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赛特
燃料电池能否划归“动力机械”的概念范畴之内?
2019-2-26 13:52
阅读:2200
标签:燃料电池, 动力机械, 热力发动机, 内燃机, 蓄电池

燃料电池是近年来一类广受瞩目的发电设备,那么就其自身而言,是否属于“动力机械”的概念范畴之内呢?且看下文

动力机械通常可定义为将其他形式的能源转换为机械功的机械设备。但燃料电池则有所不同,其可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发电机理明显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火力发电、水力发电等方式;同时其虽然名曰“电池”,但作为一类电化学发电机,与传统意义上的蓄电池等储能装置有着显著区别。

热力发动机是将各种形式来源的热能(包括燃料燃烧产生的热能、地热能、太阳能、核燃料进行可控链式反应产生的热能等)转换为机械功的机械设备。就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内燃机而言,无论是其结构形式,还是能量转化途径,均与燃料电池有着莫大的不同。而作为后续的电能使用装置,电动机作为一类二次动力机,则可算作一类广义上的动力机械。

显然,就严格意义上来说,燃料电池自身并不算在“动力机械”的概念范畴之内。但考虑到燃料电池与内燃机等热力发动机在应用范围内有着广泛交集,因此不少高校在“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研究领域内均涵盖有燃料电池这一前沿技术方向。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伍赛特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393151-1164351.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当前推荐数:0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该博文不允许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