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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塑料袋与网议嚣嚣

已有 2812 次阅读 2009-9-18 00:16 |个人分类:逝者如斯|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去年年底,在郑也夫先生的倡议下,十位教授呼吁把即将设立的燃油税由每升一元提到每升三至四元。公开信在《南方周末》甫一发出,便引起网议嚣嚣,反对之声逐浪而高。

彼时我想起此前不久看到的一个帖子,该帖总结了网络拍砖的种种法门,堪称无敌辩手攻略大全。籍此,可以对一切观点、提案予以否定。比如你说“东”,就会遭到如下质疑:1,有那么多“南”“北”和“西”问题,为什么你偏偏说“东”?2,你说“东”固然有道理,但是根据当下的具体国情,你说“东”实在上是在帮“西”的忙,所以你名“东”实“西”,似“东”非“东”;3,虽然“西”是不对的,但是“东”也不对,你必须说“远东”;4,你有怎么资格说“东”,你又不是研究“东”的专家……如此等等,大约有十余条之多。可惜,搜了几遍没有找到原帖。只好以我蹩脚的文采和想象力转述如此,说明个意思。

有意思的是,对于我等提高燃油税倡议的种种反对,几乎穷尽了该帖设想的所有可能。很多人估计连文章都没有仔细看,喵了一眼标题就跑出来拍砖了:“提高燃油税,会增加消费者的负担!”而我们的倡议书说的很明白,郑也夫先生在此前的文章中也有深入的解释。1,提高燃油税,提高的部分落在石油公司头上,不落在“消费者”头上;2,目前的养路费制度,其实是“不消费者”(无车者)和“少消费者”在买单;过低的燃油税,同样也要“不消费者”补其不足;最后,有车一族不要冒充弱势群体!也有人说:不要与欧美相比,人家有燃油税,是因为没有养路费。然而,我们的倡议所说的燃油税,前提恰恰就是要把养路费、治污费打入燃油税之中。

在十教授之中,我是唯一的一位副教授。我同意签名,一来出于对郑也夫先生的信赖,二来这符合我批判工业文明的总体理念。所以尽管不是燃油税专家,不是经济学家,不是道路学家,亦忝附骥尾。曾有意撰文自辩,不过一时腾不出手来,也就罢了。况且,也夫先生的回答已经非常充分,不需要我再多嘴。

前两天与一位很久没有联系的朋友通话,无意提到此事,她再次告诫我,不要超出自己的专业之外发言,并给我传来了刘军宁先生的文章《燃油税是个宪政议题》,以示我参与倡议之荒谬。这又动了我的好辩之心。

我支持提高燃油税的理由,并非基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更相关理论的研究,乃是基于我对于文明的整体判断。近几年,我由批判科学主义入手,进而批判工业文明。在我看来,工业文明就像一个巨大的机器,不可逆地把自然资源(森林、矿藏、天然水体)转化成垃圾(包括固态的、液态的、气态的以及表现为耗散热的第四态)。我相信,当下我们面临的真正问题,不是怎么样发展,而是怎么样停下来。即使不能马上停下来,也该努力慢下来。如果我们不能停下工业文明的步伐,人类文明将在我们可见的未来走向尽头。所以,对于能源开发我不以为然,对于太阳能之类的所谓清洁能源,我也专门发表过文章表示质疑。总体而言,提高燃油税,乃至于提高油价,都会减少油耗,减缓工业文明的步子。所以我同意签名。

 

刘军宁先生是我素来敬重的一位学者,他的文章常能让我深受其益。这篇关于燃油税的文章也不例外。在这篇文章中,他再次强调了宪政精神。他说:“在未获得国家立法机关同意的情形下,国务院,更不用说国家发改委,有权开征新的税种吗?作为一个全新的税种,燃油税税率的确定,经过立法机关审议和批准了吗?对此,没有任何能够予以证实的相关新闻报告。所以,燃油税不符合宪政的根本原则,不具有宪政程序上的正当性。”“因此,新推出的燃油税违反了宪政的基本原则,也有悖于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大趋势。如果政府不断增收各种税赋,而不问纳税人是否同意,也不增加政府财政的透明度,那么,对专横的权力、无限的政府,纳税人不应永远保持沉默!

