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安平的个人博客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赵安平 健康时报资深记者

博文

为什么不相信医生? 精选

已有 7815 次阅读 2007-12-8 23:57 |个人分类:健康时报原创文章

 

 

                           为什么不相信医生?

              

                              健康时报记者   赵安平

 

    “家属拒绝签字致孕妇母子双亡事件”引发了一场关于法律、道德、贫困、保障、信任等焦点或重大根本性问题的大讨论。12月6日下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卫生法研究中心联合健康时报、《法制与新闻》杂志社举办了“家属拒绝签字致孕妇母子双亡事件”专题研讨会。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法学专家围绕这一不幸事件引发的深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肖志军语:“没积蓄,全花光了。”

 

                       建立政府主导的救命机制

 

    政法大学教授卓小勤说,这个不幸的孕妇死在了大家的面前,才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大家接受不了。事实上,由于费用问题放弃治疗的患者,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这些患者没有死在我们的面前,死在了家里。

    大家都知道患者突发脑梗塞,有效抢救时间是3小时。西安一家大医院的神经外科主任告诉记者,他们的脑血管意外抢救中心,有三分之一及时赶到的患者,家属因费用问题放弃了治疗。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卫星说,当肖志军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的时候,城市的白领们不知想没想过:如果你们的医保被撤销,你们夫妇双双下岗,你们三天只能吃一顿饭的时候,有少人对自己的妻子会比肖志军强?

    卓小勤说,这件事情从法律方面讲,是一个极端的例子,它所折射出的是对待低收入人群尤其是流动人口,如何尽快建立医疗保障体系,首先要修改《母婴保健法》,确保孕妇围产期的保健。李丽云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穷人,两三天只能吃一顿饭,一碗面两个人分着吃。她从怀孕起就没有做过孕检,也就是围产期保健。她是流动人口。对贫困人口,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或低廉的产前检查。流动人口中的妇女,有怀孕的权利,有当妈妈的权利。

 

肖志军语:不签手术同意书,是不敢承担责任。

 

                   手术同意书不是生死状

 

    申卫星说,这个事件的焦点在于“不签字能否动手术?”。实际上,于公众对这一纸同意书有不少的误解。不少人认为手术同意书就是生死状,只要签了,医院和医生就没有责任了,一切后果有患者和家属承担。这是医院为了免除自己的责任所做的。

    申卫星说,医生从事医疗行为,小到注射、拔牙,大到心脏手术、器官移植,在法律上都造成了对他人的权利尤其是身体权的侵害。试想一下,你如果那一把刀随便划别人的肚子,肯定是杀人罪。所以医生给病人动手术,开颅、开腹这些行为,只有在取得患者同意后才能阻却违法。

    同时,如果没有医师对医疗行为的详细说明,一般情况下患者难以了解其对身体的利弊,也就无法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这就要求医生向患者充分告知病情、措施和风险,告知的时候不能只讲专业术语,要让患者听明白,要让患者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该项医疗行为。知情同意是一项重要的基本人权。

    手术同意书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为对手术的同意,这是对知情同意权的行使。可以起到对医生违法阻却的作用。第二个方面的内容就是对手术不可避免的风险的预先免责。这种免责,是建立在医生是否按照医疗行为规范实施治疗基础上的。

    如果医生严格按照医疗行为规范治疗,患者发生不可避免的未知的意外,导致出现不良后果。这属于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医生是可以免责的。

    有的手术同意书上印有“后果自负”之类的免责条款,这个条款免除了医方的基本义务,是没有效力的。

    申卫星说,患者签署手术同意书,不意味着医生就可以放开手脚随便干了。大家不要把手术同意书当成医院推卸责任的保护伞。对显失公平的甚至是与法违背的条款,法律是不保护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任自力,被公派到美国纽约留学时,每个月国家给他提供1200美元的费用,相当于纽约的低保收入线。他妻子在美国怀孕后,如果去医院做孕检,一次要1000多美元,根本做不起。幸好,纽约有相关的福利政策,不分国籍和身份,对低于最低收入线的人实施免费的治疗。

    任自力带着妻子去医院孕检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贴在墙上的患者的权利法案,明确告知患者:如果你受到侵害的话,你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任自力回国后,妻子在中国生产,打无痛针时,医院要求    签署同意书,上面的条文看完后,任自力说他心惊胆颤,有一种九死一生的感觉,感到很不舒服。他说,在知情同意书上应该写上患者的权益。

 

 

                                                    

北京市卫生局:患者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患者家属不签字咋办?

 

    李丽云处在生命垂危的地步,腹中的孩子岌岌可危,但是她的“丈夫”肖志军,迟迟不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医院做不通工作,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答复是:患者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事件最终结果是:一尸两命。李丽云母子双亡。

    一边是制度,一边是生命。制度与生命发生碰撞的时候,该选择哪一个呢?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且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比准后实施。

    与会专家指出这个条文存在的漏洞:所谓关系人指的是把患者送到医院来的人,如学校的老师,好心的路人,还有车祸的肇事者。但是,车祸的肇事者作为关系人怎么能做出对受害者的有利的选择呢?

    另外,条文中的“特殊情况”又指的是什么呢?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博导肖薇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不少医院都有伦理委员会,但是这个机构目前主要做的事情是医院开展临床药物试验的时候,给接受试验的志愿者进行知情同意的工作。

    肖薇认为,应该加强医院伦理委员会的职能。这个委员会由医生、法律工作者、群众代表几部分人组成,形成一个成员库。当遇到诸如患者本人无自主意识或者是未成年人,而家属做出的选择明显对患者不利,可能对患者造成重大损伤乃至生命危险的时候,这个伦理委员会应该发挥作用,在法律授权下做出抉择。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这种抉择受法律的保护。

 

 

 

 

 

 

肖志军语:我不懂医,也不相信医生。他们按我老婆的肚子,还把她的衣服都脱了。她只是感冒了,有点咳嗽,吃点药就好了。

 

                                看病为啥找熟人?

