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秀江
事故致因“2-4”模型与“道法术器”
2018-5-3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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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致因“2-4”模型与“道法术器”

事故致因“2-4”模型由宏观到微观构建了事故致因2个层面(个人和组织)、4个阶段(根源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的模型理论体系,鞭辟入里、直切本质。该模型借鉴并超越了西方古典事故致因理论,既符合西方的科学表达方式,又极具中国特色。更有意思的是,该模型与中华传统文化中许多精华思想不谋而合,交相辉映、闪耀着智慧的光辉。本博客从今日(2018年5月30日)起,将结合传统文化对事故致因“2-4”模型进行系列解读。

今日的主题是事故致因“2-4”模型与“道法术器”。

“道法术器”是道家和传统医学认识宇宙人生的精华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人-物”交互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古圣先贤认识世界、管理人生的思想利器。

“道”是指万物变迁中亘古不变的本质规律,揭示的是事物的根源与本质。在安全领域,“道”可视为在组织层面上是法律规章背后的本质规律,在个人层面上的人生境界和价值观。对应着的是事故致因“2-4”模型中的根源原因,即安全文化。

“法”是指在“道”的指导下制定的一套规则体系和原理原则,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在安全领域,“法”可视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对应着的是事故致因“2-4”模型中的根本原因,即管理体系。

“术”是指在规则体系指导下的具体操作方法,即技术手段、方式方法。只要指导原则(即“法”)不变,具体的方法可千变万化,术可通过对法的推理而产生,也可通过练习和实践获得。对应着的是事故致因“2-4”模型中的个人层面的间接原因(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生理和安全心理)和直接原因(不安全动作和不安全物态)。

“器”是指“道”、“法”、“术”在物理、物质层面的具体体现,即仪器、设备等工具。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再正确的指导思想(“道”),再科学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法”),再先进的技术手段、方式方法(“术”),都需要通过“器”来加以实现。“器”对应着的是依据事故致因“2-4”模型开发的“企业安全文化在线分析系统”和系列危险源识别装备。

由此可见,自古英雄所见略同!只要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去探究事物本质,优秀的人总能想到一块儿去!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事故致因“2-4”模型的开创者傅贵教授,近二十年时间醉心于事故致因、事故预防的理论思考和深入实践,二十年间行住坐卧、念兹在兹,穷究安全至理,绽放成就之花,创造了具有深邃思想和深远影响的事故致因“2-4”模型,结构简约,逻辑清晰,既有厚重的科学价值,又有广阔的应用价值。惊叹该模型理论本身的高妙之外,更应向傅贵教授致敬!正所谓“制心一处、无事不办”!

最后用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的一段话再次向傅老师致敬:“一事精至,但能动人,亦其专心致志而然。士君子之学为穷理正心修已治人之道。而不能至于当然之极者,彼有间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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