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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庭是“嫉妒与宽容”的适度调和

已有 3205 次阅读 2010-3-8 08:06 |个人分类:探讨幸福|系统分类:生活其它| 情感, 宽容, 嫉妒, 幸福家庭, 性爱专一

    读到周国平的“嫉妒与宽容”,其中谈到“专一的性爱仅是各方为了照顾自己的嫉妒心理而自觉地或被迫地向对方的嫉妒心理做出的让步,是一种基于嫉妒本能的理智选择。”那么,嫉妒是什么呢?他的回答是:“嫉妒无非是虚荣心的受伤”。看到这里,忽然想起我院最近正在闹家庭纠纷的一对同事夫妇。

  他们的矛盾焦点是对待“专一性爱”的态度上。女方认为,“专一性爱”是婚姻中至高无上的原则,我已经在这个原则问题上一退再退,再也没有后退的余地了;男方认为,经常的盯梢干涉,捕风捉影,弄得我一点空间都没有,在朋友面前丢尽了面子。我曾经将妻的“平凡故事”发表于博客,期望他们有所借鉴,看来没有什么效果。今天发现周国平的文章有些新意,故此闲话一通。

    周国平说:“虚荣心的伤害是最大的,也是最小的,全看你在乎的程度。”他进一步阐述,“在性爱中,嫉妒和宽容各有其存在的理由。如果你真心爱一个异性,当他/她与别人发生性爱关系时,你不可能不嫉妒。如果你是一个通晓人类天性的智者,你又不会不对他/她宽容。这是带着嫉妒的宽容,和带着宽容的嫉妒。二者互相约束,使得你的嫉妒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嫉妒,你的宽容也成为一种有尊严的宽容。相反,在此种情境中一味嫉妒,毫不宽容,或者一味宽容,毫不嫉妒,则都是失了尊严的表现。”我赞成周国平的观点,“专一性爱”是一种基于嫉妒本能的理智选择,而并非婚姻的最高原则,婚姻的最高原则应该是“积极地、合理地浇灌爱情”!

    也许,好的爱情具有韧性,拉得开但又扯不断——两者互不束缚,表明双方对爱情充满信心;两者互不限制,结果谁也离不开谁。也许,好的爱情来自于我们的一种理性态度,来自于我们对婚姻家庭的一种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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