术思潮的滞后性,这一学术思想的广泛接受还有一个时期。,我对于这类历史现象有所认识。
讲话没有稿子,是依录音整理的,没有什么修饰与加工,文字显得不怎么漂亮。正如此,我觉得它还有些清新之气。
在第三届乐府歌诗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闭幕词
姚小鸥
我们这个会议,经过两天的学术研讨、文化考察以及大会总结,可以画上圆满的句号了。画句号这个工作本来很简单,不过既然要讲几句话,我还是想对会议本身的历史,取得的成就以及学科将来的发展,谈谈个人的一些感想。
赵敏俐教授和吴相州教授在这次会议的讲话中都提到,我们这个研讨会已经开了五届了。第一届的名字叫“诗歌与音乐关系学术研讨会”,现在叫“乐府歌诗学术研讨会”。在大会发言和小组讨论中,我都提到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这个系列会议名称的改变,蕴含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我们对于研究对象的理解深入了。我们不再仅仅是研究文学、研究诗歌的内部规律,也不仅仅是研究歌诗和它的伴生艺术——音乐之间的关系,而是把它放在一个更大的历史文化背景中进行考察。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礼乐文化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每一个中国人都自觉不自觉地浸润在这历史的长河中。”我们把乐府歌诗作为研究对象,它的意义是什么呢?不仅仅是研究诗歌,不仅仅是出于职业习惯,对于研究对象进行某种程度的深入或向毗邻艺术拓展这么一个一般性的工作。实际上我们寻求的是中国人的历史的一部分。下面我讲两点。
第一,我很感谢李健正先生,李玫教授,项阳先生这样音乐学的专家。我从他们的论文或发言中学到了很多东西。
第二,从文化背景来说,乐府制度及其所包含的综合艺术是乐府文学丰厚的、广博的社会背景和文化土壤。读张衡的《西京赋》和《汉书·礼乐志》就会发现这个问题。这次会议上刘航博士的论文所探讨的《文康乐》和汉魏六朝戏剧,就很典型的说明了戏剧艺术与乐府歌诗的关系。李健正先生的文章也提出了舞蹈、音乐以及当时人们生活方式与文学艺术的关系。
乐府歌诗传统上是在文学研究范围内的进行讨论,现在大家已经注意到,对它的研究不仅应该包括文学和音乐之关系,还应该包括文学和更广泛的艺术形式的联系,古代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与此相关。
我这里讲一点似乎是题外的东西。过去,西方人以为我们中国人不善于哲学思考,黑格尔在他的《历史哲学》中就持这种观点。他说,看到孔子的《论语》,非常失望,还不如不读,不读的话还有些神秘感。读了之后觉得只不过是一个缺乏哲学深度的事故的老人讲述的人生经验。历史事实并非如此。古代文献,尤其是《上海楚简》和《郭店楚简》所提供的材料提示我们,古代的中国人善于哲学思考,有自己的哲学思考的体系。而且也并不局限于像《老子》一书中的表述。
从乐府与哲学的关系上来说,我曾多次指出:传统上将汉代的“乐府”定义为“音乐机关”是错误的。汉代的乐府是一个“礼乐机构”。将乐府歌诗与音乐艺术联系起来,有它的学术意义,但这还只局限在艺术层面、技术层面。将“乐府”正确地定义为“礼乐机构”,才能正确地认识它存在的哲学意义。
作为礼乐制度中的乐府,它设立的出发点,它的运行机制,都是从谐调天人之间的关系(司马迁称之为“天人之际“)与人类社会内部的各种关系出发。从与艺术的关联来说,乐府文化与乐府艺术几乎涉及古代所有的艺术门类,涉及当时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只有从这一观念出发,才能在乐府研究中产生真正的学术突破。
在小组会的讨论中,我特别把曾智安博士的文章拿出进行表扬。他的文章在传统的诗歌研究的理论框架内已经做了很好的工作,同时,又有相当程度的、又是完全适宜的哲学上的提高与总结。他的文章把诗歌的礼乐文化背景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联系在了一起,具有相当的理论意义。
从第一届会议开始,我就积极参与其事。第一届会议的时候,我还曾协助赵敏俐教授做过一些联系刊物的工作。现在我们成立了乐府学会,我成为它的一名成员。正像赵敏俐教授所说的,我们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就我们的事业来说,如同吴相洲教授所讲,是一个朝阳的事业,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很高兴能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与大家一起取得更大的成绩。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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