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安
人口相对过剩时:生育险能否抵过潜规则?
2012-11-21 09:02
阅读:2284
标签:企业, 职工, 辞退, 生育险
博主注:
 
如果企业不愿承担生育费用,作为职工有几个会积极争取??
 
在岗位和生育险面前,职工是选择数千元的生育险,还是失去工作岗位和发展机会?
 
个体和企业博弈,法律还需继续完善!!!
 
法律规定很好,执行不了也只是一纸空文。
 
 
http://news.qq.com/a/20121121/000244.htm?pgv_ref=aio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今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同时,若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其生育费用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考虑到企业负担,办法还特别提出,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一半。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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