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兰考的火灾,引发媒体和国人的广泛关注,7名“孤儿”死亡,1名重伤,这样的惨剧仍没能让有的人感到心痛,叫九泉之下的焦裕禄同志情何以堪?!
这一悲剧的产生,“爱心妈妈”袁厉害固然有看护之责,但显然问题的关键不在火灾本身,而是人们如何认识和对待的问题,譬如谁应该为此承担主要责任?
我之所以在开篇给“孤儿”加上引号,原因是这7名孩子首先是弃婴,且看具体名单如下:
五孩(男) |
死亡。为患先天性小儿麻痹的20岁左右男性青年。 |
小雨(女) |
死亡。年龄约5岁。 |
扎根(男)4岁 |
死亡。年龄约4岁。 |
傻妮(女) |
死亡。年龄约3岁。 |
小哑巴(男) |
死亡。年龄约2岁。 |
男婴(男) |
死亡。年龄约1岁。 |
男婴(男) |
死亡。年龄约7个月。 |
小十(男) |
受伤。为患先天性小儿麻痹的10岁男孩,诊断为呼吸道灼伤,全身烧伤面积5—6%,目前,男孩仍在重症监护室。 |
我想,正如袁厉害收养这些孩子的初衷:不能看他们死。是啊,那孩子的亲生父母呢?他们都到哪儿去了?我们的法律有遗弃罪,刑法第261条规定: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正因为有袁厉害的收养,所以这些被遗弃的孩子能够“活”下来,而且遗弃他们的父母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这第一道防线就此被冲破了。
我们知道,当幼小的生命失去时,人们才为之惋惜,甚至痛心。然而,又有多少人包括现在真正珍惜每一条普通的生命呢?那些遗弃、伤害自己孩子的父母,可曾站在人性的角度思考过自己的行为?在善良者的眼中,爱就是同情和怜悯,假如袁厉害没有这样的情怀,她何以会觉得“见死不救”于心不忍呢?!
对于这样一个善良的女人,我们怎么会如此指责她?譬如所谓非法收养。那些应该合法养育自己孩子的父母为什么没有人责骂?让众多的“孤儿”挤在袁厉害家里,发生火灾固然有其“必然性”,可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我们知道,人命关天,幼小的孩子更需要保护,因为他们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孩子的命一条是一条,哪怕他身有残疾,哪怕他重病缠身,我们都没有权力去剥夺,包括间接的。
我是做父母的,所以我能体味孩子最怕的是什么?不是危险,不是没有奶吃,而是被父母无情地抛弃,那才是他们人生的悲剧,有多少年轻的父母能理解这一点?
同样,所谓收养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只是说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栖身之所,不应该是弃婴的最终归宿——他们不是孤儿,他们有父母,有谁敢站出来认领这些孩子?哪怕是在其死后送上一程,告诉孩子他的爸爸妈妈来看他了——如果有这样的结局,相信孩子们最终也会瞑目,因为他们得到了人间最后的关怀。
2013年1月16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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