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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戈士国:批判与建构——特拉西意识形态概念的双重意象
2024-7-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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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思想火炬 2022年05月29日 08:30 北京

编者按:作为当今具有巨大影响又颇具争议的概念,“意识形态” (ideology)早在兜乱庵疽馐缎翁肺谋局械玫搅讼低车牟ⅰR馐缎翁芄怀晌治与学术生活中的通用语,马克思功不可没。但从知识谱系上看,“意识形态”术语并非马克思的发明,而是源自希腊语汇“理念”(edios)和“逻各斯”(logos)的合成,意为“观念学说”(doctrineofideas)或“观念科学”(scienceofideas),其首创者可追溯至拿破仑时代的思想家德斯杜特·德·特拉西(DestuttdeTracy)。对于分析颇具争议的特拉西及其“观念学派”而言,建构一个分析框架或模型是非常必要的。这种分析框架包括:“世界观”,即以特拉西为首的“观念学派”关于时代变化与转向的判断、理解社会与文化变迁的方式、关于未来社会发展路向的信念;“价值观”或“旨趣”,即基于当时社会条件所决定的历史可能性的替代选择、对当时社会条件与人们所赞成的价值选择之间距离的认知;“变革”, 即通过社会变革促进价值选择得以实现的策略与方法。

一、特拉西:从“传统的知识分子”到“有机的知识分子”

特拉西生活于法国启蒙与革命的年代,裹挟于激烈的社会与文化冲突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及其扩张反衬出西欧封建政治与观念上的相对滞后,传统的政治架构与社会整合模式已失去效力。在社会紊乱与革命激荡的年代,对国家命运与前途保持积极介入的姿态,对于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而言是很正常与经常之举,问题在于:对社会走向做出怎样的判断、为重塑社会提供何种方案、通过何种途径介入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这与其自身状况密切相关。因此,对“意识形态”进行考察之前,简要介绍特拉西及其“观念学派”十分必要。

特拉西的一生极富戏剧性,遗憾的是这种戏剧性人生尚未得到充分发掘而为世人所知悉。特拉西(1754-1836)是法国一位富足的、有教养的贵族,曾经研究过伏尔泰、霍尔巴赫和孔狄亚克等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而成为颇有名气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就特拉西的阶级身份与学术成就而言,可以从马克思《资本论》文本中窥见一斑:“冷血的资产阶级空论家”“大逻辑学家”“庸俗经济学家的一颗明星”,这是马克思基于政治与学术批判立场所呈现的分裂形象。[1]身为法国最大的土地拥有者之一,特拉西放弃自己的贵族身份而成为法国资产阶级的革命代言人,这种转换能够实现主要得益于法国新兴资产阶级强大的感召力与影响力:“法国就是全民尤其是知识分子范畴的力量具有协调发展之完美形式的范例。1789年,当一个新的社会集团出现在历史政治舞台上的时候,它早已具备了一切社会职能,并且能够为统治整个民族而奋斗。它不必向旧的阶级作出实质性的妥协,反而能够使他们服从于自己的利益。”[2]按葛兰西关于知识分子的划界,特拉西是由“传统的知识分子”(traditional intellectual)向“有机的知识分子”(organic intellectual)自觉转型的经典范例。[3]关于葛兰西“organic”的汉译法,中国学界存在“有机的”与“有组织的”两种相互排斥性主张。[4]其实“有机的”与“有组织的”皆是《狱中札记》固有之义:当葛兰西论及知识分子与特定社会结构、社会阶级间的隶属关系时,“organic”往往侧重于“有机的”,即两者间隶属关系的紧密程度。当论及知识分子个体间关系及其活动方式时,“organic”则侧重于“有组织的”,即知识分子个体间并非散沙状关系,其活动方式日益摆脱旧的宗派式的密谋传统与方式。把特拉西归为有机的知识分子,主要有两点考虑:其一,特拉西自觉地把自己“缝合”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社会结构而成为法国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其二,寄身于法兰西研究院,成立观念学派,以有组织的方式影响社会。

