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重大灾难中的“后发劣势”
每一次看到国内发生的事故,我都会想到外国相近的历史事故,发现中国又重复了外国的历史教训,这好比是大国崛起过程中的“化蛹为蝶“,仿佛任何一个国家的崛起,都需要从灾难角度重走一遍美国或欧洲的教训,然后才能得到经验,才能吸取教训。为什么不能提早吸收教训?按照已故杨小凯教授提出的经济学“后发劣势论”的说法,后发国家存在天然的后发劣势,因为拷贝别人的经验教训太容易了,就缺乏一个主动寻求答案的机制。所以,中国的事故看上去极其简单,是外国事故的简单重复,仅仅是当事人没有意识到问题,所以根本没有加以关注,就发生了事故,比如上海陈毅广场踩踏事故。也就是说,灾难是心理原因造成的,因为我们全盘接受了美国的经验(比如标准),所以根本没有想到还有美国没有出现过的教训,比如上海高层大火。只要我们放松警惕,大难不期而至。这不是心理因素么?中国能人那么多,稍微发动一两个就会天衣无缝,比如航天工程。可是我们没有发动任何人,相信自己能够独立承担所有的风险,于是有青岛泄漏爆炸事故。以下是我收集的国外先发事故,与国内的后发事故,只需要研究一下外国的事故,教训可以照搬到中国的事故上。中国的发展,不能主动从别人的经验中吸取教训,所以存在“后发劣势“。
| 国外先发事故 |
| 中国响应事故 |
1986 | 瑞士桑多斯化工厂消防水污染,莱茵河污染 | 2006? | 辽宁化工厂消防水污染 |
1947 | 德克萨斯城大爆炸 | 2015 | 天津滨海新区大爆炸 |
1977 | 日本筑波博览会扶梯倒转事故 | 2015 | 中国扶梯事故 |
1942 | 美国椰林俱乐部大火 | 1994 | 阜新俱乐部大火 |
1967? | 韩国大然阁大火/巴西焦玛高层建筑大火 | 2010 | 上海高层大火 |
1979 | 美国WHO音乐会踩踏 | 2014 | 上海陈毅广场踩踏 |
1902 | 美国易落魁人剧场大火 | 1994 | 克拉玛依友谊馆大火 |
2005 | 德克萨斯BP炼油厂大爆炸 | 2015 | 漳州PX油罐大火 |
1980 | 拉斯维加斯MGM大火 | 2008 | 北京央视大火 |
2003 | 美国罗德岛夜总会大火 | 2006? | 深圳舞王俱乐部大火 |
2008 | 美国糖厂粉尘爆炸 | 2014 | 昆山铝粉爆炸 |
其实,这些问题很容易通过咨询业来解决。你不懂,可以让人帮你调研、实验、分析、调查。只需要付钱,可以得到任何的资讯,这是咨询业存在的土壤。中国有句古话,“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行家“见山不是山”,是“挡风避寒”,是“风水去病”,是“防火隔离带“等。“见水不是水”,水是“湿度之源“,“风水点缀”和“消防停水源”。从现象,专家能够看到功能,看到在本领域的功用,这是咨询业赖以生存的专业知识。20年前,我的同学(审计专业)告诉我,他见到钱,不是钱,是可以生利的投资。在消防领域经营16年之后,我看到燃料想点火,看到大门想逃生,这就是专业带来的职业敏感度。随便给我一个事故,我可以立即跟你扯半天其他类似的事故,这就是咨询基本功。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国内灾难发生之前不愿意咨询,导致灾难领域的“后发劣势”?这里我来推测一下国内必须重复国外灾难的可能原因,仅仅是推测揣摩而已。
第一,全社会缺乏风险意识。任何崭新的设计,需要投保,保险公司需要分担风险,于是有咨询企业的认证和分析工作。中国的保险公司没有经历过欧美早期保险公司所经历的大火大灾,因此对风险管控不严,存在巨大的漏洞。程序上,缺少一环“共享风险“。表面上没有支出咨询费省钱,实际上自己承担了风险,是缺乏专业经验造成的风险。
第二,非市场经济总是担心对象的职业伦理,担心对方伪造数据和证据。在市场经济下,也有伪造,但更关注职业伦理和提防竞争对手的出现,如果你造假(比如导致安然倒闭的会计事务所),不但毁掉了当前的业务,也毁掉了未来的生意,只能出局。所以,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公司反而更公平,更正直,比如那个GRE的考试机构,如果它不严格就会有竞争对手出现。这是靠职业伦理在社会上生存。我国企业不懂咨询业的职业伦理,或者说社会缺乏咨询业的伦理,所以咨询业缺乏土壤。
第三,我国是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国家承担自我保险的任务。所以,这相当于互保业务,每家都缴税交利,其中就有保险费。那么国家给你一套消防规定只要符合,就不必额外保险。比如,美国管理联邦政府建筑的GSA,无法投保,只好自保,于是投入大量的人力研究消防,试图自己开发管理办法,规避火灾风险取得一定效果。当然,GSA不是万能的,他们也需要吸取工业界的教训。所以,国营企业的地位导致对风险意识的丧失,是很大的灾难之源。
第四,中国主流思想是左派革命派,革命者是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却在关键时候闹革命,鼓励流血杀人,以社会倒退换取政权成功。英国多保守党,保守党比较兢兢业业,随时改革,却尽可能妥协折中,避免革命,避免流血。所以,美国的主要消防规范是3年一修改,力图反应最新的安全标准。而中国的消防法10年才更新,对于消防细节反而不屑一顾。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造成的态度,在消防领域产生“后发劣势”的回响。在灾难领域,中国更被动,因为我们总是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套取,似乎不需要改革自己的防灾制度。
第五,标准的本质是“灾难推动”。没有灾难,就不会得到重视。所以任何一项对标准的改革,都需要突发事故推动。所以,这是心理学原因,没有事故就有惰性。
最后,请读者帮我思考,为什么中国灾难一定要重复国外才能进步?中国制度缺少哪一环,导致必须要重复发生国外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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