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部电影——《活埋》,讲述一个普通人被伊拉克人袭击活埋,他只有一个打火机、一把小刀、一台电话,在窒息的空间里挣扎逃生。成本极低,没有五毛钱特效,仅仅靠男主角通过电话与外界交流的剧情,给人营造一种压抑、紧张的气氛,整个过程都觉得心惊胆战。不得不说,这是一场精彩绝伦的独角戏。
这电影容易让人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些恐怖故事。村里一个小户人家的大哥哥突然猝死,没有了呼吸也没有了心跳,他们家里人匆匆忙忙就把他下葬了。
几天后,政府相关部门来了,要求火化,不准土葬。再不情愿也只能挖坟了,打开棺材一看,那个大哥哥面目狰狞,表情痛苦,身体蜷缩,抓痕遍布身体和棺材壁上。当时把所有人都吓坏了,以为是鬼怪所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一个人没有了呼吸,甚至失去了心跳,都不能代表他已经死亡。人类在遭受了剧烈的致病因素之后,代谢紊乱,全身各系统机能障碍,血液循环大量减少,甚至会出现呼吸停止心跳消失的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休克现象。
休克中的人体好比是卡机的电脑,有可能发生严重错误直接死机,但也有可能过一会后又能恢复过来。
不过在医学还不发达的年代,医生们不知道休克现象,全世界都认为一个人(特别是病人)如果同时失去了呼吸和心跳,那就是死了,不存在什么还能抢救一下的情况。
以呼吸心跳为标准,病人被医生宣告死亡的但又活过来的例子不占少数。
1896年,布鲁顿女士被医院判定为死亡了,她被安葬在英格兰圣灵教堂的布鲁顿家族墓穴,附近有一家男子学校。
在葬礼的第二天,男孩们玩耍路过的时候,他们听到墓穴里面有响声发出,男孩们很害怕得跑去告诉老师。
老师召集了教堂司事和人们,打开棺材,看到她呼出最后一口气,医生用尽所有可能的手段也没能救活她。看到她脸上的抓痕就能想象到被活埋的恐惧与痛苦挣扎。
悲剧屡屡发生,但也有幸运之人。1705年,一名叫做玛格丽的女性得病了,像是“发烧”,后来病情加重,呼吸停止,身体僵硬,被宣布死亡,几天后埋葬在Shankill公墓。
下葬时手上戴着一枚漂亮的金戒指,这个消息随着噩耗传播出去,当天晚上无所畏惧的盗墓贼就来光顾了,玛格丽小姐姐太胖了,戒指卡在手指上取不出来,只能割掉手指了,几刀下去,手指还没断,玛格丽倒是笔直的坐起来,哭得像个女鬼,吓得一个盗墓贼当场死亡,其余的吓得屁滚尿流,头也不回逃跑了。
玛格丽墓碑
接着玛格丽爬出棺材,走向家的方向。而家里人正为她祈祷,这时传来3下敲门声,丈夫约翰就先立一个flag,对孩子说:“如果你妈妈还活着,我发誓那是她在敲门,trust me!(认真脸)”果然,开门就看到穿着寿衣,手指就快断了,但却活生生的妻子,然后晕过去了。
墓铭
现在,玛格丽的墓碑依然在Shanklii公墓,上面写道“Lived Once ,Buried Twice.”据说有人还看到过玛格丽在公墓里游荡哦。
越来越多的活埋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英国人威廉·布特专业收集过早埋葬的证据三十年,他发现有219例临近死亡的过早埋葬,149例活埋,10例活体解剖还有2例尸体在进行防腐操作时候醒来。
医生们也开始意识到,死而复生并不是什么神迹,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死亡,对死亡的判断必须更加严谨。
于是医生们脑洞大开,五花八门什么法子都有。好比如用羽毛饶死者的脚板,把剁椒吹进死者的鼻孔,用尖锐物扎身体,热水烫,抽打,更夸张的是把炽热的拔火棍捅进死者的菊花。但处于休克状态的人对这些会让正常人哇哇大叫的行为并没有太多反应,活埋的现象并没有减少。
还有人从另一个角度出发,既然我们很难判断病人是否真的已经死亡,那不如在埋葬的时候给他们留一条生路。黑科技安全棺材应运而生。
原理很简单,设计一个装置保证棺材内能够向外发出信号,如果里面的人突然活了过来,他还能向外界发出最后的求救信号。
安全棺材
其中比较著名的是 约翰·戈特弗里德·塔伯格 发明的“起死回生棺材”,他用一根绳索绑在死者的手上,与外面一个铃铛连接起来,当死者死而复生拉动绳索,敲响铃铛,而且附近有人经过,如果他不是小聋瞎,那么就有希望得救。
美国版本的安全棺材则是用绳索将死者捆绑起来,死者稍有动静就会触动棺材的一根弹簧管子,弹簧将一条类似扫把的装置弹到空中,并且升起一面旗帜。彩旗飘扬,死者凯旋归来?