在法国大革命中,特拉西像一名斗士,雅各宾派恐怖专政时期被捕入狱,实际上他是在监狱的单人狱舍里提出“意识形态”(Idéologie)概念的。伊格尔顿据此认为,“‘意识形态’是产生于一种完全意识形态化的情形之下:与恐怖时期非理性主义者的残暴相反,属于理性政治学。”[5]特拉西声称当前法国社会最需要的是“思想科学上的牛顿”,而他自己就是这个位置上的合适候选人。与众多前贵族和知识分子在恐怖时期死亡或遭处决不同, 特拉西在1794年罗伯斯比尔下台后不久被释放出狱。在革命高潮时期,特拉西成为法兰西研究院的卓越院士。法兰西研究院是1795年成立的法国最高科学机构,1806年前称为国立科学与艺术研究院。研究院由法国科学家和哲学家的中坚分子组成,形成主张以理性重建法兰西社会的理论阵营。特拉西在该院的伦理道德和政治科学部工作,并在1796年当选为部门主管。秉承启蒙主义理性与教育无所不能的主张,特拉西与同事共同设计了一种国民教育制度,藉此将个人自由的价值信念与精心设计的国家计划纲领结合起来,曾一度得到拿破仑·波拿巴的支持,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学说。 

建立专制统治的政治实用主义需要以及人文主义者对科学理性主义的质疑,导致了拿破仑与“观念学派”相互支持与合作蜜月期的终结。当这位执政官的专制独裁倾向日益暴露时,拿破仑与特拉西等法兰西院士们的关系每况愈下并最终转变为不可调和的冲突。这是意识形态发展史上的第一场纷争,它是政治家与知识精英、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宗教信仰与科学理性、专制与自由之间对抗的投射。[6]包括特拉西在内的法兰西研究院的成员大部分都是自由主义者,他们视心灵自由、科学研究自由和宗教宽容为不可剥夺的共和主义权利,而这一切都是与拿破仑恢复帝制和重建宗教的意图与做法相抵触,因而遭到拿破仑的政治打压。1802年拿破仑取缔法兰西学院伦理道德与政治科学部,其成员被指派去教授历史与诗歌,抑或把希腊文、拉丁文和东方作品翻译成法文,甚至被组织去编撰法语词典;拿破仑还试图阻止有关政治经济方面的所有独立性研究,以抑制可能由此激发而产生的任何对立。[7]特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和理论主张集中于《意识形态要素》一书中,此书于1801-1815年间陆续发表,其写作及出版是特拉西反击专制与宗教的一个精心筹划。

二、观念学:科学与批判的意识形态

当代社会情境下,意识形态有时与科学尖锐对立,而被视为与科学格格不入的东西。然而正如伊格尔顿所言,“回忆意识形态作为科学、作为对支配观念形成和发展法则的理性探讨而开始自己的生命历程,是具有讽刺意味的。”[8]这表明“意识形态”的原初形象是理性的、科学的:关于观念的科学、研究观念起源的科学。在《意识形态要素》中,特拉西把这种“观念的科学”界定为:“如果人们只考虑主题,也许可以把这门科学称为意识形态;如果人们只考虑它的方法,则可以称它为普通语法;而如果人们只考虑它的意图,则可以称它为逻辑学。无论它叫什么名字,它都必然包含这三个分支,因为人们不同时研究另外两个分支,也就不可能适当地研究这个分支。我认为意识形态应当成为通用的术语,因为这门观念的科学既包括关于这些观念的表达的科学,也包括关于这些观念的起源的科学。”[9]

