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某著名大学制定校规,禁止本校女生做二奶的新闻占据了各大新闻的头版。我来说几点个人看法:
1. 很多人在网上留言,认为做二奶是女生的个人自由,他人无权干涉。我不能认同。自由有个最低限度,就是个人自由不能伤害他人,否则人人都可以有杀人或者抢劫的自由。做二奶的女人,必然伤害到“一奶”,这已经超过了自由的基本底线。如果二奶明知他找的男人已经结婚,那么按照法律是犯了故意伤害他人罪。这一是做二奶和傍大款(指未婚的大款,包括富二代等)的本质区别。
2.根据我国法律,结婚后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二奶从男人那里获得的财物,一奶应具有一半的所有权。因此二奶从法律上犯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
3.关于学校校规规定可以开除做二奶的女生,这是校规的自由。和其他校规一样,该校规公正公开,只要不违反,并不伤害学生。
4.我们国家教育一直是软柿子,谁都可以捏。这是因为其他所有部门你都捏不得。我注意到所有的新闻都集中于该高校如何如何,没有一条提出,到底是哪些人包养了该校的一些女大学生。
5.最近各大新闻网站一致指出,该校规没有法律依据。请问,为什么没有?
6.高校制定了女生做二奶即开除的规定,但是未见任何单位做出包养大学女生即开除的规定。
7.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女人?
8.为什么被处分的都是学生?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464637-3574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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