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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礼乐志》的开篇——读两《唐书》诸志札记之一

已有 5888 次阅读 2020-10-2 00:20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九月下旬所读主要是新、旧《唐书》,方法是将两书相关部分对读。间有收获。比如乐志,《旧唐书·音乐志》叙述朴实,比《新唐书》在记载上似乎更可靠些,但《新唐书》亦有自己的特色,《礼乐志》的撰写思想就是一例。

 

       《新唐书·礼乐志》开篇说:“由三代而上,治出于 一,而礼乐达于天下;由三代而下,而礼乐为虚名。”什么叫“治出于 一”,什么叫“礼乐为虚名”呢?《礼乐志》说,三代是:  

 

       “宫室车舆以为居,衣裳冕弁以为服,尊爵俎豆以为器,金石丝竹以为乐,以适郊庙,以临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岁时聚会以为朝觐、聘问,欢欣交接以为射乡、食飨,合众兴事以为师田、学校,下至里闾田亩,吉凶哀乐,凡民之事,莫不一出于礼。由之以教其民为孝慈、友悌、忠信、仁义者,常不出于居处、动作、衣服、饮食之间。盖其朝夕从事者,无非乎此也。此所谓治出于 一,而礼乐达天下,使天下安习而行之,不知所以迁善远罪而成俗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先秦时期礼乐制度贯穿于人们的全部生活之中。而据《新唐书·礼乐志》的作者(欧阳修)来看,秦以后,历代皆袭用秦代制度,不能从根本上改易。《礼乐志》说:

 

      “其朝夕从事,则以簿书、狱讼、兵食为急,曰:‘此为政也,所以治民。’至于三代礼乐,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时出而用之郊庙、朝廷,曰:‘此为礼也,所以教民’。此所谓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

 

      上面的话体现了《新唐书·礼乐志》命名异于《旧唐书·音乐志》的思想所在。什么是“礼”呢?李学勤先生说:“礼”是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和贯穿其间的思想”所构成。这是基于先秦礼所定义,简明扼要。汉代以后,由于社会变迁,礼乐文化虽然仍然广泛地影响到政治运行及人们的思想行为,但与先秦时期差异很大。《新唐书·礼乐志》认为:“自汉以来,史官所记事物名数降登揖让,拜俯伏兴之节,皆有司之事尔,所谓礼之末节也。”“所谓礼之末节”是说,诸史所记,只是仪注之类,即礼的程序性问题,而与其制度与思想实质关系不大。

 

      前述《新唐书·礼乐志》的认识是不是正确呢?我认为,这一认识既反映了汉代以后,中国历史文化发展的若干事实,也有过于比附 于礼乐文化经典形态之嫌。事实上,直到现在,生活中,仍处处显现出礼乐文化的因子。2004年,我出版了一本学术自选集,名为《吹埙奏雅录》。这本书的封底印了我这样的一段话:“礼乐文化是中国的主流文化,每一个中国人都自觉不自觉地浸润在这历史的长河中。”这是我长期研究的心得。

 

       大约在2003年,我应邀到扬州大学讲学,题目是汉代乐府制度是乐府文学。其间,讲到该校所承继任中敏先生之学术路径,研究“音乐文艺”是很有特色的。我说,我们所持的理念和方法是以“礼乐文化”的角度来研究历史和文学,和贵校相比,两者之间有所不同。“音乐文艺”从综合艺术形式出发研究文学,很有见地,但这还是从文学艺术的形式层面着眼。而“礼乐文化”的角度,则深入到哲学层面探究历史与文学的诸多问题。主人对我的话不以为然,当场提出,史书中《汉书·礼乐志》到《旧唐书》已经叫“音乐志”了。认为这说明,礼乐文化到唐代已经基本荡然。因为场合的关系,讨论没有展开。由《新唐书·礼乐志》的开篇来看,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认真讨论。

 

       顺带说一句,欧阳修是史学名家,年青时读他的《五代史伶官传序》很为折服。现在看来,他长于史论,在史事的叙述中,似太逞散文家之才。这是另外的话题。在这里讲有点枝漫了。

 

 【附言】多年来,我有在节假日写作的习惯。近来颇为懒散。昨天双节,写下这篇札记,今天上午有所校改。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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