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与资源或利益分配原则密切关联。政府的科技奖励政策导向和执行状况好坏,不可能不严重影响着学者和科技人员的行为。
然而,看看实际情况,拿到大项目不等于能做出大成果应该是一个逻辑常识,但现在虎头蛇尾之事泛滥;在形式上有科技鉴定和成果登记,就可以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主管部门谁也不想费神去鉴别诸多鉴定和登记的成果是否饱含水分甚至是假造的-在网上出个公示让网民们自己去折腾。
重大科技成果理应有同行专家验证、行业推广应用和发现利弊的时间过程,5-7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做的科技工作缘何就那么急地能被省部乃至国家奖励呢?
本博觉得,要避免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成果出现重大瑕疵、抑制科技人员浮躁之风,有两点措施可以采取:在国家相关科技评奖部门对官员实现问责制、规定科技人员在获得成果10年后才能申报国家级科技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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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楼市、股市此起彼伏效应值得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