军宁先生字字珠玑,掷地有声!我完全赞同。如果他发起签名,我同样愿附骥尾。然而,这里我所要强调的是,他的观点对我们的倡议并不构成反驳。因为,“燃油税是否符合宪政原则”与“燃油税多少合适”,是两个问题。两个问题虽有关联,但不能说,前一个问题不解决,后一个问题就没有意义。无论何时,我们永远处在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中。比如我现在申请职称,想把那个“副”字去掉。对于职称评定的种种细节要求,比如 CSSCI 数目之类的,我深感荒谬。但是我仍然要按照这个荒谬的规则去申请,而不是拒绝申请。同时,也不排除我会提出某些“合理化”建议,使其荒谬有所减缓。

 

在反对者中,还有我的朋友萧瀚先生。去年1229日,他就在他的博客“追远堂”上张出宏贴《十教授的燃油税建议荒唐》,列出来煌煌十五大条。为了表示对批评本身的支持,我把此帖转贴到了我的博客之中。不过,在我看来,只有其第二条比较靠谱:“为了实践宪政精神,这份建议书的诉求对象最好不要是国务院及其总理,而应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算是一条建设性意见。而其余的各项,恰好都印证了我前面提到的无敌攻略。嚣嚣网议之中,有很多观点与萧瀚兄暗合,所以这里,我不妨砸萧瀚兄一挂,略作回应。

比如其第三条:“涉及环保问题,可以建议政府做的事情很多,但轻易大幅提高燃油税绝对是个不切实际且毫不搭调的方法,可以建议完善公共交通,可以建议设立有民间团体参与的环保监督部门,在环保方面全面开放言禁等等,这一切问题都解决得差不多了,再来提调高燃油税还差不多。”不错,改善公共交通,设立民间环保监督部门,这些建议和措施都很不错,但是为什么一定要这些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了,才能建议提高燃油税呢?你有你的视角,我有我的考虑。你认为你的建议重要,你也可以呼吁,比如找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联名提案。而你不去做这些事情,却批评我出于我的角度提出的议案,这不是内讧吗!其第十四条与此类似,就不重复了。

其第八条,“如此调高燃油税,将大幅度提高政府开销——公费用车成本大大提高,并将毫无悬念地进一步加深社会公车私用的恶习。”这已经属于过度诠释,没话找话了。照此逻辑,难道为了减轻公车私用的恶习,我们应该提倡不设燃油税,提倡免费供应石油不成?公费用车更是另外一个问题,可以分开讨论。此外,萧瀚兄的“毫无悬念”,不知从何说起?如果可以这样延伸,那我不妨沿着萧瀚的推论进一步延伸,由于公车私用加重,社会矛盾激化,引起高层震动,最后全面推广公车私有化,大幅度地解决了公车私有问题。所以应该把燃油税提得再高一点。这样以不断延伸的可能性为论据,这个话题早晚会大到无边无际,没根没落。

其第六条和第九条,说提高燃油税会导致公共交通成本提高,加重底层人民负担;会导致出租车司机的工作环境更加恶化。其批评法与第八条类似,我的反驳当然也类似,不再重复。

其第十一条责问:“政府征收了很重的燃油税,就能用来治理环境?”同样,这还是另一个问题,对我们的提议不构成反驳。我提倡增加燃油税,你也可以提倡提高政府透明度,设立监督机制。

回过来说第五条,“高额燃油税真正打击的只能是城市中产者,绝不会是那些真正的富翁,更不可能是权贵们。开征3-4元的燃油税,意味着城市中产者日常生活的支出大大增加,我想问的是,凭什么?”问得慷慨激昂,却好像没有过脑。这种质问,郑也夫先生已经反驳过了。一来我们强调,增加的部分不落在零售油价上。二来,有车一族,城市中产者,在整个现代化的食物链中,处于现代化的上游,相对于下游民众来说,已经过度地占有了社会资源,凭什么你们的支出就不能增加?如果说,你的理由就是,在比我们更上游的“真正的”富翁和权贵遭到打击之前,我就要继续享受作为上游的好处,那我还能说什么呢?

说到这里,我感到有些心寒。曾经有位有车的朋友对我说:“如果燃油税提高了,我到你们家吃饭去。”好歹也算是中产阶级、知识分子,考虑问题如果不能超越自身之利益,毫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担当,我们的希望在哪儿?

