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锦华
与人相处的原则态度
2018-6-25 16:43
阅读:2486

与人相处要有原则:在不做错事的基础上一定要学会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以及自己应该得到的与应该保护的利益。尊重他人要适度,不能以损害自己的正当利益为代价。否则,终将事与愿违。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很容易招致不必要的欺辱或轻视,因此反而更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反而更容易失去友谊,失去人气。与人相处一定要坚持“礼理”原则,即坚持“以礼相待,以理相处”,或者更明确地说,就是待人要有礼貌即可:要谦虚,但不要谦卑;要按法律和常理行事,要好意思说“不”,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拒绝而遭受各种不必要的损害,也不要因为不好意思坚持获得自己的权利或为了虚荣和讨好别人而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会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反而会更容易产生矛盾。有句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就是说与人相处要先坚持原则,在原则问题上绝不妥协、绝不让步,然后才有可能维持长时间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此处的小人应该是加引号的,并不是指做无理坏事的人,而是指有头脑、有原则、不是那么好说话的、不是那么容易被忽悠的人。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崔锦华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389947-1120802.html?mobile=1

收藏

分享到:

当前推荐数:0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