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钢
个税起征点:民众 vs. 专家
2011-6-16 16:34
阅读:3804
标签:个税起征点, 累进所得税

 

全国人大网15日公布了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超八成网络意见不赞成以3000元作为起征点,超过3成的人要求继续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

 

但是专家们不同意民众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提出,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起征点,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看来这些专家连当年写《哥达纲领》而被马克思批判的社会党们都不如。

 

想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里的比例,就一定要降低个税起征点吗?连一百多年前的德国社会党都知道有其它办法:

 

征收高额累进所得税!

 

比如从月收入里超过5千的部分起征的话:

 

月收入5千到1万:超过5千的部分征收8%

月收入1万到5万:超过5千的部分征收8%,超过1万的部分征收15%

月收入5万到10万:超过5千的部分征收8%,超过1万的部分征收15%,超过5万的部分征收30%

月收入10万到30万:超过5千的部分征收8%,超过1万的部分征收15%,超过5万的部分征收30%,超过10万部分征收50%

月收入30万以上:超过5千的部分征收8%,超过1万的部分征收15%,超过5万的部分征收30%,超过10万部分征收50%,超过30万部分征收80%

 

实在要收老百姓的税(名曰培养纳税意识),也可以增加一个收税段:

 

按照这些“专家“的意愿——个税起征点仍为月收入3千;但是,超过3千的部分只征收0.8%而不是8%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月收入4000,按照第一种办法,不需要缴税;按照第二种办法,需要缴纳个税8元。也是为国家做贡献了。

 

月收入5100的,按照第一种办法,需要缴纳个税100 X 8% = 8元;按照第二种办法,需要缴纳个税2000 X 0.8% + 100 X 8% = 24元。也不算多。

 

月收入51千的,按照第一种办法,需要缴纳个税6700元;按照第二种办法,需要缴纳个税6716元。很reasonable

 

月收入50万的,约需要缴纳个税23左右;月收入100万的,约需要缴纳个税63的样子。这也比美国的税率低呢!

 

为啥这些专家们就想不到?而是只会盯着月收入只有3000多元的普通百姓的口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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