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广福
我为农村女学生辩护
2011-9-1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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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学生们来看我,说要给我过节,于是我请他们打牙祭,饭桌上他们提到我在网上与人辩论的事,我一下来了精神,给他们侃起了我的光荣历史。

我没有当过律师,所以我说的不是法庭辩护,不过谁如果招惹了官司,想请我当代理人,不是不可以考虑。:)

其实做律师并不难,只要具备两个条件就可以胜任,1、具有一定的口才;2、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挖掘对当事人有利的东西。说白了,无理也要辩三分。在这点上,我母亲是高人,天生一副铁嘴铜牙,而且常常能从人们意想不到的角度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东西。左邻右舍,谁家有什么纠纷,都喜欢找她来出主意,记不清她帮多少人家断过家务事。难怪过去的妇联主任对我说:“你妈妈要是识几个字,一定可以做个非常出色的妇联主任。”这领导干部的思维也太狭窄了,总是忘不了她那身份,如果我母亲是个读书人,绝对是个十分优秀的律师。

言归正传,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记得是个酷热的暑假,我帮父母干完农活往家走,在离家不远的大路上有一堆人发生了争执,他们看我走了过来,邻居大妈远远喊道:“大学生来了,你来给他们断一断。”我一看,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女孩裹了一身的烂泥巴,样子十分狼狈,身边的地上散落着几本书。女孩眼泪汪汪,双手揪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手中的自行车把不妨,嘴里一个劲地唠叨:“你赔我,你赔我”,我询问了几句,基本明白了咋回事。这条大路东西向,路两边的庄稼地一边高一边低,低洼处比路面低了一米左右,是一片刚插满秧苗的水稻田。小女孩骑着自行车由东向西,她的右边是那个低洼的水田,估计是车技不那么娴熟,她沿着大路中央走。那个三十岁的青年男子骑着自行车迎面过来,以大路的宽度,那个男子如果沿着路边走,断不会对女孩构成威胁,我估计是那男子使坏,故意也走大路中央,把女孩子逼下了水田。那个男子再三强调没有碰到女孩子,是她自己钻进水田的,女孩子偏说是男子撞了她,她才掉进水田的。我放下肩上的空担子,打量了一下地形与男子的行车路线,慢悠悠地对男子说道:“我相信你没有撞到她,但你明知她的右边是水田,为什么还走路中央?你跟她相向而行,与她擦肩而过,必然会对她的心理造成影响,她情急之下为了躲避你,不小心掉进了水田,你能说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知道你的车技很好,但不应该在人家一个小女孩面前炫技,女孩掉进水田是你玩车技的后果”。那男子无话可说,便想走人,我一把抓住他的车把,说道:“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惹了祸就这样走人?”那男子看我“人高马大”,身边又有围观的人,不敢造次,问道:“那你说咋办?”我显得很大度:“人家女孩子刚买的新书被泥水泡了,肯定没法看,你把人家买书的钱赔给人家,由她自己再买一套,或者你赔她一套原样的也成,至于衣服、车子弄脏了由她自己承担后果吧,谁让她车技不精呢。”那男子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赔钱走人。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替别人抱打不平,事后想想颇为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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