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平
人造流感病毒:福兮祸兮? 精选
2013-5-15 08:57
阅读:5477
标签:流感, 病毒

【新闻背景】

52日出版的Science杂志发表了我国病毒学家的一篇关于人造流感病毒的研究报告。他们利用高致病性易人传播禽流感病毒H5N1际传播甲型流感病毒H1N1重配127种“超级”流感病毒,其中5具有在哺乳动物间传播的能力。

令人费解的是,这份报告早在去年829日就已投稿,但直到今年423日才被接受发表,其间竟然耽搁了8个月之久!莫非人们对公开发表此文仍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莫过于担忧人造流感病毒不慎从实验室泄漏及恐怖分子窃取超级病毒制造技术。

那么,人造流感病毒乃至其他人工病原体的研究究竟是应该提倡还是必须限制?这类研究到底有何潜在风险与现实用途?

【点评】

“中国造”毁誉参半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和甘肃农大动物医学院合作完成的这篇H5N1-H1N1人造病毒研究报告甫一发表,立即引来批评如潮。次日,英国《独立报》的头条新闻是“令人震惊的不负责任行为:资深科学家谴责中国研究人员创造流感病毒新毒株”。新加坡门户网站inSing.com也已“中国制造的流感病毒杀手”为题加以报道。

据美国《福克斯新闻》53日发表的文章,英国政府前首席科学顾问、英国皇家学会前会长Robert May勋爵指出,这项研究“并不能加深科学家对流感流行病学的理解”。他说:在实验室“创造人传人的高危病毒无论如何都不是明智的抉择,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与此同时,也不乏外国同行力挺中国同行。国际知名病毒学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Cincent Racaniello发表评论,全力声援中国科学家开展的研究。他说:“一项非常出色的实验却得到若干外行科学家的恶评,确实令人遗憾”。他还补充道:“我只能假定这是不熟悉流感病毒传播文献的科学家基于不完整的知识所作的判断。我甚至怀疑他们在发表评论前是否看过该论文的全文”。

 “美国产”或“荷兰产”同遭“雪藏”

事实上,人造流感病毒研究历来饱受争议,并非因为中国科学家的参与而招来特别的不满。回溯两年前,美籍日裔科学家Yoshihiro Kawaoka(河冈义裕)团队和荷兰科学家Ron Fouchier团队就于2011818日和30分别向NatureScience投稿,公开报告H5N1禽流感病毒的血凝素(HA)基因被人工引入4-5个突变后已能在哺乳动物雪貂中传播的研究结果。

一石激起千重浪。人造H5N1流感病毒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人惊呼:“美国产”和“荷兰产”的H5N1超级流感病毒都能像普通流感病毒那样通过空气传播,可能导致流感大流行!而此前自然界存在的天然H5N1传染力很弱,迄今仅造成500人死亡。于是,一场有关新的H5N1变异病毒是否会被恐怖分子利用而变成生化武器的强烈质疑席卷全球,超级流感病毒研究成为2012年最具争议的科学事件。

正当人们热议是否应该让这两篇论文公开发表之际,美国国家生物安全科学咨询委员会(NSABB)及时介入,并于当11月正式建议ScienceNature暂缓发表上述论文。直到次年330日,经过两天密集协商,NSABB表决全票通过允许Kawaoka论文全文发表,多数票通过(12票同意,6票反对)发表Fouchier论文中的数据、方法和结论。

在经过漫长的等待后,两篇被“雪藏”的论文于去年52日和622日先后在NatureScience正式发表。Fouchier等先后两次在Science上撰文,第一次是倡议自发中止流感病毒研究,第二次宣布恢复流感病毒研究。今年1月,包括中国科学家在内的全球40名科学家发表公开信,宣布重启流感病毒研究。

禽流感病毒可有“双重用途”

尽管NSABB最终为流感病毒论文发表开了“绿灯”,但同时也为流感病毒研究设置了诸多“关卡”,其中最主要的限制措施是要求“功能获得”实验必须在公共卫生中意义重大,并且无其他方法可以代替。还有一个十分苛刻也极难履行的条件是,研究人员必须证明实验室人造流感病毒“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经自然进化产生”。显然,这个标准定的太高,也不符合实际。究竟要提供怎样的证据?何时才代表可预见的将来?没有人能做出明确回答。

早在2004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国家研究委员会就曾发表题为《恐怖主义时代的生物技术研究》的报告,提出改善政府对双重用途”(dual-use研究的监督建议。所谓“双重用途”是指对人类既有益(应用恰当)又有害(应用失当)的研究。今年329日,美国白宫发布了一项旨在加强对可能具有“双重用途”研究项目进行定期监督新政策。该政策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炭疽杆菌、肉毒神经毒素、口蹄疫病毒、鼠疫杆菌等15种试验媒介或毒物纳入监督范围,同时列出了在审查监督范围内的实验目录。

美国的新规定要求政府部门和机构对自己资助或参与的生命科学研究项目,包括正在进行及尚在申请之中的项目进行全面的定期评估。如果项目被确认为“双重用途”研究,就必须制定降低风险的计划,采取降低风险的措施。有的研究计划可能因此纳入机密管理,对拒绝配合的研究人员,政府有可能不提供或终止资助。规定要求联邦部门和机构在此政策签署的60天内,向美国总统的国内安全和反恐助理报告评审结果。

严格的规范能否严格地遵守

回溯38年前的19752月,美国科学界在加利福尼亚州阿西洛马会,讨论基因工程潜在的生物危害及其管理制度,并由此拟订出确保基因工程安全性的自愿原则。不过,时过境迁,当时要求重组DNA实验必须在P3实验室内进行的规定早已变成一纸空文,如今任何一个实验室都可以自由开展重组DNA实验。虽然没有证据表明重组DNA实验迄今已产生任何实质性危害,但目前这种一哄而上、缺乏监管的“乱象”必须及时制止,否则后患无穷。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对流感病毒及其他病原体的研究,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遍地开花”,而应该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仅允许具有特定资质的单位开展研究。因为这样的研究成果不可或缺,病毒流行的监测要用,预防疫苗的研制也要用。尽管反对人造流感病毒的人喜欢夸大其词,但他们的担忧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这是因为人工变异病毒的进化“一步到位”,所用时间可以用天数来计算。相反,天然变异病毒的进化则“潜移默化”,必须经年累月才能完成。人类模仿自然的能力是惊人的,相信只要掌握了病毒识别和结合细胞受体的规律,科学家终将创造出致病性强和传染性高的任何病原体,包括世界上不存在的超级流感病毒。

尽管如此,我们不能以担心虚拟的恐怖袭击为由采取“鸵鸟”政策,因为科学家即使不制造新病毒,恐怖分子也会制造新病毒。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未雨绸缪!正如Fouchier接受采访时所说:“一种病毒越危险,就越应该去研究。我们需要更多的安全措施,但这不意味着就停止研究,而是应该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让这种风险变得微乎其微”。

 

全文发表于《中国科学报》“本周看点”栏目

20135月15日第5801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曾庆平科学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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