通过对“观念学”的界定,特拉西很简约地概括出了“意识形态”的内在结构,它倾向于包含下述三个具有逻辑递进关系的问题:意识形态的起源或生成的法则、意识形态对象化的表达方式以及意识形态的社会意图或社会功用。这些方面构成了“意识形态”意象的主要轮廓,提供了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问题的路线图,也奠定了《意识形态要素》的逻辑构架。该书正是基于对“意识形态”的上述理解而展开自身的。《意识形态要素》一书共分四卷:卷一“意识形态,严格的界定”讨论了思想、感觉以及观念的形成和作用。在导论中,特拉西指出了以洛克为代表的唯物主义感觉论对意识形态的重大影响。卷二“语法”论述了适用于思想、感觉和观念的语法规则,在特拉西看来,语言学研究是连接“意识形态”与“逻辑学”的环节。卷三“逻辑学”提出了“观念学”(意识形态)对于思维科学、政治科学的基础性意义。卷四“关于意志及其作用的论文”,探讨了意志的本性和作用。特拉西认为,如果通过唯物主义感觉论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理解意志的问题,那么理解人的社会政治实践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将辩证法引入“意识形态”概念史的研究,把其看成是一个由多重意象构成的异质性的复合变体,那么在启蒙运动与法国大革命背景下, “意识形态”是作为对现存的一种“否定”而出现的。正如曼海姆所言,意识形态出现于作为一股政治力量的千禧年主义宗教运动的瓦解之时,它的原始形象是“批判性的”。对此,伊格尔顿很形象地指出:“意识形态在当时是颠覆性的,就像今天的精神分析学一样……意识形态是针对牧师和国王们的革命性罢工,后者充当着人类内在生活的管理者与技师。”[10]意识形态深深地扎根于启蒙运动关于世界的梦想之中:诉诸于人类自身的理性以摆脱偏见、迷信和旧制度蒙昧主义的束缚。从进化论的角度考察人类行动赖以遵循的法则,往往比较符合历史的真实。在人类意识起源问题上,美国当代思想家杰恩斯(J.Jaynes)很有新意地指出:远古时代存在着一种可称之为“两重心灵”(bicameralmind)的无意识精神,该时代人类精神表现为两部分:“做出决定”的部分与“随从”部分,这两部分均属于无意识。在早期人类的日常生活中,他们是习惯的奴隶,但是在碰到这样一类问题时,即它要求人做出新的决定或要求提供比习惯所能提供的解决方法更复杂的解决方法,那么做决定的重压就足以引起听觉幻觉,由于这样的个体没有怀疑与反抗的心灵空间,因此就不得不顺从幻觉。杰恩斯认为具有这样心理的人类必须存在于特定的社会之中,即某种以森严的等级严密地组织起来的社会,它具有严肃的、控制心灵的期望,以便让那些幻觉维持社会的组织。情况的确如此,两院制王国都是等级制的神权政治国家,让一个神——通常是一个“偶像”——居于它的首位,幻觉似乎来自于这位首脑,或者以一个人作为国家的首脑, 他本身就是神圣的存在。[11]杰恩斯关于人类心灵两重性的假定, 实际上是在早期人类精神中设定一种二元对抗模式:“我”与“它者”对立。当然无论是“我”还是“它者”都是下意识的;作为外在的“偶像”和“声音”,“它者”往往压倒“我”而支配人的行动。如果杰恩斯的假设成立,那么可以进一步类推:近代人类精神中仍然存在着这种对立,只不过此时的“它者”已不再是一种无意识的存在,而是以一种有目的和有意识的作为对“我”的强制而被嵌入心灵,这恰恰是牧师的工作,伊格尔顿将其视为人类内在生活的“管理者”与“技师”。在自然科学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新历史压力下,“它者”逐渐被更换了:作为上帝之声的“它者”遭到置疑,科学与理性成为新的“它者”,早期文明社会通过被称之为神的、引起幻觉的声音而组建起来的历史模式被抛弃了。更为重要的是,历史的主题与人们关注的话题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宗教关注的是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彼岸世界的神圣性之间的相互作用问题,个人如何通过现世忍耐与屈从而为神所救赎,而现在思想领域所关心的则是此岸世界转变中的公共方案。特拉西正处于这样的历史转折点上。

对特拉西的“观念学”做一鸟瞰,对于进一步深入分析是非常必要的,这就要求把握特拉西关于世界的观念及其思想上的总体逻辑。特拉西“观念学”核心论点及其逻辑结构包括了三个主要假定:其一,合理的社会应该建立在对人性自然法则的遵循上,而不是建立在强迫人性服从人为的社会强制上,社会结构只有在对人性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加以恰当地改造。其二,人类的生物学规定性——自然需求和欲望——构成正义与幸福的基础,正是这些需求与欲望构成法则的框架。“这些法则在自然的基础上调节社会,并促进相关欲望的和谐实现。自然的和社会的是重合的。”[12]其三,自然与社会的重合或统一可以借助于思想起源的理性分析,确立合乎人类自然要求的理性法则,从而为人类社会的塑造奠定理论基础。这三个相互联系着的方面集中到一点,就是突出了知性观念在社会生活的关键作用,知识成为社会建构的基础。逻辑的前提成为分析的出发点,特拉西正是通过对观念来源的分析开始了意识形态的革命性批判,“成为意识形态家——意识本性的分析诊断家——就是成为意识形态批判家:对传统社会的教条性的、非理性的信仰体系的批判。这种意识形态批判构成了意识形态的全部”。[13]这种革命性的“对抗”,显然借助了来自洛克的经验论哲学的力量。