 

他身着白衣的时候我不信

他拿手术刀的时候我不得不信

他翻开帐单的时候我睁大眼睛我不信

他让我付钱的时候我口喊冤枉不得不信

这个世界真的很奇怪

你不知相信谁却还是相信了他

你什么都不相信却又不得不相信

你相信他了却不相信自己了

    这是网上一首“病人写给医院的诗”。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刘文俊把这首诗引入了她的毕业论文《关于医疗纠纷成因的社会学研究》中。为完成这篇这篇洋洋6万言的论文,刘文俊深入到医院、病房里,用了半年的时间,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对近十多年来有关医疗纠纷的海量数据进行了分析汇总。刘文俊深入分析研究了医患关系的一个核心内容——信任问题。

    接受健康时报记者专访的时候,刘文俊提起这首诗的时候说:“这满眼的‘信任’、‘不信任’、‘不得不信任’,非常传神地刻画出目前医疗领域的信任问题。患者相信的是医院即使黑也还是要去的;不相信的是高昂的药费和白衣天使的形象;不得不信的是医生拿着手术刀时的权威;怀疑的则是这个世界——社会。”

    刘文俊引用社会学者郑也夫的观点说,社会的信任产生于熟悉,在熟悉的基础上建立起人格信任。随着社会生活从熟悉走向陌生,人类逐渐建立起系统信任——货币和专家系统。人格信任和系统信任相辅相成,支撑着社会生活的展开。

    同陌生人建立信任,是人类社会信任史上的高级阶段。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就是我们所说的以货币和专家为代表的系统信任。

    记者作为跑卫生口的,认识不少医生专家,在工作之余,帮助山西老家的亲朋好友求医问药几乎成了每周都有的必修课。看病时候找熟人,也成了一种惯常的举动。这种举动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呢?

    刘文俊认为,看病找熟人,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信任系统的建立还不完善,另一方面,深刻说明医院医生的信任度被打了很大的折扣。医院和医生是最典型的专家信任系统,医生和病人之间的不信任,破坏的更是这个职业经过近百年以来在中国建立的医德体系。看病找熟人的本质,是信任系统的倒退。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

    一位从事了40年医疗工作的大夫满怀深情地回忆那个美好的时代——医院是国家全额拨款,医生都是受过正规教育的国家干部,医生的收入在全社会属于比较高的等级,医生体现自己价值的主要管道是: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他的收入与看病费用的高低是脱钩的。那时候,探讨病例尤其是误诊需要的是道德勇气而不会有法律风险。

    对患者来说,他到医院是享受国家授予的福利待遇来了,他没必要与医生进行私人间的纯物质利益交换。这一时期,医院与利润是脱钩的,不需要服从利润最大化原则。医生可以投入大量的精力在医术上下功夫钻研,患者也感受到平等和被关怀。

    刘文俊说,从198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卫生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算起,已经22年了,医改的主要出发点之一是为财政减轻负担。改革的主要特征从宏观上看是市场机制的引入,从微观上看,是对国有企业改革模式的模仿,让公立医院像企业那样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其改革的兴奋点也集中在创收、经营、产权、改制上。

    医院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指导思想,影响了医疗事业的公平性和社会功能。这恰恰是改革的“未预结局”。医院变成了企业,经营的是人的生命和健康。

    刘文俊说,当医院变成一个经营性质的企业的时候,患者的身份也就由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公民而为消费者。不同的是这个消费行为消费主体是两个——掏腰包的患者和决定掏多少的医生。医患矛盾的爆发,有作为消费者是上帝的挑剔心理,还有就是缺乏专业知识所处劣势地位带来的胆怯。

    原先,在很多医院的大门口挂着白求恩的画像,患者看到这个画像,心里暖暖的,医院这么做是为了满足患者疾病能被治好的期待。现在,在哪一家医院还能看到白求恩的画像呢?现在在医院最牛的医生是医术高医德医风好的还是创收能力强的?

    “为人民服务”这个提了几十年的口号,已被“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中心、提供全程优质服务”这些明显的商业服务口号所替代。

    在中国,医院不仅仅是看病的机构,还承担着伦理、道德、法律的职能。伦理和道德的事情,本来就充满着争议和纠纷。支撑医生的,不仅仅是高明的医术,还有患者的信任,和对医生道德的期盼。医院的文化是一种道德感很强的文化,在市场上被骗,下次可以不去,但是医院形象倒塌的时候,激起的是对整个社会信任系统的信任危机。

    刘文俊认为,医患信任度下降的根本原因是患者变成消费者,消费者的基本心态是:投入产出成正比。哈尔滨天价医疗案里面,患者的儿子说:花了500万,怎么人还没了呢?一位医生则说:是不是你花了一个亿就一定能保证自己长生不老呢?这反映了患者预期过高的问题。

    刘文俊认为,如果让医院逐利,代价就是信任度的下降。商业活动中,为了利益最大化,使些手段招数可以理解,所谓“商场如战场”。但是,医院专家系统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正是来源于商业利益的淡漠,病人之所以相信医院是公平的,是因为医院是置身交易之外的。

    刘文俊认为,让医院回归公益属性是建立医患信任的基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保障”的精神,让大家看到了医患重建信任的曙光。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5310-12287.html

上一篇:凭什么相信陕西省林业厅?
下一篇:我的兄弟,我的悲伤
收藏 IP: .*| 热度|

0

发表评论 评论 (0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7 03:1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