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明
没有Senate的牛津如何张扬学术权力? 精选
2010-6-12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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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牛津大学, 学术委员会, 学术权力, 评议会

英国大学董事会主席委员会(Committee of University Chairmen,简称CUC)在《Guide for Members of Higher Education Governing Bodies in the UK》中明确要求英国的大学应该设评议会(Senate)。评议会主要由校内人员组成,除非是为了学术目的需要外部组织的代表参加。评议会一般由50-100人组成,包括教师、学术人员、研究人员和学生等。评议会负责调节和引导的大学学术工作。评议会的主要职责是:[1]①学术战略制定;②科研提升;③通过课程内容和新课程;④学术标准;⑤学位授予程序;⑥任命内部与外部主考官;⑦考试的政策和程序;⑧入学标准;⑨学生纪律。

而牛津大学恰恰没有在大学层面上设立Senate。并不是不想设,而是没有设立成功。2000年前任校长胡德曾想变革牛津大学的治理结构,并为此由理事会先后提出了三个改革方案:《牛津治理结构( 绿皮书) 》、《牛津治理讨论稿》、《牛津大学治理( 白皮书) 》。这些方案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设立由副校长任主席的Senate,统筹负责大学的学术事务。评议会的组成人员既包括来自各学部的学术人员,也包括来自各学院的代表。Senate既负责审议大学层次的学术发展规划,对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及相关学术性工作负责,也负责审议学院的学术发展目标和规划。这个《白皮书》遭到学院的反对,最终在2006年被牛津大学议会(Congregation)否决。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议会不会否决理事会提出的立法建议和决议。从2000101也只有此一项立法建议被议会否决。

没有Senate的牛津何以张扬学术权力呢?其秘诀有二:

其一,学院会议

牛津的学院是牛津大学的重要有机体,是先于大学并在法律意义上高于大学的机构。学院中最为重要的机构是学院会议,会议成员主要由学院的教学人员组成。学院会议就学院共同利益与共同目标等问题进行讨论,以达成共识,统一行动。学院会议是在实践和行动层面积聚大家观点、建立共识、反思学院治理的平台,学院会议同时也是代表学院集体与大学联系的中介。学院会议有一个执行委员会,它由主席、10名委员会和一些小组委员会成员组成,其职责是处理学术和财务事宜。

胡德校长的改革目标是恰恰是要取消学院会议,虽然在最后的白皮书恢复了学院会议,但因其成立新的大学理事会改变了人员构成(半数以上成员由校外人士组成,人数由目前的25-28人缩小为15人);评议会将对学院事务进行干涉,评议会又受制于理事会等原因,而遭到学院反对。最终学院以干涉学院自主权、削弱学术权力、妨碍学术自由等原因而在议会会议上否决了理事会的改革动议。

其二,学部委员会

牛津大学的学部是直接隶属于大学的机构,由大学副校长直接领导。牛津大学现设有人文学部、社会科学部、数学物理和生命科学部、医学部四个学部。学部虽然由副校长领导,但在学术政策的制定上具有相当的授权,同时学部还有在自己预算范围内的预算计划制定和财务决定权。每个学部设有学部委员会,有一名全职的主任(一般是理事会或主要委员会的前任委员)负责管理。主任在副校长的同意下对学部事务具有完全的行动权力。2000年后,学部基本把权力转移给其委托的系和教学组。系和教学组是牛津大学进行研究、讲课、上实验室课和确定教学提纲的机构。可以说学部在相当程度上是教师和学系的代表。

学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2]①负责学部、学部发展和课程教学;②监督和完善学部研究氛围;③5年战略规划的建议和1年执行情况报告;④负责和监督学部的所有事务,包括预算、教学大纲、人员安置、空间安排等。

由此可见,牛津大学不设大学一级的Senate,恰恰是为了实现学术自由、学术自主、张扬学术权力的目的。因为,在目前的学院会议、学部委员会运作下,学术自由、学术自主得到充分保证。


[1]  CUC.Guide for Members of Higher Education Governing Bodies in the UK[EB/OL].[2005-6-2]

http://www.hefce.ac.uk/pubs/hefce/2004/04_40/04_40.pdf

[2]  AUDIT AND SCRUTINY COMMITTEE.GOVERNANCE REPORT TO COUNCIL 2009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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