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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

已有 5004 次阅读 2013-1-12 21:50 |个人分类:学习交流|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资源, 吉林大学, 学院

肖长来
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13-1-12
 
    偶翻汉书《龚胜传》,载有“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谓薰草因有香气而招致焚烧,膏火因能照明而招致销毁。后多以“膏明”喻人因有所为而自招其祸。金人常用“薰香自烧”。
 
    原文出处: 遂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死时七十九矣。使者、太守临敛,赐衤复衾祭祠如法。门人衰绖治丧者百数。有老父来吊,哭甚哀,既而曰:“嗟乎!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龚生竟夭天年,非吾徒也。”遂趋而出,莫知其谁。胜居彭城廉里,后世刻石表其里门。
  
    牺牲自己,照亮别人;视死如归,流芳百世!
 
    世上能有几人有如此胸怀,冲天豪气!
 
    实际上,龚胜是一位非常有学问、非常有骨气的人,值得后人学习,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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