“观念学”的认识论志向在于确定人类知识的来源、界限和确定性的程度,为此它为自己设定了必须完成的两大“颠覆性”任务:结束神学和形而上学在认识领域内的统治;完成人类精神对感觉颠倒的“再颠倒”。特拉西认为:人类经验领域过去大多数是根据神学来加以考察的,表现出神学式的思维,现在则应该运用理性来加以考察,“观念科学”应研究观念的自然起源;只有以自由的科学探讨方式,打破宗教信条的束缚,才能获得有关人的真实的知识;相反宗教以及形而上学往往成为一种哲学式的“行话”或“想象的艺术”(artsof the imagination),它们可以满足心灵上的愉悦,却不能提供科学上的具体指导。为了与宗教和形而上学划清界限,在对“观念学”的称谓选择上,特拉西煞费苦心。安德鲁·文森特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特拉西想要为一门新的科学寻找一个新的术语。他以‘形而上学’一词和‘心理学’一词都不适合为由而拒绝之。对特拉西来说,‘形而上学’这门学科令人费解而且不可靠;而‘心理学’又含有‘灵魂’的知识或科学之意,这可能会给人一种错误的、近似宗教式的印象。特拉西既强烈地反对教权,同时又是一位唯物主义者。18世纪90年代及19世纪早期,特拉西投身于反对天主教会(特别是反对天主教会对教育控制权)的斗争。因此,任何用来描述他所谓科学的词汇都必须与带有宗教色彩的词汇区分开来。”[14]在对希腊语汇“理念”(edios)和“逻各斯”(logos)合成的基础上,特拉西首创了“意识形态” (Idéologie)术语。正如汉斯·巴特(HansBarth)所言,除名称外,特拉西的“观念学”与柏拉图的“理念论”没有共同之处:理念作为可感事物的类本质或共相而存在,理念世界作为可感世界的原型先验地存在着;而在特拉西这里,由于观念术语逐渐用于描述感觉经验,它作为独立于人的意识的存在和作为事物先验模型的角色被排除。同时,由于分析在近代自然科学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葛兰西甚至认为它是科学承认和采用的唯一方法:“‘观念科学’就意味着‘观念的分析’,也就是‘对观念的起源的研究’。必须把观念打碎以寻找最初的‘要素’,而这些要素只能是‘感觉’。”[15]观念来源于感觉而不是相反,这是人类精神对感觉颠倒后的再颠倒,是对先验论的理论“反拨”。因此,汉斯·巴特认为特拉西的“观念学”构成了柏拉图思想再阐释和碎片化漫长历史过程的一部分,而笛卡尔、洛克和孔狄亚克构成了两者的思想中介。 

