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法》与《水资源法》不是一回事,属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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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9 17:07
|个人分类:生态环境述评|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英国, 澳大利亚, 法国, 水法, 水资源法
最近查考欧洲为主国家的环境法、水法发现,国内网站与文献中对于法国现行的1992版水法,普遍混用《法国水法》与《法国水资源法》这两个名称。其实都是出自一个法文文本《Loi n° 92-3 du 3 janvier 1992. Sur l'eau》的不同译法。
英国、澳大利亚对于《水法》、《水资源法》都作了明确的划分,并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内容与含义。如,英国:《Water Resources Act 1991》、《Water Act 2003》;澳大利亚:《Water Act 2007》、《Water Resources Act 2007》。
从立法层次来看,通常《水资源法》作为《水法》的下位法律,属于部门法。
以法国而言,法国无专门的《水资源法》。即使《法国水法》也已纳入法国环境法典的范围,而法国环境法典公认比较完备。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判断,不一定准确,还望方家指正。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50729-561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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