安全棺材似乎挺奏效的,许多地方的墓地都有信号发出,可几乎都是吃诈胡。其实人在死亡后身体还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膨胀、分解或者有小动物造成的运动都会使铃铛响起,旗子升起,吓得来扫墓的人到处逃窜,又让掘墓的人白忙活一场。
安全棺材不奏效,有人又有新的想法,埋葬会让被误判死亡的人窒息,那不将尸体埋在地下的话风险应该会比较低吧。
于是他们建了一个用砖块砌成的土立方,上面有一排用铁板封住的窗口,乍一看还以为是储物柜。其实这个和储物柜功能相似,尸体放在里面,门闩也在里面。
当时是18世纪,美国爆发霍乱,患有霍乱的病人严重的时候身体大量脱水,皮肤干瘪,代谢紊乱,眼窝凹陷,四肢僵硬冰冷,脉搏血压细微甚至不能测出,看起来跟死了几天的一样。
大量被误判死亡的病人通过这种逃生棺材成功捡回了一条命,立下了赫赫战功。可是这种棺材的造价是在太高,实在难以普及,渐渐的也就没人使用了。
霍乱病症
随着医学的发展进步,现代医学认识到人体存在休克的这一现象,就算病人停止呼吸,心跳不可感知,医生也不会轻易放弃。误判死亡的事件也渐渐地消失了。
虽然避免了很多误判,可生与死的界限究竟在哪里?不是心跳和呼吸那又是什么?
随着医疗监测手段的丰富,人们不仅可以直观看见脉搏和血压,甚至可以观测脑部的活动。医生们发现很多假死的病人血压为零,呼吸停止,但是脑部依旧有微弱的活动迹象,两者并不是同步的,根据这一现象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
脑死亡首先在法国出现,人们开始这一认知,简单的说,脑死亡是大脑脑干永久性丧失全部功能。1968年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哈弗大学医学院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以“脑功能不可逆丧失”为新的死亡标志,定制了世界第一套脑死亡诊断标准:
不可逆的深度昏迷;
不能自发进行呼吸;
脑干反射消失;
脑电波消失。
经过72小时反复检查,无明显变化即可宣布死亡。
正常人脑EPT影像
脑死亡EPT影像
许多人分不清脑死亡和植物人的区别,区别是植物人的大脑并没有死亡,虽然丧失了意识处于深度昏迷,但是身体基本机能还在正常运作,能够自主呼吸,他们只是活在梦境中,没醒过来。
植物人脑EPT影像
后来经过改进,基于哈佛标准:
对环境失去一切反应;
完全没有反射和肌张力;
停止自主呼吸;
动脉压陡降;
脑电图平直。
虽然脑死亡标准陆续被80多个国家采用,但是我国法律上还是认同传统的死亡诊断。
尽管中国许多医学家认为脑死亡标准更为科学,但是为了配合国家立法,还需要酝酿脑死亡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而制定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与实施死亡判断是两回事,实施死亡判定必须以相应的法律规范为前提,也就是脑死亡判定方法要通过立法才可实施。
脑死亡从提出到现在六十多年,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明明心还在跳,血液还在流通,身体内脏还能工作,怎么就说死了,说不定奇迹发生还能醒过来。
前些年,一个乡镇的医院里,病人转院过来,并且被判定脑死亡了,可医院还是将病人送进急救室进行抢救,靠机器呼吸,靠点滴输送营养,心跳停了再抢救,4天抢救了10次,维持病人的“生命”,家属都是农村人,文化水平不高,盲目相信医院。
负责医生还不断传达病人身体状况良好的消息给家属,不告诉家属脑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家属当然不会放弃治疗啦,所以这个医生就血赚了吧。
北京众医生表示,“然并卵”,已经告知家属确认病人脑死亡,应该放弃治疗了,可没用啊,法律不承认,家属有权坚持继续抢救,用机器维持生命。石炳毅教授认为这种抢救其实是在浪费资源,浪费时间,应该把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
另一方面医学界认为脑死亡判定生死有利于器官移植的发展,因为人脑死亡之后,心肝脾等器官仍是鲜活的,有利于移植,效果更好。
认真想想,人虽然死了,但是能拯救另一个生命,延续自己的生命,还是挺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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