与柏拉图不同,笛卡尔区分了三种观念类型:先验的观念、个人的主观观念和从外部获得的观念。洛克则坚持观念具有两种来源:感觉与反映。孔狄亚克则认为观念只有一种来源即感觉,人类所有的观念皆是感觉或感觉的变形,认识的任务就是对观念进行感觉的“还原”或“提纯”,“完成这个任务借助于把观念复合体分解为组成元素然后又重新组合起来,即现象分解和观念合成。”[16]亦即葛兰西所言:“把观念打碎以寻找最初的‘要素’”。作为对老师孔狄亚克感觉论的批判继承,特拉西的“观念论”凸显了以下原则:其一,“感受力”与“我觉故我在”。特拉西认为,感受力就是各种不同的印象传输给人们的能力,这些能力包容于感觉之内,通过使用而逐渐得到发展。特拉西将感受力分为彼此之间具有严格界限的五种能力或“敏感性”:知觉、记忆、判断、意志和动机,这五个部分都参与思维过程,共同构成人的基本的感觉能力和感觉样式。在特拉西看来,感觉就是一切,“我”的存在和我的“感受力”是同一件事情,“感受任何事就是在感受自己,像自我感觉一样,认识你自己就是感受自己。”[17]其二,坚实而严格的自然主义。人是物质现实的一部分、较复杂的一种动物,特拉西由此坚信:“如果我们对动物的智力因素不了解,那么,我们对这种动物的认识就是不完全的。意识形态是动物学的一部分,尤其在人的身上,这一部分显得更为重要,更值得深入理解。”[18]与动物解剖学相似,“意识形态”就是思想的“解剖学”,要以观察自然客体、矿物、动植物的方式研究人的精神。其三,“符号体系”叙述的精确化。通过揭示各种可能的致错根源,弗朗西斯·培根试图克服虚假观念的产生。之所以存在“市场假相”,在于交往语言的选择和使用不当、用词不准确和语法结构的欠缺,从而造成理解与沟通上的歧义和误解。由此特拉西认为:作为“观念的科学”,意识形态不仅是“关于观念的起源的科学”,也是“关于观念的表达的科学”。特拉西将普通语法或修辞学作为意识形态的内涵之一加以强调,盖源于此。特拉西梦想建立一种模仿数学精确表达方式的语法和语言,其中每一种观念都被赋予相应的语言符号,而不同类型的语言对应于不同类型的感情。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只有拥有类似物理学和数学一样的确定性与可靠性,才能具有指导社会实践的资质。

三、理性政治学:政治与社会生活的知识建构

马尔库塞认为,试图证明理性的真理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条件,以及思想的逻辑必然要变成统治的逻辑,这构成西方思想最初的宗旨及其逻辑的起源。在马尔库塞看来,理性本质上是人的“谋划”,对存在的认识从一开始就意欲成为一种实践。这是因为:“理性是区分真和假的认识机能。真正的话语、逻辑,揭示和表现事务的本相——它区别于事物的显相。由于真理和(现实的)存在具有这种等同性,真理是一种价值原则,因为存在比非存在更可取。非存在并不就是虚无:它是存在的一种潜能,是对存在的一种威胁——破坏。为真理而斗争就是反对破坏、为‘拯救’存在而斗争。在为真理而斗争即是从破坏中‘拯救’现实的意义上,真理制约和担保着人类存在。”[19]这里,马尔库塞认为真理同时就是价值原则,也就是说,对存在的认知之中包括价值化的“应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提出“德行即知识”,马尔库塞对此诠释为:“如果一个人已学会去观察和了解事物的本相,他就会依据真理行事,认识论本质上就是伦理学,伦理学本质上就是认识论。”[20]苏格拉底主张“认识你自己”,通过寻求正确的定义,寻求善、正义、忠孝和知识的纯粹“概念”,来拯救“存在”。因此在马尔库塞眼中,苏格拉底的话语是一种“政治话语”或“历史谋划”,它正是通过鼓吹对“存在”的认知来颠覆作为非存在的“显相”即现存的社会,概言之,苏格拉底的哲学具有巨大的政治潜能。

我们可以从马尔库塞对苏格拉底的理论分析中获得教益,其关键之点在于理性“型构”现实的欲望。按照马尔库塞的思路来考察特拉西及其“观念学”,我们将触及意识形态的“社会学向度”,获得意识形态“社会角色”的定位。对一个时代政治思想和政治事件不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哲学或科学观念是不存在的,特拉西的“观念学”也是如此。这就意味着“意识形态”不仅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观念学”,也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政治社会学”。用伊格尔顿的话说,意识形态是一个野心勃勃的社会工程的编序,斯拉沃热·齐泽克则用“生成矩阵”(generative matrix)来表达,认为“意识形态”是作为生成矩阵或生成铸模而存在的,它“规范着有形与无形、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的种种变化。”[21]在特拉西那里,这种生成矩阵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作为理论基础的元理论,它是所有科学的“王后”,它为政治的、道德和教育的科学提供适宜的基础。其二,作为实践的规范理念,它为“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提供合理化方案,促使人类社会由受宗教和传统束缚的原初阶段过渡到理性化和科学化的阶段,亦即依照孔德的历史分类,由人类社会的“神学时期”和“形而上学时期”向“科学时期”的过渡。 

