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音
一出令人嗟叹的悲喜闹剧
2013-2-2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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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令人嗟叹的悲喜闹剧

 李健吾在文革期间的一段遭遇

我最近参与整理父亲的一些文稿笔记,准备出文集,发现了这么一段随意杂记,当然没有发表过,他因为晚年病重,手上没劲,字写得龙飞凤舞,极难辨认,勉强读完,不竟要喷墨,心想,李健吾,我的爸,真有你的,写惯了戏和小说的手不仅怨而不怒,而且就在诉难时也忘不诙谐,绘声绘色,人和事都写得细致而生动,活灵活现。我也这才明白为什么在文革初期我成了叛徒、特务的女儿,而后来又不了了之。文中特别侧重述及一位“阿香”,其可憎可笑的嘴脸和最后的出路,也令人感叹。这篇文章估计是在1978左右写的,一是从事件进展,一是他写字的状态(他是1982年年底去世的)。因为文中提到的人大部分不是故去,就至少也是八十岁以上,至于杨绛,我的钱妈妈,她还健在,102岁了,父亲和她是老友,对她的《干校六记》是肯定,所以没有对不住人之处,这篇杂记发表在我的博客里,就是长些,当小说看,博取一笑而已也许有些东西可以让人回味。题目是我给起的。

                   文革中一段遭遇和“阿香”其人

日子过得飞也似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我的经历和别人相比,实在可以说是无足重轻。党中央已经做出了正确的结论,从大处着墨,团结一致,向前看,向远看,其鼓舞人心处,只能再竭再力,前赴后继,勇往直前,多出活计,才足以报答党培养了我这后半辈子(父亲1906生,解放时45岁,1978年是一72岁,疾病缠身,忘性大,行走都困难加注)。十年里的事,像梦一般,早已忘掉。前不久,香港友人来信,说读到杨绛写的一篇《干校六记》,还剪下来寄给我看。由于工作忙,我只得把信和《干校六记》暂是摆在一起。后来听女儿(我在文艺报做编辑的小妹加注)讲起,这才忙里偷闲,匆匆读了一遍。杨绛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我深知她的学力和笔力,写这类文字,是绰绰有余力的。《六记》着眼于无事之中,娓娓说来,如同她的为人一般,细致入微,说到夫妻情深处,也能含而不露,勿怪外国文学研究所同志们也要借来一份,纷纷以一读为快。不过我觉得,《六记》过于“缠绵悱恻”不如巴金《随想录》中的《哀肖珊》和《(看不清--加注)》中的小狗包弟那么感人肺腑(指前一篇)与哀而有趣(指后一篇)。甚至还跟不上《大镜子》和《腹地》那样乐观而又“哀而不怒”。两位作者都是我的好朋友,一位开门见山,一位(指杨绛)像我说的那样,细致入微,含而不露,一样是行文能手。

我在《六记》里看到了一个“阿香”,她是何许人也,想了半天,才想起“阿香”就是曾经和我一度相处的*泽香!对,一定是*泽香。我本来不想在这些生活小事上多费笔墨,不过杨绛已经“怨而不怒”地点出了“阿香”的名字。我也就不得不如实叙来,“句句真话”既不隐讳,也不夸张。

*泽香本来和我两不相干,可以各走各的路,我记得似乎是一九六七年之秋,她奉“总部”之命,让我腾出一间房间给她住(父亲的单元房是1962年入住的三室一厅,也是母亲和妹妹现在住的单元加注),后来又有借口要用保姆(一直不见来过),强占了半间去。我对“阿香”毫无所知,在外国文学研究所哪一个组也不知道,既然有“总部”给她撑腰,我只得勉为其难地让她住进来。当时外国文学研究所成立不到两年,我们刚刚搞完“四清”,我从寿县回来又一个人去了一趟江西,回来绕道韶山,拜谒了毛主席故居,不料回到北京一个月光景,毛主席亲自掀起了文化大革命,我就莫名其妙地被打成了“反动权威”,挂上了黑牌子,被迫每天和“三反分子”之琳(著名诗人卞之琳加注)扫院子,一刹时,十几个人都成了“牛鬼蛇神”。

