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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局寄书夹附言不能超过6个字!!!

已有 7250 次阅读 2009-7-19 16:36 |个人分类:三言两语简评(07-11)|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邮局寄书, 夹附言

邮局寄书夹附言不能超过6个字!!!

 

黄安年文  黄安年的博客/2009719日发布

 

邮局寄书夹附言对于寄书人来说是不得已的事,对于邮局工作人员来说却是检查的重点,我就否则不礼貌,于是夹个几十字的便条,如果写在书上担心受书人并不乐见,谁知在认上级“死理”的天通苑邮局工作人员却怎么也通不过,几个星期前的一本书,邮局工作人员打开书,一页一页地仔细翻一遍,将很小的一纸附言取出说,不能夹在里边,要单独寄。无奈,我只能将几十字的附言取出,在邮局专门购买了信封,将附言放在信封中寄出。这一来增加了好几倍寄信的时间。

 

今天下午又碰到类似情况,一本书的最后一页只写了三个电话号码,天通苑邮局工作人员在一页一页地仔细翻一遍后看到这三个电话号码后说,这书上不能写字,写字超过6个字就算信件。我问:这是哪里的规定,工作人员说:上级邮局有规定。我说有的书上本来就有人写的字,批的字,这也不行,工作人员说:那也不行,超过6个字就要算字。我说:这样的规定也太不合情理了,书上不能写字?工作人员说:超过六个字就是不行。我说:那要上网了。工作人员说,“已经上网了”言下之意,不怕!我说当真? 工作人员说,这次就算了,下次记住,不能超过6个字!

回家后,我对老伴说,下次寄信在书后写“已经上网了”才5个字,这就不至于将那页书撕下当作信件来寄了。

天通苑邮局的规矩可多了,对于有些邮局监制的新封,不认可,非得要购买他们自己的信封,这些做法使人觉得寄信少在天通苑邮局投寄为好,那里有点找麻烦的感觉!

 

附网上两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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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线:邮局寄书为啥不能夹寄信件?

2008041214:48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人民网412日电(记者 罗旭)近日,人民网人民热线不断接到网友电话,纷纷反映自己在邮局寄书籍等印刷品的过程中遇到的“麻烦”事,称如果在寄书的同时夹寄信件,便会遭到邮局拒绝,不得已,一些网友只好另外寄一封信或者在所寄的书页上简单写明几个字,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便。

 

  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每年造成损失接近1000

 

  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曾就此专门撰写文章《以害己为手段,以损人为目的》,认为邮局该项规定,不但多用了寄信人信封,而且无端增加了邮局分拣和投递的工作量,本来只要分拣投递一次,现在工作量加了一倍,并特别指出,这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实际引起全国的损失估计每年可能接近1000万元。

 

  寄书不能夹寄信件有理由吗?

 

  412日,《新京报》刊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仁文的文章《邮局寄书为什么不能夹寄信件》,文中,刘仁文指出:

 

  首先,邮寄这一类由政府主办的事应以人为本,现在的做法是既劳民伤财,又增加邮局的分拣和投递量,而分拣和投递量的增加,又会导致邮局工作人员编制的增加,编制的增加又反过来耗费纳税人的钱。

 

  其次,允许印刷品中夹寄信件不会给人留下空子。寄印刷品是比寄信便宜,但再便宜,一本书的邮寄费也比一封信要高,决不会有人为便宜寄信而去寄书,一般也不会有人借寄书而去寄长篇大论的信。如果邮局觉得确有可能个别人会借寄书而去寄长篇大论的信,并且认为有必要对这种个别情形予以预防,至少也可以通过确立不得夹带超过一页信纸的方式,赢得绝大部分客户的民心。

 

  最后,将印刷品与信件一起邮寄,也不会给邮局带来任何额外风险。信比书抵达的时间要快些,但当事人愿意信随书到,不会怪罪;信与书同命运,万一丢失,平寄不赔,挂号等方式依法赔偿,合起来寄和分开寄没有差别。

 

  您如何看待

 

