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
米拉围脖:在出版界,代笔是“三赢”的常事
2013-8-21 08:58
阅读:2592
标签:代笔
应该用可能性来证。墨菲定律第三:凡是可能的,总是要发生的。在出版界,代笔是经常的、日常的事情。
作者: mirror (*)
日期: 08/15/2013 18:46:05

当然这种代笔一般不会是长篇的著作,而是比较小的文章。某作家出名后,各类杂志都希望能得到名家的作品。名家的手笔毕 竟不同。比如说,同样抗美援朝题材的影视作品中,《英雄儿女》的水平要远远高于其他的。原因就是剧本是巴金写的。

约稿就要有个期限。如果作家严于律己,不一稿多投的话,很可能就要拖稿。如果某杂志的稿件里需要有名家的作品、名家也答应了给稿子,但是逾期稿子没有到。怎么办?杂志要按时出版,名作家也自知理亏。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找人代写。出版社赢,名作家赢,无名作家得了稿费也赢。这是个“三赢”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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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论事儿,就“事儿”论是,就“事儿”论“事儿”。


【编后记:应该是四赢吧:读者读到了专心制作而不是催逼下草就的作品。《围城》老先生早就曰过的:鸡子好吃,你管他是谁家母鸡下的蛋呢。至于那些慕名购书者,重名不重实,自己没有品位,不懂鉴赏,唯名是从,有啥好抱怨的。更不用提网络时代,绝大多数读者都是在自愿而免费地享用这些作品,不存感恩之心,还要发牢骚的话,简直强盗也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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