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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通知,2021年2月22日以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正式开放,已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填写相应信息后,可以直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尚未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提出登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以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打开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依托单位系统链接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index?netf=selorgtype会弹出对话框,针对未注册/已注册的依托单位分别有不同的说明。
情形一:尚未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优青(海外))依托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等。
尚未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应访问系统在线填写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提交后将加盖公章的登记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收到纸质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具体流程如下:
完整填写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表中的内容。注:申请表中联系人应为负责本单位优青(海外)的工作人员。
附件包括:(1)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此项);
(3)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4)签字盖章后的单位承诺;
(5)关于XX单位名称的有关情况说明(若不属于该种情况的则无此项)。
注:对于单位名称中出现已注册依托单位名称的,另须提供关于XX单位名称的有关情况说明。
信息确认无误后,生成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表并提交,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等纸质申请材料一并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与政策局人才处,100085)。纸质附件材料包括:
(1)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若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此项);
(3)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4)签字盖章后的单位承诺;
(5)关于XX单位名称的有关情况说明(若不属于该种情况的则无此项)。
注:其中(1)-(5)项材料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第(1)-(3)项材料的正面标注“此复印件仅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使用,他用无效”字样,覆盖在证件中的非关键字上。
第四步: 自然科学基金委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对依托单位登记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
第五步: 审核后,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审核结果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应及时登录电子邮箱查看批准状态。
如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系统自动发送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批准通知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根据收到的邮件提示,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为依托本单位优青(海外)的申请人开通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的账号。
如申请材料需要退回修改,系统自动发送优青(海外)依托单位登记申请退回修改通知至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应根据邮件中注明的退回修改原因及规定期限及时修改或补充相关材料,重新在线提交,并将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如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系统将自动将发送依托单位登记申请不予通过通知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情形二:已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优青(海外))依托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等。
已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的依托单位应访问系统补充负责本单位优青(海外)工作的联系人及相关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在“用户验证”界面,依次输入本单位原基金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验证”,跳转后补充填写负责本单位优青(海外)的联系人等相关信息。
信息确认后提交,系统将联系人账号发送至邮箱,该账号仅用于优青(海外)的相关工作。
根据收到的邮件提示,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为依托本单位申请优青(海外)的科研人员开通登录项目申请信息系统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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