  根据以上专家和网友的看法,邮局寄书夹寄信件,可以说是便民利民,而且不会损害邮局的利益,何乐而不为?邮局到底是怎样看待这个事情的,有没有什么改进的措施?亲爱的网友朋友,您对此又有什么看法,有什么高招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吗?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7112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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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网友:"寄书不能夹寄信件"是邮局服务问题

【在线投稿】  20080418 10:06:24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415日电 近日,人民网推出的人民调查《邮局寄书为啥不能夹寄信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截至4148时,共有19031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有63.2%的网友认为邮局的服务不到位,在留言中,很多网友更激烈宣称自己对邮局的服务早已非常失望,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到邮局。

截至4148时,在参与调查的19031名网友中,"邮局服务不周到,没有以人为本 "的选项获12032票,占总票数的63.2%;认为 "一起寄就是了,反正都是印刷品"的选项获1102票,占总票数5.8%;认为"一起寄就是了,反正都是印刷品"选项获271票,占总票数的1.4%;而认为"邮局这样做,自有它的道理"选项,获得5926票,占总票数的29.6%,不足三成。

网友为"寄书夹寄信件"支招

对于"邮局寄书为啥不能夹寄信件",网友吴非靳认为:"寄书夹信应当允许,一减少邮局工作量;二省信封减少社会财富消耗;三方便寄书人;四寄书夹信大多是告诉对方关于书的事,篇幅不很长,即使长点也关系不大;五邮局少收入一点,但从社会效益看,利大于弊。利弊相权,宜寄书允许夹信。邮局别忘了以人为本,方便群众。"

有的网友建议说,邮局仅需小小的改进就可解决这一问题,如设计一份邮寄书刊的"附言",或者是某种特制的明信片,就可做到双方皆大欢喜。

也有网友从邮资的角度对邮局的做法做出解释:"信函和印刷品的邮资是不一样的,印刷品邮资是每100克才4毛!信函邮资是每201.2元!你说邮局能让你在印刷品里夹信吗?印刷品业务只能寄报纸、书刊,书刊是很重的,邮局给你邮费上的优惠100克才4毛(一本书一般80克到200克),而且不限制远近,也就是说寄到西藏才1元多!!寄天津也一样!信函主要是书信,20克也就是4张纸的重量,邮费1.2元,足够你寄信了吧?"

邮局,想说爱你并不容易

令人关注的是,很多网友都谈到了自己在和邮局打交道时的不愉快经历,有的网友说:"笔者遇到过寄书不能夹寄信件甚至是一张简单的便条也不行的事,而且是好几回。每一回都极为不能理解、不服气地与邮政人理论,却换来邮政人员的一顿无理的争吵,甚至以"要不要寄"来威胁,最后只得书、信件(便条)分开寄。同时,还换来一天甚至好几天的生气受。"

有的网友说"我文章投稿的一家医学杂志的录用通知用挂号信发出,并用电子邮件通知了我,结果我等了一个多月才收到.让我对他们的服务产生不安."

有的网友反映,邮局目前仍存在很多霸王条款,有网友说:"邮局有很多不合理的规定,例如:邮局特快专递包裹件里面的东西被偷了,只剩空盒子了。邮局只赔偿邮寄费2倍。虽说是没有保价。但不至于就赔这点吧。想想哪个顾客寄的特快包裹里的价值不是超过邮费的好多倍的。一有问题就说没有保价,象经常寄特快包裹的怎么可能次次保价呢。一般5000元以上的包裹会保个价,1000左右的特别是几百元的又经常寄的谁会次次都去保价。就算不是保价的人家普通快递公司的不保价商品丢失了怎么就能有赔500元的规定呢。你邮局凭什么就这样邮费2倍呢?"

很多网友反映,与邮局相比,自己更愿意选择快递公司的服务。

也有网友说,邮局目前提供的服务总体来看仍具有其优越性,比如仅需1.2元就可实现全国通。也有网友说邮局工作人员很辛苦而待遇不高,需要大家的理解。

http://www.sx.xinhuanet.com/rdsp/2008-04/18/content_130168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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