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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实验室部分职能部门中层岗位招聘公告

已有 1721 次阅读 2021-4-7 17:11 |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深圳湾实验室(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广东省实验室)是广东省、深圳市建设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动中,全力支持的重大创新载体。实验室永久场地位于光明科学城,规划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  

实验室致力于营造高效的创新体系与蓬勃的创新生态,打造高精尖技术支撑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转化研究范式,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性。实验室聚集生命科学优势力量,联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共同体,努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高地。  

实验室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为瞄准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需要,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大部署而设立的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不定级别,不设编制,社会化用人,采用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现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层管理岗。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岗位一:人事部副部长  

一、岗位职责  

1. 研究分析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人力资源工作特色,探索适合实验室发展的人力资源运作模式,协助部门负责人规划各模块工作并推进落实;  

2. 负责推动职称评聘工作;  

3. 协助部门负责人构建国际化人才发展路径,着力开展构建新型人才发展体系工作;  

4. 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内外部联络,与国家、省、市、区各级人事管理、服务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渠道;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硕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生物、医学、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  

2. 具有7年以上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人事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 至少3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领导力和沟通力;  

4. 中文功底扎实,英文听说读写流利,可使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5. 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工作细心踏实,有责任心,写作能力突出;  

(二)任职要求  

1. 了解国家、地方各类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熟悉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2. 具备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 熟悉不同序列人才评价体系;  

4. 具有构建新型人才发展体系相关经验;  

5. 熟悉国家、省、市、区各类人才政策。  

6. 具有数字化思维,有计算机程序经验优先。 

岗位二:支撑部采购办公室主任  

一、岗位职责  

1. 配合支撑部部长,全面负责采购办公室工作;  

2. 制定办公室的管理运行模式及采购相关规章制度;  

3. 做好采购办公室的年度计划、总结、费用预决算等相关工作;  

4. 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实验室采购计划,审批、监督采购操作流程,做好采购相关信息的数据统计汇总及报送工作;  

5. 协调实验室内外采购相关业务关系,做好供应商库管理工作;  

6. 协助部门负责人安排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岗位目标,培养采购业务团队,做好人员梯队建设。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硕士及以上学位,生物医学、化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优先; 

2. 具有10年以上科研采购经验,深圳高校或科研院所招投标管理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3. 至少3年以上团队组织、管理经验;  

4. 英文听说读写流利,可使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二)任职要求 

1. 熟悉科研采购相关法规政策;  

2. 熟悉科研相关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物资的采购、进口流程; 

3. 熟悉合同法规,有优秀的采购体系的战略规划能力;  

4. 精通商务谈判技巧,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领导力强; 

5. 熟悉深圳市发改委、科创委、财政局、海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原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政府相关部门采购相关业务流程;  

6. 品德优良、忠诚可靠、责任心强,原则性强。  

岗位三: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 

一、岗位职责  

1. 开展实验室发展战略研究,重点关注中长期发展整体要求、国家实验室建设目标要求、服务国家使命、学术科研载体构筑和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问题等,提出战略研究报告;  

2. 跟踪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的发展动态,围绕实验室发展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机构的对比分析,为战略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等管理机构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3. 起草实验室重要政策文件或全局性重大报告;  

4. 做好与国家、地方发展规划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资源;  

5. 统筹法务相关工作,负责与实验室外聘法律顾问的联络,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  

6. 分析国内外生物医药行业的各类规章条例,研究国内外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业务需求部门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解决法律问题;  

7. 统筹实验室制度建设工作。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生物医药、企业战略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  

2. 具有10年以上政策法规研究相关经验,拥有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经验优先;  

3. 至少3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领导力和沟通力;  

4. 中文功底扎实,英文听说读写流利,可使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二)任职要求 

1. 熟悉政府、科研机构或高校运作机制,对政策具有较高的敏感度和研究能力;  

2. 具有在生物医药行业科研一线或者项目调研工作经验,有行业研究、战略研究等复合经验者优先;  

3. 熟悉国内外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等;  

4. 具有全球化战略思维,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沟通能力、资源协调能力、抗压能力、责任心、保密意识和团队协作奉献精神。  

简历投递: 

请将个人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hr_office@szbl.ac.cn  

2021年深圳湾实验室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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