毫无疑问,整个社会系统的各个环节是相互勾连着的。一项新的政策,一个新的提议,必然会牵涉到丝丝缕缕的关系,也必然有坏的可能性。公共交通有问题,出租车制度有问题,公车私有有问题,环保言路不畅有问题,所有问题的解决都会牵扯到其它的问题,可能会使其它问题得到好转,也可能会使其它问题恶化。我不知道其他签名的教授的怎么想,对我而言,作为学者,我只是从我的角度,提出我认为应该做的事情。我不是制度设计者,我也不是政府工作人员,我不可能了解每一方面的情况,给出一个完美的让社会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如果对于学者提这样的要求,那就意味着学者不可能提任何建议!术业有专攻,一个战略家不需要是一个神枪手。

萧瀚兄的第十五条说:“环保问题当然是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每一个中国人切实的行动去点滴努力,指望用扩张政府权力的方式来限制人民的资源浪费行为,在目前中国语境下,是相当危险的一种方式(弄不好进一步助长了行政权之恣肆跋扈,而本想解决的问题却更得不到解决,还滋生一堆问题),远不如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制约政府权力、倡导公民独立、自治、自律来得更切实际——虽然这很缓慢,但千万别指望快,揠苗助长必然适得其反,倘若朝野双方(主要是朝廷)不知道用合理的方式和方法改革政治制度以有效配置资源、节制人们的物欲,倘若全民族都不知道应当节欲,到头来要死就大家一起死吧,上天的宿命,岂是人力可为之事?

萧瀚兄有自己的关注焦点,所以反对扩张政府权力,也如军宁先生一般,强调宪政,强调公民社会。但是,依然如我前面所说,这些问题固然重要,甚至最最重要,但是也不能等宪政问题解决之后,再谈其它问题。按照这种思路,一切问题都可以归结宪政问题,公民社会问题,别的问题就暂时不能谈了。这种思路,是我反对的。如果等一切都准备好了,那就晚了。完美的政治制度永远是不可达成的,所以我只能主张,在不完美的当下,基于不完美的现实,做一点可能的变化。至于萧瀚说“要死一块死”。如果不是气话,未免不负责任。

 

实际上,在工业文明的整体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我不认为提高燃油税会有多大的实质性的意义。就如塑料袋收费一样,只是一个象征。政策固然是个好政策,不过现实的情况是,1,很多市场变相地恢复了免费塑料袋的供应;2,几毛钱不足以使人不买塑料袋;3,没有了免费塑料袋做垃圾袋,很多人专门买塑料垃圾袋。所以我不认为这项政策能够实质性地减少中国的塑料消费总量。就算全国人民都拎着布袋子购物,又能起多大的作用?无非是减少了最外的一个袋子而已,而袋子里面的所有商品,都密密实实地打着塑料包装。但是,我不能因为如此,就不支持这项政策。在我看来,塑料袋收费是一个象征,一个信号,它告诉人民,我们这样的消费习惯,这样的生活方式,是有问题的,是应该终结的。

如果真想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我建议对所有塑料生产厂商课以重税,大幅度提高塑料成本,额外的税收专门投入到垃圾处理中。毫无疑问,这将大幅度提高包装成本,从而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同样,提高燃油税也是一个象征,一个信号。这告诉人们,我们建立在低油价之上的生活方式是脆弱的,是注定要终结的。

因而提高燃油税的建议,在我看来,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质意义。电话里的朋友认为,动不动就搞什么十教授,实在有作秀之嫌。我对这话倒是有点儿认可。如果作秀能够引来更多的目光,能够激起更多的讨论,何乐而不为呢!既然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我倒希望秀得再大一点。

 

人类社会正面临着两重问题,一是生存问题,一是生态问题。这两重问题交织在一起。前者关乎社会正义、民主民生,比如刘军宁先生文章之所讨论。但是,以往在解决生存问题的时候,常常忽视了生态问题,甚至加重了生态问题。很多时候,我们要求发展的权利,从解决生存问题的角度,是正当的,对于发展中地区,也是公平的。然而,换一个角度,所谓发展的权利,其实是污染的权利,破坏生态的权利。物质不灭,能量守恒。人类的所谓财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归根结底,是来自于大自然。人类整体对大自然的掠夺,转化成了人类的财富,而这个财富在人类内部的分配是不均衡的,不公正的。处于现代化上游的人们享有的更多,这对于下游的人们当然是不公平的。而以往我们解决问题的做法是,把蛋糕做大,从大自然中更多地掠夺,从而让下游的人们也能多分一些。这种“发展”看起来部分解决了公平问题,民生问题,但是客观上,却使生态问题更加严重。相反,从生态问题出发的所有政策,总的来说,是减少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而在操作上,必然会使下游的人们受到更多的影响——因为整个社会制度就是上游的人设计的,必然会对他们更加有利——从而会被认为是损害了底层民众的利益。这是环保人士常常面对的两难,很多在整体上、从长远来看,符合生态正义的政策,在当下的现实中,的确使底层民众的利益受到更直接的,更严重的冲击。就如古道尔曾被人质问:“最后一个香蕉,是给人,还是给黑猩猩。”

然而,提高燃油税恰恰不属于此列。提高燃油税,既符合生态文明的大趋势,又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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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阳光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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