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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文献——我与《文艺研究》的学术因缘

已有 2268 次阅读 2020-4-27 18:44 |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出土文献——我与《文艺研究》的学术因缘

 

 

姚小鸥

 

最近二十年来,出土文献是文史研究中引人注目的学术场域,而《文艺研究》杂志在其间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亲历这一辉煌的学术历程,目睹《文艺研究》杂志的巨大贡献,本人的学术经历也与之密切相关。把它记录下来,不仅关乎我个人历史,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时代的学术潮流与学术风气。

1998年,我第一次在《文艺研究》发表论文,题目是《<公莫舞>与王国维戏剧成因外来说》。 这篇文章标志着我对乐府艺术与乐府文学性质总体新认识的开始,也是我与《文艺研究》这家蜚声中外的重要学术期刊缘分的开端。

从本文的主题而言,我与《文艺研究》杂志的学术因缘起始于 19991211日-12日召开的“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学术研讨会”。这次会议是由《文艺研究》编辑部联合北京广播学院语言文学部、河南大学文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共同主办的。《文艺研究》的主编柏柳主持了会议的开幕式。参加学术研讨的有京内外各高校与科研单位的专家二十余人。《文艺研究》方面的会议联系人是副主编廉静。我作为组织者和学术召集人,除了主持会议前期的筹备,还参与了后续的学术活动,包括组织笔谈和论文集的编辑工作。

《文艺研究》于翌年即2000年的第3期发表了与会者的一组笔谈。编者按指出:“这是国内首次由文史界专家学者共同就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艺术的关系、影响、学术方略、研究方法及发展战略诸问题进行研讨。”这段按语指出了会议的首创意义。

李学勤先生领衔这次笔谈,他在文章中对会议的宗旨和价值给与了高度的评价。李先生说:“从会议主题和内涵来说,都具有开拓性,我自获知这个讯息开始,就感觉非常欣奋。”李先生的文章,提到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简中包含有孔子论《诗》的内容。两年后,这批竹简公布,在学术界引起巨大的轰动。这一空前的学术热潮,映衬出“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学术研讨会”的学术前瞻性。这一学术会议的举办成功,反映出《文艺研究》杂志对于学术潮流的引领作用,也确立了我本人大半生的学术定位。

我的笔谈题目是《出土文献与新世纪文学史发展的发展战略》。这个产生于世纪之交,有着鲜明历史转折点色彩的学术话题,是我长期思考的结晶,包涵着若干重要的学术论断。文章提出了在新的世纪中,中国文学各分支学科基本构架的突破问题,并以乐府文学为例进行了简要的说明。文章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出土文物,跳出了狭义的“乐府”这一官署的名分,从古代礼乐制度与古代乐官系统的角度来观照“乐府文学”。指出“乐府文学”应当是“乐府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即其文学要素。其范围应当包括诗歌,即汉人习语之歌诗,也即传统所言“乐府诗”;戏剧文学,《宋书·乐志》所载《公莫巾舞歌辞》即为其例;赋及小说(《三国志》裴注所记曹植所诵“俳优小说数千言”即为此类。乐府文学中还应当包括谐隐文学。关于乐府文学中应当包括赋的缘由,文章指出:

 

长期以来,人们忽略了赋与“乐府”的关系,对于赋的娱乐功能和俗乐”特点往往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大量汉代赋颂以“俗”为其主要审美特征,“俗赋”并不是赋的变体。在艺术形式和传播手段方面,人们往往将赋的传播方式及艺术特征限定在“不歌而颂”范围内,没有认识到赋与音乐的关系;没有认识到作为文学样式,赋这一文体的复杂性,即其来源的多样性,形态及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名称与流变的多样性;没有能够认识到赋在称名上与其他艺术形式的交叉(“成相”、“谐隐”、“俳语”等)。这些都是人们对赋的性质长期认识模糊的重要原因。

 

 

上述论断,是我结合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认真研究和思考的结果。这些研究与思考的成果,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多数发表于《文艺研究》。

 

1999年,由我牵线,《文艺研究》与中山大学等单位联合主办了“中国古代戏曲与古代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会上,我提交了名为《成相杂辞考》的长篇学术论文。这篇论文后发表于《文艺研究》2000年第1期。文章的摘要说:

 

“成相”即“打相”,成相杂辞是一种肇始于西周宫庭,流行于秦汉时期的文艺样式。文中分析了“相”的各种形制和流变,指出它们和后世各种文艺样式的关系。对于成相杂辞形式和内容关系的分析,则反映了先秦礼乐文化对华夏核心文明的重要作用。文中还对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成相篇残简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

