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要:青蒿素发明史证实,把青蒿带到523项目组的是余亚纲和顾国明;首先分离青蒿素的是钟裕蓉;首先做青蒿素临床试验的是李国桥。
青蒿素类抗疟新药的发明挽救了千百万人的性命,这一辉煌成就是中国科学家在继承、发扬中医药宝贵临床经验而后取得的。中国人由此获得世界级的拉斯克奖是实至名归的。那么为什么拉斯克奖颁给屠呦呦后会在中国会引起那么大的争议呢?
据提名人说,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的关键是看三个方面:一是谁先把青蒿素带到523项目组。二是谁提取出有100% 抑制率的青蒿素。三是谁做了第一临床实验。提名人认为,美国人颁奖,注重科学发现的思维而不在乎是谁做的。美国人不会把奖颁给一个具体做事的人,而只会颁给告诉你做这件事的人(1)。 那么,我们就从历史事实来看看,这“三个第一”更优先属于哪一位。
一、首先将青蒿的抗疟作用引入“523项目”的是余亚纲和顾国明.
1969年余亚纲跟随屠呦呦从胡椒提取物入手,进行鼠疟试验,抑制率曾经达到84%,因临床试验结果不理想而放弃。
1970年屠呦呦被安排参加人事专案调查,留下组员余亚纲一人继续工作。他和“523办公室”派来的军科院的顾国明从《疟疾专辑》(由上海市中医文献研究组出版)筛选出使用频率最高的雄黄和青蒿,并且在1970年6月的上报材料中明确指出青蒿“一握,水二升,捣汁服”的说法来源于《肘后备急方》。由于顾虑到雄黄的毒性,他们先用青蒿乙醇提取物进行鼠疟试验,抑制率可达60-80%(2)。关于这个工作,屠呦呦在她的书中写到:“经过100多个样品筛选的实验研究工作,不得不再考虑选择新的药物,同时又复筛以前显示较高药效的中药。因为中药青蒿曾出现过68%抑制疟原虫的结果,所以对其进行了复筛”(3)。这里所说的复筛就是基于余亚纲和顾国明在屠呦呦之前的研究结果。事实上,他们还出现过90% 的抑制率,并向屠呦呦汇报过。这样才使得屠呦呦对余亚纲做的结果比她做的“胡椒提取物对疟原虫抑制率高达84%”还要高有了深刻印象。
从上述历史事实可以肯定两点:1)用青蒿进行抗疟筛选的想法和做法最早出自余亚纲和顾国明,而不是屠呦呦;2)1971年屠呦呦是在胡椒和其它中药的筛选结果不佳后,才在余亚纲和顾国明1970年研究的基础上对青蒿进行“复筛”的。因此首先将青蒿的抗疟作用引入“523项目”的不是屠呦呦,而是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的余亚纲和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顾国明。
二、屠呦呦首先做出鼠疟和猴疟100%抑制率和用于临床实验的是青蒿的乙醚提取物,不是青蒿素
1971年10月屠呦呦分离得到乙醚中性提取物,鼠疟和猴疟均为100%的抑制率,结果稳定,并于1972年8-10月在海南岛昌江地区首先成功地用于治疗恶性疟和间日疟(2,3)。我们认为,仅仅作为一种粗提物就能够得到这样的临床结果,特别是对恶性疟有效,是十分可喜的。这是屠呦呦的最大贡献。
发现乙醚粗提物的抗疟作用意味着找到了青蒿的抗疟有效部位。但这种黑色膏状物难于质量控制,不利在临床上推广使用。只有从这种混合物中分离出的有效单体才能解决问题。事实证明在分出针状结晶青蒿素之后,各项化学和药学研究才得以顺利展开。
三、首先分离到青蒿素单体的是更年轻的研究实习员钟裕蓉.
开始屠呦呦和倪慕云试图用氧化铝色谱柱分离乙醚提取物的有效单体,未能成功。组员钟裕蓉通过查阅文献了解到用硅胶色谱柱分离中性化合物比用氧化铝色谱柱更有效,然后参照了文献用的洗脱液配方(石油醚、乙醚-石油醚,后因乙醚容易挥发,改用乙酸乙酯-石油醚)作梯度淋洗,于1972年12月(或谓1972年年底)分离得到了三种结晶,分别记录为结晶I、结晶II和结晶III,其中仅结晶II有抗疟作用,以后中药所向523办公室书面汇报时称之为“青蒿素II”(2,4,5),后直接称之为“青蒿素”。
屠呦呦在她的专著中称“1972年11月8日分得三种结晶即青蒿甲素、青蒿素及青蒿乙素 ”(3) , 还提到“1972年11月17日屠呦呦在北京召开的‘523’全体大会上,报告了首次青蒿抗疟30例全部有效的疗效总结,引起再次的极大关注” (注:这里说的是乙醚粗提物的临床疗效。间日疟21例有效,恶性疟9例中7例有效)。如果屠呦呦在1972年11月8日已经分离到抗疟有效单体并命名为“青蒿素”,那末在1972年11月17日还没有任何单位的任何人分离到结晶成分时,为何在这次大会上她竟没有提到这个重大发现?“523办公室”也没有因此得到这个信息?(据查实,1972年11月17日并未开过什么全体大会)
从上述历史事实也同样可以肯定两点:1)钟裕蓉舍弃了屠呦呦和倪慕云的用氧化铝色谱柱分离方法,采用硅胶色谱柱成功地分离到青蒿素;2)钟裕蓉分离到青蒿素时,屠呦呦并没有和她在一起,更谈不上思维来自于屠呦呦,所以首先分离到青蒿素的人不是屠呦呦,而是钟裕蓉。
四、首先做青蒿素II临床试验的人是李传杰和章国镇.
1973年9-10月,北京中药所将青蒿素II先制成片剂,到海南昌江地区进行临床试验。以后又改为胶囊,再赴昌江,共试验8例,因效果不理想,还出现心脏毒性而中止。(2) 带领临床试验组的是李传杰和章国镇,不是屠呦呦。
这8例临床试验结果在1978年前中药所和上报523办公室的各种报告里均有记录,现在这一临床试验的结果一直受到了523办公室和其他协作单位的质疑,青蒿素II是否就是青蒿素?因为云南和山东提供的青蒿素在临床上不但疗效好而且没有毒性。二者差异非常大。
五、首先肯定青蒿素临床治疗抗药性恶性疟具有高效、速效、低毒特点的是李国桥.
1974年10-12月,广州中医学院的李国桥,用云南药物研究所罗泽渊提供的青蒿素(原称黄蒿素),用于18例疟疾患者,其中14例为恶性疟患者,肯定了青蒿素治疗抗药性恶性疟的高效、速效和低毒的特点(2)。
小结:
拉斯克奖的评奖委员会把中国青蒿素研究团队应得的荣誉归诸于屠呦呦一个人,是违背中国科学家发明青蒿素类抗疟药的真实历史的。
参考文献
1)Lasker Foundation, 2011 Winners, Lasker-DeBakey, Clinical Medical Research Award, Award Description
2)张剑方,《迟到的报告—五二三项目与青蒿素研发纪实》,羊城晚报出版(2006)16、18、27-32页
3) 屠呦呦,《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青蒿素的发现”、34-36、39页
4)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中药青蒿的抗疟研究(1971-1978), “前言”》
5)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中药青蒿的抗疟研究》,197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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