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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费、审稿费和稿酬的供需道德

已有 2372 次阅读 2021-9-10 13:08 |个人分类:期刊投稿|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过去发表的博客文章“学术写作与非学术写作的区别、供需道德和出版道德”详细论述了供需道德理论和多方供需关系中的复杂性。

本文针对版面费、审稿费、论文语言润色费用和稿酬,按照供需道德理论阐述付费原则。

 

版面费和供需道德


国内高校研究生扩招和毕业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导致期刊论文发表需求激增,加上科研院所、高校、医院、政府单位和企业等年度业绩考核和晋升职称的论文指标要求,每年的发文需求高达上百万篇学术论文。国内的核心期刊数量稀少,国外的英文期刊发表难度大,造成版面有限和稿源无穷的严重失衡现象,使得供稿作者之间的竞争变得极为激烈。很多作者认为能够花钱交版面费发表论文已经很幸运了,更不敢奢求稿酬。学术期刊利用作者的这种竞争心理,征收版面费,造成近年来作者接受版面费甚至放弃稿酬的局面。

在“作者-出版社-读者”的出版关系中,供方是作者,需方是读者,出版社是服务中介。版面费应该向读者收取,而非向作者收取。向作者(尤其是作者私人)征收版面费或论文处理费(Article Processing Charge,简称APC)是严重违反供需道德的行为。

有人可能会问:“期刊为什么不向读者收取版面费,而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原因是读者尚不愿意为获取知识缴纳高额费用,而作者则被迫为研究生毕业或评定职称要求缴纳高额费用。阅读需求对于读者来讲不是刚需,而发表论文对于很多作者(尤其是年轻作者)来讲是刚需。学术期刊应当停止向作者私人征收任何发表费用,尊重供需道德,保护作者的学术尊严和人格尊严。


 

语言润色编辑费用和供需道德


有人可能会问:“那英文润色编辑费用是否应当由读者来支付?而不应当由作者来支付?”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英文润色费不属于普通的发表成本,而属于由于作者写作不合格产生的特殊费用,因此应当由作者本人、单位或科研项目基金承担。这就好比一个手艺不好的厨师做了一盘不合格的菜,回炉重炒的费用不应当由顾客支付,而餐馆为了培养这个厨师,可能会愿意替他本人出钱承担重做的成本。

 


审稿费和供需道德


有人可能会疑惑:“目前审稿费都是由作者承担,而且如果期刊收到大量投稿,为什么应当让读者而非作者承担巨额审稿费?” 审稿费属于普通发表费用,由作者承担,是因为出版社搞错了供需道德。假设期刊甲每月发表10篇论文,有100篇投稿送审;期刊乙每月发表10篇论文,有10000篇投稿送审。期刊乙支付的审稿费是期刊甲的100倍。如果两个期刊选出的10篇发表论文质量相同,说明期刊乙的定稿效率偏低,即花费那么多钱才选出10篇论文,这属于期刊经营效率低下问题。如果期刊乙选出的10篇发表论文的质量比期刊甲高很多,因为是千里挑一和十里挑一的区别,说明期刊乙的质量更好,那么期刊乙应当大幅提高订阅费用,让读者承担增加的审稿费负担。

有人可能还会问:“那如果作者粗制滥造,审稿费也应当由读者承担而非由作者承担吗?”对于这种情况,期刊编辑会在第一时间拒稿,而不会将稿件送达审稿专家,因此根本没有审稿费用。


 

稿酬和供需道德


有人说:“科研人员拿工资,就应当写论文,不应当拿稿酬。”此话貌似有道理,其实根本没道理。首先,除了高校教师或科研院所研究人员有明确的在岗写论文的业绩考核要求,其余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通常均不包括发表论文。因此,无法把所有科研人员的工资统一当成撰写论文的报酬。

而且,如果将工资变成发表论文的报酬,那么在学术发表的供需道德中的需方就不再是读者,而变成了高校,这显然是荒谬的,虽然高校确实追求论文排名。科研人员是拿着工资给单位干活,同时给全人类写论文,因为论文是全人类能公开看到的。给单位贡献的那部分劳动是用工资作为报酬的,而给全人类撰写论文的劳动报酬应当由稿酬来体现。这两笔报酬根本就是两码事。

另外,即使把工资作为写论文的报酬,版面费和审稿费作为科研成本,也不应当由作者私人承担,而应当由单位或科研经费承担。这就好比作者无需自费从工资或积蓄中出钱购买科研仪器和实验材料一样。版面费和审稿费本来应该由读者或政府承担,现在变成由单位或科研经费承担已经属于不合理,如果再让作者私人承担,那就极不道德了。

很多作者发表学术论著的主要目的不是稿酬,而是通过被承认的学术成果换取荣誉和经济利益,而这些收益往往远大于稿费收入。因此,很多人愿意自费出书或发表论文。这种情况属于用名利扭曲供需道德,不值得提倡。学者应当有自己的尊严,自贬身份自费出版,只会助长破坏供需道德的不良社会风气。


 

期刊经营和供需道德


收取版面费可以使出版社增加收入。不发稿酬可以使出版社减少成本。很多学术期刊出版社有一个借口:“政府财政补贴不足,如果不收版面费,就没有足够的收入维持运营,无法生存。如果提高订阅费,会造成销量下降,也无法生存。”这个怪圈的根源就是读者不接受“高价”知识。所谓高价,指的是能够让出版社自负盈亏获得少量合理利润的期刊定价。价格是能够通过供需道德和利润率科学确定的。定价过低,会颠覆供需道德,发不出稿酬,造成作者吃亏。定价过高,会造成出版社赚取暴利和读者吃亏。学术出版的费用乱象本来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期刊定价问题,但是却被各相关利益方弄得非常混乱和糟糕。应该付费的读者不想付费,政府财政支持不力,作者迫于考评压力竞相发表,出版社想生存或赚取高额利润,种种怪现象,破坏了供需道德和合理价格体系。

学术期刊的主要收入应当来自订阅费。很多期刊单靠目前的低定价和小发行量不足以维持运转。学术期刊读者少,订阅量小,基本得不到社会和企业的资助,多数商家不愿意在学术刊物上付费做广告,因为读者少,广告效果差。多数学术期刊也不愿意为了刊登广告而降低档次。由于财政拨款和企业资助不足,又缺乏足够的订阅收入,向具有发表刚需的作者收取版面费就成为很多学术期刊的生财之道,有的用于生存,有的用于赚取暴利。中国科技部、新闻出版署和教育部针对出版社的经营难处,在相关的文件规定中同意学术期刊适当收取版面费,弥补经费不足的状况。同时,在科研项目或办学经费中都允许包括支付版面费。但这些并不等于承认版面费就是合理的或道德的。

从供需道德角度讲,版面费应当被彻底取缔,并代之以向学术作者支付高稿酬。这会导致出版社利润下降,甚至可能会导致期刊订阅价格大幅度上升和读者的不满。但是,这些举措都是正确和必要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供需道德,远比维护局部的出版经济利益和论文发表利益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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