 

《“成相”杂辞考》是我的代表性论文之一。由文章的关键词可以看出我的主要学术观念及研究方法的轮廓。

我还曾就《招魂》的文体性质进行过长期思考。其成果为发表于《文艺研究》2006年第7期的《<招魂>赋体文学说》。这篇文章使用了甲骨卜辞和新蔡葛陵楚墓竹简等出土文献材料,论证《招魂》系符合《文心雕龙·诠赋》篇定义的赋体文学作品。文章还隐含了对《招魂》作者的新判断。《<招魂>赋体文学说》的写作和发表,不仅是对先秦赋体文学性质的一个具体阐发,还是我全面深入屈原与楚辞研究的一大步骤,使我更多地获得楚辞学界的学术承认。

对于乐府文学的概念中应当包括小说的观点,现在还未能获得广泛的认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乐府文学”即“乐府诗”的狭隘观念根深柢固,另一方面也是人们对中国古典小说文体特征的认识不够所造成。事实上,散文并非中国小说类艺术的唯一语言形式,古代小说中颇多韵文的介入。学者的研究早已表明,近代以前的小说,多与讲唱艺术密切相关,宋代“说话”中的“银字儿”即为显例。近年来新出简牍文献,对我们的这一小说理论提供了新的支持。北大汉简中的《妄稽》篇,就属于这类具有赋的语言形式的中国早期小说。

 

在前述笔谈文章中,我还提出对乐府艺术的创作主体进行界定的问题。这本是有关乐府艺术与乐府文学研究的题中之义,然而过去人们对此关注不多。文章说:

 

在通行的文学史著作中所提到的“乐府”,作为汉代官方艺术创作、管理和表演的主体,如果不详其沿革,大略而言,实际上应该包括文献中的“乐府”、“太乐”等官署及“黄门工倡”、“掖庭才人”等演艺群体。(文人司马相如辈与特殊人物李延年等未计入其间)

 

时隔15年,《文艺研究》2015年第8期,刊登了我与王克家博士合作的论文《“外乐”与秦汉乐官制度》一文。该文利用《张家山汉简》及秦汉封泥等出土文献材料,切实证明了秦汉乐官系统的庞大与复杂。这篇文章的摘要说:

 

既往对秦汉乐官制度的研究中,学者注目于文献所载“乐府”及“太乐”等。《张家山汉墓竹简·奏谳书》等出土文献表明,“外乐”是秦代及西汉早期的重要司乐官署。它的存续与消亡与秦汉乐官系统的构成及演变有密切关系。乐人是秦汉时期民人社会身份的一种。“外乐”所辖乐人是秦代及西汉早期司乐官署常备属员的重要补充。乐人践更“外乐”是秦汉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秦汉户籍制度及乐人参与官方乐事活动的方式,可为研究后世“乐户”渊源及沿革提供参考。

 

《“外乐”与秦汉乐官制度》一文的意义不限于上述摘要所言。事实上,它开启了秦汉“乐府”多方面的研究空间。当然,就这里的叙述而言,它的直接意义首先是丰富了人们对秦汉“乐府”艺术创作主体的认识,提示我们对西汉司乐官署“乐府”的性质及演变重新加以审视。“武帝乃立乐府”这一学案,应当在此基础上深入进行讨论。

前述笔谈文章还强调了文史研究中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密切结合的问题。文章说:“ 由于出土文献对于解决文学史上的不少疑案、悬案曾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一些文学史研究者企图将出土文献当作文学史研究中的百宝灵丹,希望新发现的某件出土文献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学术史上长期没有能够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这是文学史研究工作中对待出土文献的另外一种不正确的倾向。”这段看似平常的话,是本人长期研究的心得。

《文艺研究》2002年第4期刊登了我撰写的《汉魏六朝曲唱文本的破译及其在乐府文学研究中的意义》一文。这是一篇主要利用传世文献进行乐府歌曲研究的论文。这篇文章在杨公骥先生破译《宋书·乐志》中《公莫巾舞歌行》,以及孙楷第先生破译刘宋“今鼓吹铙歌”《上邪曲》的基础上,阐述了汉魏六朝曲唱文本破译的方法及意义。文章的结尾说:

 

作为与文学文本并存的珍贵文献,汉魏六朝曲唱文本的存在及其破译在学术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它们的意义不但在少数特殊文献性质的判定与若干古代乐府文本的校读,在古代音乐与诗歌研究的许多方面,都给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与思路。尤其是在作为艺术生产的诗歌在古代社会中的实现方式 ,礼乐文化的历史演变与汉魏六朝曲唱的艺术特征,六朝文学的发展与音乐及其他艺术门类之间的关系方面,开辟了新的道路,有待我们更为深入的探索与开掘。  

