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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授评审权下放正在普及,总体趋势是好的,比如对于985、211高校,以及一些教学科研型高校,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扩大化,扩大化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最重要的负面影响就是扭曲三观,听我慢慢道来。
一篇论文没有是否可以评教授?当然可以!
对于一些教学型本科院校,或者是一些高职院校,既然教授评审权下放,学校完全可以制定相关的规定,只要符合学校导向的教师,就可以评教授,当然就可以不限制论文要求了。比如担任教研室主任,教学评估为优秀几次;或者是主持一定的科研项目;或者是拿到一定的某种级别的奖励等等。
相关部门将教授评审权下放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便于管理,这本身没有错,但是能否继续借用教授这顶帽子,我看必须慎重。建议享受4级岗的待遇,或者用其他头衔,但不宜用教授头衔。
根本原因是,在传统意义上,教授某种程度上是知识的代表,是一种荣誉称号。一篇论文没有的教授加入这个群体,还有三观吗?
此外,科研相对较弱的高校,所谓课题、奖励之类,也就那么回事。只要听话,就可以评教授,结果是只能是礼崩乐坏,三观全无,这是严重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建议对于高职院校、科研较弱的纯教学型高校,教授评审权不宜下放,还是要珍惜教授这顶帽子的,千万别用改革的名义将好的东西改坏。
2018.9.27 俞立平 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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