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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被广泛引用的《论语》里名句之一,很多人把这一句看作是儒家的“愚民”思想的体现。比如,杭州市的地铁车厢里,以“中国文化”为主题的标语,就引用了这一句,并且给出了释义,释义原文为:“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
以“仁”为核心价值观的儒家,其著作里充满了对人的爱和尊重,也充满了用“好学”来概括的自我修炼的思想和实践;而这一句格言,曾经对于初学论语的我,显得很突兀;其突兀之处不在于文意难解,而在于其“明白无误”的“愚民”倾向!孔子以“吾道一以贯之”来概括自己的思想,那么这一句应该如何与那些“爱人”“好学”的言论融合一贯呢?经过仔细思考和体会,我意识到,这句话其实不是“愚民”言论,而是在一定的语境下,从实践角度来看人的认知过程的规律的。
先提出云南地铁车厢内标语所给释义的可商榷之处:“由之”的“之”是“我们的意志”吗?
我觉得“由之”的“之”,更像是孔子的“仁爱之道”的表现形式,即“礼”;按此理解,则更契合孔子之道 “一以贯之”的特点;若解释为“我们的意志”,则不仅主语所指不明确,“之”解释为“意志”也显得随意和武断。
如果“由之”的“之”指“礼”,则“知之”的“之”解释成“为什么要这样做”,是恰当的。这第二个“之”,指的正是通过习“礼仪”来实行的“仁道”。
作为内容和形式而统一的“仁道”和“礼仪”,为何存在“可”与“不可”的区分呢?这需要从这句话的语境,以及“使”字的含义来理解。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论语·泰伯》的第九章,我们联系它之前的第八章,可以看到相关的语境。第八章是:“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讨论的是君子修养的途径;儒家把教化看作修己的自然延伸,所以接下来的第九章,也就是“由之知之”这一章,讨论的是教化的途径,其实就是“施政的方法”。在这个语境里,第九章的前半句讲,君子可以让民众按照礼仪行事;不过,“知之”是个人修养的部分,只能由每个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体悟来完成,这是无法靠外力做到的。所以,第九章后半句提醒和告诫以“仁爱”为理想的学生们,民众理解礼仪背后的“仁爱”理想,是无法用外力推动达到的。
这样,“使”的含义也就明确了:两个“使”字都是“推动……做”的意思。前半句,我们可以推动人民去按照礼仪行事,但我们无法(直接)推动人民理解按照礼仪行事的道理。用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来造一个句子,牛可使至水边,不可使其知水之能解渴。
回头再看看“愚民”式的解释,一方面把“民可使由之”解释成“按统治者的意志”,另一方面又把“不可使知之”解释成“要防止他们知道统治者的真实意图(或自己的权利)”,这样的确与论语的总体精神不相容,而成为一个更加牵强而不通的解释了。
学习《论语》的一点体会,记下来,求正于各位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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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9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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