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音
哦,方舟子原来是职业打假人呦!
2010-10-14 10:56
阅读:5790
标签:职业, 行为规范, 政府职能
昨天,从北京法制晚报上得知,方舟子原来是职业打假人呦!以此为生,怪不得那么执着!职业么,就和职业打假人王海一样,选择这样一个工作为职业,就要有思想准备,就像我们从事的所有行业一样,就要有所奉献,就像居里夫人,为了她的事业(她可真是事业),最后还是把生命奉献给了放射线。达到目的,告诉大众这里有假就行了不就行了,然后就该有法院和科学院和相应机构出面处理。个人职业打假,行为和语言都和个人修养有关,容易引发个人之间的恩怨,这在选择职业时就应有所准备。作为职业道德,职业打假人,如果国家承认这样一种职业,也应规范此职业的道德标准和打假个人的行为范畴。商品打假从王海开始,现在消协成了国家的行为主体,更何况对科学家的监督,政府赶快行动起来吧!个人有言论自由,也可以在网上发言,甚至建立网站,但是最后的仲裁和决断应该有专门的政府机构。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李维音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80104-373154.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当前推荐数:6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11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