当时我对文化大革命一点也不了解,所里群众分成了好几派,最得势的是“总部”,最倒霉的是“五· 一六”。

既然*泽香有“总部”做后台,我只好让她住进来。不料来的却是夫妻两人,*泽香之外,还有一个叫黄某某的男人,胖乎乎的,横在门道,占了一半有余,在什么中学教书。两个人都是印尼华侨,还有姓*的哥哥嫂嫂来往。有一位大哥为人厚道,不愿多管闲事,也就不怎么常来,有一个却帮着他们经常和我的孩子吵闹。黄某的气焰气势非凡,这已经够讨厌的了,当时我的处境很糟糕,每天不是这个“外调”,就是那个“外调”,虽然赶不上戈宝全(著名俄罗斯文学翻译家加注)多,也就够心烦的了。而*泽香呢,跟着“总部”跑,了一点风声,就大做文章,到处散布我的谣言,说我是“叛徒,特务”。当时“文革”似乎有指示,要抓党内的叛徒、特务。于是我这党外人士也就沾了光。*泽香有一次还指着我老婆骂:“你这个叛徒、特务的老婆,”我老婆相信我不是什么“叛徒、特务”,也就置之不理。可是“阿香”呢,却宣传个没完没了。我忍着这口气,每天上班,和另一位党内的“反动学术权威”冯志在一个小屋子里上班。总在一起的,除去冯志之外,还有戈宝权和叶水夫。水夫和我每天并肩坐在一起,宝权和冯志靠窗相对而坐。我们不写检查,就等“外调”,日子过得实在无聊。

有一天忽然来了一个“外调”,是上海来的,帮我解除了“叛徒”的帽子。

我们是在一间小屋子里见面的。气氛异常严肃。“总队”安排了一位党员(女)同志做“监视”,陪着一位年轻的外调来“审”问我。我恭而敬之地摘下帽子,拿在右手,等他问话。那位党员同志一声不吭,始终不开口,脸拉得长长的。不料这个年轻人一开口就说:“你是叛徒,你知道吗?”我顶了他一句:“我不是党员,怎么会是叛徒呢?”他恶声恶气地反驳了:“你不是叛徒,怎么会发抖呢?”其实我是气的,我就说:“我是气的。我在上海呆了许多年,没有出买过一个人,你是上海来的,你说我出卖过谁?”他听了这话,勃然大怒,举起手就给了我一记耳光。这下子把我气坏了,想不到他接话比打我耳光还快:“你在日本宪兵队关过,你说你知道柯灵是叛徒,特务吧?”我这才知道他是为柯灵赶到北京来做他(柯灵)的外调的。我说我不知道,只听说他第二次被捕连腿也打断了。于是你一言,我一语,两个人吵了好半天,忽然我想到了一本散文集,题目叫《切梦刀》,是巴金印的。我就问他:“你看过我写的《切梦刀》吗?我在日本宪兵队的情形全写在这本书里。” 他一听这话,口气不那么凶了,就问我:“你有这本书吗?”我说:“我没有这本书,你到图书馆去借吧。”于是我白挨了他一记耳光,在那位漠漠无情的党员的监视下,就结束了这场大吵大闹。

回来我一直生气,我心想,“我小时候爹妈打过我,你算老几,也打我?”回到屋里,大家看见我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地坐在椅子上,水夫悄悄问我:“你怎么啦?”我回答她:“我气的。我这辈子还没有受过这种侮辱。”冯志听见不好作声,宝权听后长叹了口气。当天下午六点回到家,半天不说一句话,直喘气,老婆问我怎么了。我说我不想活了,就把当天情形说了一遍,她劝我想开些,是叛徒就是叛徒,不是就不是,凡事要往开里想。经她一苦权,我想通了,原来想走老舍(当时传闻老舍先生在太平湖跳水自尽的)的路也就不走了。

过了将近一个月,那个外调的年轻人又来了,把我叫到外面,这回只有他一个人,口气也变了,对我说:“我看过了你的《切梦刀》,证明你说的是实话,你是在解放以前写的,当时你没有想到今天会有文化大革命。”这场闹剧就这样闭幕了。我的“叛徒”帽子摘了。

于是“阿香”开始在家里不怎么气焰嚣张了,我们开始准备下“干校”。两位工人师傅特别到我家里看我,担心我不肯下“干校”,可是看见我正在收拾红木箱子,他们放心了,鼓励了我几句,就告辞了。我们的干校头一年是在河南省的息县。“阿香”一同来到息县。这时“五·一六”问题还没有全解决,有少数头头和“顽固派”也一道跟了下来。