 

 

汉代是一个总结和整合其所承继的先秦文化的重要历史时期。汉代礼乐制度与先秦礼乐制度有着直接的承继关系。对汉代的研究,必须着眼于它的历史渊源。从诗歌发展史的角度来说,乐府歌诗的前身就是《诗经》。

《诗经》研究是我的本行。我研究《诗经》的路子,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从观念上来说,是将其置于礼乐文化的语境中讨论。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是将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结合起来使用。《文艺研究》刊发的我所撰写的《诗经》文章,很能体现这些特点。我所参与的《文艺研究》举办的学术活动,也多与之相关。“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学术研讨会”即为其中之一。

“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学术研讨会”的全名为“《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学术研讨会”。2002112日,由《文艺研究》与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所联合召开。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所是方铭教授主持的学术单位,本世纪初举办过多项高水平的学术活动。承方教授不弃,邀请我参与策划了这次学术会议的主题,我还协助《文艺研究》杂志组织了笔谈。我本人的笔谈题目即为《<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这篇文章指出:《孔子诗论》的发表,在中国诗学史的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反映了先秦时期诗学繁荣发达的程度,给了一个使人们在哲学层面认识先秦诗学的切入口,并预示着先秦诗学研究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文章批评学界“对包括先秦诗学在内的先秦文学思想的定性还仅仅局限在‘文学思想的萌芽’这一极为保守的认识水平上”。文章期望,随着《孔子诗论》研究的深入,学界能够在认识论的层面上沟通先秦诗学与先秦哲学的密切联系。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公布后,2013510-12日,《文艺研究》编辑部与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国学研究所共同举办了“《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与先秦经学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文艺研究》2013年第2期发刊发了这次会议的一组笔谈。李学勤先生的文章题目是《清华简的文献特色与学术价值》。这篇文章是我依据李先生在开幕式上的主题演讲,根据李先生的学术思想代为整理的。我本人的文章题目是《<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诗经>学史的若干问题》。

李先生的文章指出,清华简的特色为“主要是经、史类书籍”,是汲冢竹书以来又一次重大的新发现。我的文章则是依据清华简《诗经》类文献对先秦《诗经》学史进行的思考与探索。文章涉及到“孔子删诗”、“逸诗”、“诗家与乐家的分途”等学案。我对孔子与《诗经》关系的认识贯穿于上述诸问题之中。

会议之后,我连续发表多篇有关清华简的研究论文。其中,《文艺研究》2014年第6期发表我和孟祥笑博士合作撰写的《试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文本性质》一文,这篇文章关于《周公之琴舞》的文本性质有如下判断:

 

多数学者认为《周公之琴舞》属于乐家所传先秦乐歌文本。今考传世文献未见先秦乐歌的具体文本形态,出土文献中上博简载有标明宫调等音乐要素的乐歌曲目。今本《毛诗》中的“笙诗”实为汉代所存乐家传本篇目。《汉书·艺文志》所载汉代歌诗文本名目与《宋书·乐志》所存汉魏六朝乐府歌诗文本对认识先秦乐歌文本形态有所助益。综合来看,《周公之琴舞》主要呈现的是“诗家”所重之“义”,而非“乐家”所传之“声”。它之所以与“乐家”文本有某些相似之处,是由于“诗家”和“乐家”有共同的历史渊源,即皆可追溯到周代乐官系统。《周公之琴舞》是未经汉儒整理的诗家传本的早期形态,其存有乐舞术语是先秦诗家未将乐工标记语全部剥离所致。

 

细心一点的话,可以看出上述判断中的许多关节与我们对乐府文学的认识有着密切的关联。除了我们治学方法的一贯外,更重要的是由于研究对象,即礼乐文化与中国诗歌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

作为文学史和艺术史研究对象的文献材料,包括文字与图像两个大类。墓葬出土的文物图像,作为出土文献的一种,若干年来,日益受到戏剧史研究者的重视。在1999年召开的“出土文献与中国文学研究学术研讨会”上,延保全提供的论文《山西蒲县宋杂剧石刻的新发现与河东地区宋杂剧的流行》就是利用戏剧图像进行戏剧史研究的例子。

