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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3月4号,住在波士顿的Randall 和 Hall 夫妇俩接到了一个从南美洲智利打过来的电话,打电话的人从他们手中购买了一台价值7000 美元的IBM PC电脑。而这个客户是从他们发布到BBS网上的产品目录中得到的信息。这笔交易标志着B2C电子商务的诞生。
当然,对于如何界定最早的电子商务交易,人们的看法不尽相同。有的人认为最早的电子商务交易其实在80年代之前就已产生,那时已经有人通过电子邮件交换产品和价格信息,进行交易。
更有人认为电子商务早在上个世纪初就已产生。那时位于不同城市的鲜花商人为了解决异地鲜花的递送问题,通过协议方式为对方的客户递送鲜花到本地的顾客家中。而鲜花底单的发送利用的是当时刚刚发明的电报技术。
当然,当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的界定应该至少具备两个特点:第一是商品空间的无限拓展;第二是交易的无时间空间限制。
由于网络空间对于商品信息的储存相对来说是无限的,通过电子商务,消费者可以浏览到几乎无限多样的商品信息。这与传统商家的有限商品展示空间有着本质的不同。这也是所谓“长尾”效应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此外,消费者的网上购物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所以一个网站可以全天候地接受成千上万的消费者的同时访问。这就是为什么沃尔玛需要在美国和世界各地不停地添加连锁店,而网上商店亚马逊只有一个网站就可以为比沃尔玛还要多的顾客提供服务的原因。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魅力可见一斑。从这个意义上讲,Randall 和 Hall 夫妇建立在BBS上的网络商店似乎可以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第一笔电子商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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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2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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