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对警权的一战小胜
2010-1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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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维权, 跨省刑拘
据新华社电 2日零时许,宁夏吴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华社记者通报,决定纠正利通区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鹏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2010年12月02日 02:59新京报)
案情回放:王鹏和马晶晶是大学同班同宿舍,王鹏成绩好,马晶晶是官二代,成绩差,二人有些矛盾。二人07年毕业后,王鹏考研,马晶晶则成功考取家乡吴忠的公务员。王鹏认为有猫腻,持续数年举报马晶晶公务员考试成绩有弊,当地有关单位均不胜其扰。故马晶晶亦反诉王鹏诽谤罪。当地许多警方人士都认识马晶晶的母亲(当地高干),但诽谤是自诉案,警方不能直接跨省刑事拘留王鹏,必须马晶晶先去法院告王鹏。但到法院告状太麻烦,所以就拖下来了。今年王鹏又举报,情况有了变化。10月19日新华网报导:某地警方高调维权:勾引别人老婆等诽谤将坚决打击。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0-10/19/c_12675687.htm。就是说,如果公民A举报B勾引别人老婆C,是自诉,警方不该管。但是,如果B是好民警,公民A是在诽谤,警方就要坚决打击,例如就可以绕过“双起”,先刑事拘留A,弄清楚A是不是在诽谤再说。可能是有此精神的鼓励,利通区公安分局将“诽谤”马晶晶上升到诽谤公务员考试制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层次,报请了吴忠市公安机关的同意,跨省追捕了王鹏。王鹏大概怕躲猫猫,交代出他妈也支持或参与了他的诽谤。所以只好也跨省追捕王鹏他妈。王鹏他妈躲起来了,王鹏他爹到网上呼冤,媒体介入。舆论一律,谴责吴忠市利通区公安分局。吴忠市没有那么牛逼,终于服软,纠正错案,并处理了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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