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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不能再使用”么?

已有 3650 次阅读 2014-5-14 16:22 |个人分类:(中)医药与健康|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说明书, 合理用药, 合格药品

“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不能再使用”么?

——“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今天发布

 

看到这句话——“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不能再使用”——你会怎么想?

今天中午(2014年5月14日)听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发布,之后到网上查了一下,一看吓一跳:……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防范用药风险首先要使用合格的药品,合格的药品不需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不能再使用。……(见链接)。如今,我国的医药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与诸多因素有关,解决起来要靠多方面的努力才行——政府、医疗机构、社会、媒体,甚至个人等——应该是“一个都不能少”。看了这个报道,想到了三个小问题:

一问:“合格的药品不需要不良反应监测”。是真的么?那么国家药监局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是从哪里来的?监测的“假药和劣药”中得到的?

二问:“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这也是真的么?哪个“药品说明书”没有“不良反应”一项呢? “药品的不良反应是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么?”, 如果那样的话,我国的“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也太少太少了吧(报道中说“2013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共计131.7万余份”)。其实“药品的不良反应”与“医疗错误和医疗事故”没有本质联系、没有可比性,前者侧重的是“客观存在”而后者更多的是指“主观行为”。

三问:“发生不良反应的药品就是假药和劣药不能再使用”。这个不是真的吧!若果真如此,我们的药品岂不均为“假药和劣药”?再过几年,我们还有药品使用么?真的或合格的药品就不发生不良反应?

其实,这三个观点有很大漏洞,与本文的部分内容也自相矛盾。不知道这建议是哪些“有关部门”给的?还是……?

 

报道中的部分内容(见链接):

 

 

 

 

 

链接一:2013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共计131.7万余份

http://china.cnr.cn/ygxw/201405/t20140514_515507020.shtml

 

链接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发布(暂未见“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1/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51756-794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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