由此言之,“意识形态”在特拉西那里呈现出一种叠合的意象:作为认识论,它要探究观念的感觉来源;作为政治社会学,它包含建构新社会的理想。对此,英国学者乔治·利希海姆(GeorgeLichtheim)指出:“‘观念学’是用来生成有关人的本质的真正知识,同时也给出确定人类社会性格的一般规律的方式。把个人的‘观念’提炼成公众持有的观点是为了说明人类需求与渴望得到共同基础,并因此为立法者提供进一步促进共同利益的途径。‘自然的’也是‘社会的’,一旦正确理解了人的本质,社会最终能自动地用一种和谐的方法安排自己。与孔狄亚克一样,德斯杜特的目的也是教化式的……是为了阐明共和政体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指导原则……理性渐进地展开了一幅关于人性的真实画卷,而后者将构成公民道德的基础。”[22]而在沃特·卡尔尼斯(Walter Carlsnaes)看来,观念论者倾向于认为:从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概念出发,可以推导出政治交往的最适宜模式,前者可以构成激进主义分子社会改革与政治重构方案的基础。因此,“意识形态”容纳了“理念”(ideas)和“理想”(ideals)两个方面,“意识形态家”(ideologue)是双重意义上的,既是思想家又是理想家(玄想家),他们关注的不仅是一种观念的学说,而且关注以此为根据的某些理想目标或实践理念,并准备为这些目标开展他们的行动。由此可见,哲学的和社会政治的,或者说科学的和规范性的(计划性的)双重倾向性在特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中得到孕育并在概念的发展史中得到延续。[23]

对特拉西而言,自由无疑是最重要的政治目标或实践理念,因为自由不仅是获取真知的必需条件,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应当状态。从认识角度而言,自由意味着摆脱传统偏见和情感因素的干扰,不再考虑宗教的和形而上学的限制,这是对认知环境提出的一种“净化”要求,因为专制性的社会环境、宗教、激情与无知正是虚假观念赖以产生的土壤。从生存角度上说,“只有在自由的条件下,人才能根据其本性要求获得成长与进行生活,才能通过商品的自由交换获得最大限度的物质财富,……每个人才能够按照自己对利益与兴趣的深刻理解来采取行动。”[24]对自由的强调必然带来对宗教的批判,这又不可避免地扩大为对专制国家的批判,因为后者致力于维护宗教的权威。观念学派坚持自由原则,表明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正是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事业的延续,只不过他们是温和的共和主义者。与雅各宾派激进的非理性的革命信念不同,观念学派主张通过理性方式对社会加以安排:“这些知识分子认为,雅各宾派恐怖的野蛮无政府状况可以通过对观念作系统分析为基础的哲学与教育联合活动来加以抵制:这就是在革命时期可以遵循启蒙运动的遗产。”[25]观念学派意识到,雅各宾派的失策源于由激情走向了恐怖,夺得政权之后仍然刻意强化镇压性国家机器的职能,忽视了意识形态所担负的政治实践中的角色,这种角色就是后继者阿尔都塞所说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观念学派”特别注重意识形态的“教化”作用,[26]大多数成员都认同孔多塞关于人类可以通过教育臻与完善的观点,即人类本性的可教育性。基于这些信念,特拉西和他的同事一起设计了一种国民教育制度,将个人自由的价值信念与精心设计的国家计划结合起来,以期将法国改造成为自由、理性与科学的社会,这种主张曾一度得到拿破仑的支持,而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学说。由此,特拉西使“观念学”成为“立法的科学”之意图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实现。

结语

“意识形态”在特拉西那里成为一个由双重意象构成的复合体:作为观念的科学,被描述成“经验心理学”,具有自然主义的、归纳主义的反形而上学的特征;作为理性政治学,被看成是社会重建战略的理论表达,具有反宗教与专制主义传统的特征。无论是作为“观念学”还是“理性政治学”, 意识形态在当时承担了批判与建构的功能,而这正是对欧洲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批判与建构精神加以继承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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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哲学动态;作者简介:戈士国,河南省固始人,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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