《韩城宋墓壁画杂剧图与宋金杂剧“外色”考》和《唐墓壁画演剧图与<踏摇娘>的戏剧表演艺术》两篇文章,利用戏剧图像对中国戏剧史进行研究,是我殚尽心力之作。

2009年,我会同康保成、车文明、延保全等人,和陕西考古研究院考研人员一起,考察了当年3月在陕西韩城北宋晚期墓葬中发现的彩色壁画。壁画中的杂剧演出图被认为是21世纪戏剧文物最为重要的发现。《文艺研究》在当年第11期刊出了我们撰写的一组三篇文章。我的文章题目即为上述《韩城宋墓壁画杂剧图与宋金杂剧“外色”考》。文章指出,“外色”是宋金杂剧中的一个重要脚色,其戏剧功能在胡忌先生《宋金杂剧考》发表半个多世纪后,由出土文献证成,具有方法论方面的意义。

《唐墓壁画演剧图与<踏摇娘>的戏剧表演艺术》是我与孟祥笑合作撰写的文章。刊登于《文艺研究》2016年第6期。这篇文章指出,西安市郭庄村唐玄宗时期尚书右丞韩休墓所发现的“乐舞图”,所呈现的是唐代著名歌舞剧《踏摇娘》的演出场景。其中含有文献未曾记录的唐代戏剧的脚色配置、戏班构成及演剧体制等信息。这些现象表明,唐代的《踏摇娘》已经是具有一定长度的、情节相当复杂的戏剧。它必将促使人们重新认识和评价中国古代戏剧乃至整个中国艺术发展史。

2018年《文艺研究》第1期刊发我撰写的《<玉壶野史>“生旦杂处”与南戏脚色体系的形成》一文。文章指出,生、旦两个脚色的对举共存,标志着中国古代戏剧脚色体系的基本形成。《玉壶野史》“生旦杂处”的记述表明,在北宋甚或五代时期,已经存在着生、旦对举共存的戏剧文化现象。它对于南戏形成年代的判定,对于重新认识长期被低估的中国戏剧发展史具有重要意义。这篇文章所秉持的理念与结论,可以与前述两篇戏剧文物的研究文章相互映衬与补充。

历年来,我共在《文艺研究》发表过21篇论文,是在这家重要刊物发表文章最多的作者之一。从学科分支来说,这些文章还包括《诗经》、楚辞、小说、戏剧等多个方面。《诗经》有《<诗经·关雎>篇与<关雎序>》(2001年第6期)、《“诗三百”正义》(2007年第11期)、《<周颂·有瞽>与周代观乐制度》(2012年第3期,与李文慧合作)等。楚辞方面除前述《<招魂>赋体文学说》外,还有《<天问>意旨、文体与诗学精神探原》(2004年第3期)、《彭咸“水游”与屈原的“沉渊”》(2009年第2期)等。

关于小说我们撰有《清华简<>篇与中国早期小说的文体特征》,发表于《文艺研究》2014年第2期。其摘要如下:

 清华简《赤之集汤之屋》叙述小臣不忠于汤而奔夏,遭到汤的诅咒,而寝于路获巫乌拯救,以及帝命神怪灵异作祟。情节曲折生动,不让六朝小说。这篇小说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将《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 与《庄子·天运》篇相关内容对读,可知战国时期已出现成形的小说理论。这是在二重证据视野下对中国小说的起源与早期形态作出的新结论。

 

在这篇文章发表之前,小说史界没有人注意到《庄子》“饰小说以干县令”句中的“小说”概念符合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的小说定义。这一发现,为《赤之集汤之屋》这篇早期小说的出现提供了理论空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近年来中国早期小说研究最为重要的学术发现。这一成果与我多年来对产生于古代礼乐制度中的“说”体文的思考相关。清华简的研究使这一思考得以升华。这篇长文的发表,彰显了《文艺研究》杂志及其主持人的学术眼光。

从中国古典小说理论与观念的角度来说,《清华简<>篇与中国早期小说的文体特征》与前述乐府文学与小说关系的论述有内在关联性,也与我的史传文学研究有关。关于《史记》,我曾发表《屈原楚之同姓辨》(《文艺研究》2013年第6期,与杨晓丽合作)等,这里不再细述。

以上就《文艺研究》近二十年来举办的三次出土文献学术研讨会为经,以我本人的学术历程为纬,大略叙述了《文艺研究》杂志二十年来在文学艺术领域里引领学术潮流的历史事实,总结了我本人这一时期的学术工作。两个方面相互衬映,既反映了高水平学术杂志对学者的鼓励和扶持,也叙述了我们的创新与实证精神为杂志的学术厚重与多样化风格作出的贡献。二者之间的因缘可称为当今学术界的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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