不过,我自己还有一顶“特务”嫌疑的帽子戴在头上。我心里直犯嘀咕。每天到中心点要走二里路,中心点有一个大空场,摆满了行李,大家都在地劳动,我年纪大了些,优待我,叫我夜晚看守丢满箱子和行李的场院。后来我打“摆子”(即疟疾),不看守了,打了一个月的“摆子”,病好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一天吃不到二两饭,大概就这么晃荡了几个月,忽然朱虹(女)请我帮她养猪,她还悄悄告诉我:说她问了军宣队(这时军宣队只有一个人),李健吾能不能用;军宣队回答她说,能用,他的历史早请了。于是朱虹在圏里养猪,我就在地里闲晃荡,美其名曰“打猪草”,其实每天提着篮子在四村闲聊天,在地里闲转悠。后来朱虹又找了个生力军张羽来起粪,于是我们三个人养猪一直养到去明港为止。

这时军宣队走了,到明港又换了一批军宣队,整天搞“五·一六”,大会小会的,还从北京调来了大头头 ?万生,听说:问他火烧英国大使馆没有,他说没有;再问他英国大使馆在哪里,他说在东交民巷里。这下子乱了套啦,“北平”解放了好几年,怎么东交民巷会有英国大使馆呢?牛头不对马嘴,只好不问了,权且把他放下。

另一个“五·一六”小头头吴元迈,和我住在一个集体大营盘里,一间容几十只床铺的大营盘里,没有人理他,我看他怪可怜的,黄昏来了,有时陪他散散步。有一回散步,不知道是什么缘故,他感叹道:“我原先是你的外调,想不到从上海回来一下子就成了‘五·一六’!我去上海外调,找到了你从屯溪搭船回到杭州的那个船的主人,他是c.c.的人,他说他在偶然之中遇见了李先生。”于是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搭的是c.c. (即陈立夫,陈果夫)派顾的船,看我这个冒失鬼,自己流落在屯溪,顾不起船,搭船也不问个明白,就上了这个小小人物的“贱船”,幸而他为人正直,说在“偶之中”,把我的“特务”嫌疑也一扫而光了。

这时我和“阿香”每天要碰头,我们编在一个排里,她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见面就和我打招呼,不但打招呼,还“老李”“老李”地甜甜地叫我。和她在我家里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我未免受宠若惊。该我回家探亲了,她见我回不去,就抢着让我先回去。最后,我们两个人似乎都没有能回去。

可是我倒底比她先离开明港,我血压高,书记王平凡担心我死在明港,因为前不久有一位庄寿慈(?)同志就这样去世,叫我先回北京。那时正是二月,天气晴和,于是我就离开了明港,永远告别了明港!

我走的时候,明港的军宣队已经放下“五·一六”不谈了,因为是再谈不出一个名堂来,谈的全是林彪阴谋造反,乘飞机逃跑,在外蒙摔死的事,江青还大耍其两面派,说她早就知道了林彪要造反,在发下的一个文件里讲了她怎么怎么有“先见之明”。现在想起来真恶心!可是我那个小而又小的“阿香”也怀着一肚子鬼胎,觉得在中国不好做“人”,打算一溜了事。这个小而又小的两面派不久就露了原形。

原来是她打算离开中国,回香港“探亲”。我回到北京,发现她丈夫黄某某还在,可是他每天在收拾东西,后来瞒不住了,说他要回印尼。他们一先一后,从公安局领到“探亲”的证明,就这么远走高飞,一去不返了。我这个倒霉鬼,倒做了他们的后勤。我把他们留下的那些破烂,敛到一起,卖了三角八分钱(?),交给她在所里要好的朋友。于是他们霸占的一间半房间物归原主,所里老侯把钥匙交给了我。他们走了半年,渺无音讯,听说黄某某在香港做生意,开什么舖子,而“*泽香”者,听说被所里开除了青年团籍,公职也被开革了,流落在香港做了什么“女业主”。但愿她生财有道,如愿以偿!

因为杨绛容人以德,每有隐笔,故而我做一回恶人,如实叙来,“句句实话”,虽不“缠绵悱恻”,也“怨而不怒”,我不怨天,更不尤人,命运把我们(指和“阿香”--加注捏在一起比不上巴金在文化大革命中受了那么大的冤枉,我这点芝麻大的琐事,相形之下,也就完全无聊了。活着记这个,未免浪费时间。结尾数行因字迹不清,略,但无碍全文-- 加注

      

                                        李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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