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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调查空置率不如直接限制持房数量

已有 3911 次阅读 2010-9-3 18:54 |个人分类:财税法治建设|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房价, 住房, 空置率

翟继光

最近,社会对于空置率似乎特别感兴趣,连国家统计局都出来凑热闹,准备调查空置率。其实,我们假设现在已经调查出了准确的空置率(这个问题问一下上帝或者佛祖立即就有答案了),又能怎样?

围绕房价的问题,我们只看到政府在“打雷”,什么时候看见真正“下雨”了?

我早就说过,住房涉及老百姓的基本人权,不能任意商品化,应当政府调控。政府如何调控?那就是不能任意让炒房者将别人变成房奴。挣钱的方式有很多,不能通过剥夺别人居住权(基本人权)的方式来挣钱,这既是炒房者的不道德,也是政府的耻辱。因为是政府让炒房者生存下来,甚至就是政府的政策直接造成了炒房者。

我之前曾经提出过一个控制房价、保护人民居住权的方案:限制个人持房数量。如果我们制定一个法律:任何人的名下都不能拥有10套以上的住房(商业用房除外)。这个法律恐怕不能算侵犯那些拥有10套以上房产的人的财产权和基本人权吧?拥有10套以上住房的人必须在两个月内处置其住房,否则,由政府予以没收并予以拍卖,拍卖所得收入国库。

如果全国人民觉得10套住房仍然过多,仍然不足打击炒房者,可以进一步制定更严厉的法律:任何人的名下都不能拥有8套以上的住房。

这些法律的含义是:允许少数人炒房,但你不能过分,不能得寸进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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