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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李洪涛. 寒热初探. 安徽中医学院学报,1999(5):7-9
在中医基本理论体系内,寒热概念占有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因其应用的普遍和深入,特别是经由历代医家的研究和阐发,并通过长期激烈的反复争鸣。强力推动着中医学术的开拓和创新。乃至成为中医发展过程中贯穿前后的鲜明可见的脉络,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意义。由于寒热的牵涉面甚广,虽然早在《内经》即有大量记载,后世医籍亦无一不予述及,而究竟何谓寒热,迄今仍乏明确表述,故有必要首先对寒热概念进行认真地剖析。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以期更好地展开讨论。
1 寒热的本义
寒热原指物体温度的高低,即温度高者为热,温度低者为寒。两相对立而互为前提,表现虽异而实质则一。《素问·热论》曾谓:“热为有余,寒为不足。”对此虽可给予不同的训释,但从寒热本身来看,理解为热量的有余和不足则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可以视作寒热的理论概括。鉴于寒热经常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还要有相应的称谓区别其程度的轻重,最为常用的是温凉二者。比较而言,寒凉相近,凉为次寒;温热相近,温为初热。凉与温分别是由热至寒和自寒转热的中间状态。在一般情况下,温度的改变是无形的,主要通过人身的体验而得知,四季气候的春温夏热秋凉冬寒就是如此。若严寒导致水凝成冰,酷热引起物燃为火,则系有形可见的极端表现。其他尚有冷、暖和暑等,冷和寒、暖与温基本同义,暑则专指夏季炎热。应该指出的是,古人受历史科技水平的限制,所述寒热仅是感觉的区分,与现在使用各种温度计进行精确测量不可相提并论。同时也要看到寒热感觉和实际温度亦非完全一致,意义有所区别。如在春秋二季同一气温条件下,你可能觉得热,他却觉得凉,所谓“二八月里乱穿衣”。当时的气温数值可由温度计测知,且是大家都承认的事实,然而各自不同的凉热感觉则不是该温度能够表示和代替的。在临床上每可见及这样的病例,两位患者的体温均高于正常并且等值,此人自觉不热而反恶寒,彼则仅感发热而不恶寒。症状表现的差异,标志着病理反应的不同,必须准确辨识,以免病机判断的失误。
2 寒热的引申和应用
中医所述之寒热,是在源于本义而不囿于本义的基础上再加展开和扩充,使之从实在的温度感知转化为抽象的概念认识。即研析被研究对象的具体表现,若与寒热的特性类同或相关,就将其分属寒或热。这种归纳乃是中医理论的基本特征之一,非独寒热为然。但与同类概念相较,寒热的引申和应用更加广泛而彻底,体现于认识和处理疾病过程的始终。
2.1 引申依据 众所周知,阴阳学说是构筑中医理论体系的指导思想,寒热内涵的引申非只不能除外,且与阴阳的关系最为密切。阴阳的初始含义是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向日者温度较高,背日者温度较低,故寒热直接分属阴阳。《素问·疟论》曾谓:“寒者阴气也。”虽无“热者阳气也”的表述,但援例而得如是结论则应无疑。《灵枢·论疾诊尺》明确指出:“阴主寒,阳主热。”按照阴阳学说,寒热不仅在特征表现上相对立,如热可驱动、兴奋、舒张、扩展、外散、上升,寒能趋静、抑制、引缩、凝聚、内收、下降;而且必须遵循阴阳法则,既此消彼长,又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所谓“重寒则热,重热则寒”“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当机体处于疾病状态时,寒热与阴阳同样紧密关联。一方面热为阳邪,易致阴亏或阳亢;寒为阴邪,易致阳虚或阴盛。另一方面阴胜则寒,阳胜则热,阴虚则热,阳虚则寒。有必要说明的是,阴阳盛衰之寒热系指引申后所概括的证候性质属于寒或热而言,其中虽有寒热本义的反映,更多的则是与寒热致病特性有关的症状表现。正是由于寒热和阴阳不可分割的联系,极具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故被认为是中医病理学之总纲。
2.2 临床应用 寒热在临床上几乎无所不在,举凡病因、症状、证候、治法、方剂和药物等,非仅都有寒热的辨识和区别,更为重要的是皆以寒热而彼此联系和过渡,确保着辨证施治的协调和统一。
2.2.1 病因 外界气候寒热的异常变化可以致病,谓之寒邪或热(暑、火、温)邪。但应明确,寒热变化必须和发病联系起来,方能判断是否为病邪。因为无论气温的高低程度如何,只有在引起疾病时才对患者构成真实的病因,否则仍旧是外在客观现象。其次,寒热能否成为病因,主要由正邪双方相互作用的具体状况决定,而不是寒热变化绝对值的大小。实践表明,在同一气温条件下,此病而彼不病,患者亦有或寒或热的差异,根本在于正气强弱和体质反应性的不同。再者,中医对寒热病因的认识,虽然重视外在寒热的变化,但主要还是从发病后临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果。如证候性质属寒或热,病因就是寒邪或热邪。其时气温发生相应的明显变化,当然更能说明问题,若气温并无异常,也不妨碍通过辨证求因而认为是寒邪或热邪。换言之,我们既肯定“天寒人寒,天热人热”的普遍存在,同时又据正邪相争的发病机制展开理性思考,无需研求外界寒热变化的有无或大小,即可确定病因的寒或热。此外,相对于外感寒热,内寒和内热(火)亦可作为病因看待,其指实系寒热证候的病机概括,藉以指导临床治疗。
2.2.2 症状 症状是疾病过程中自我感觉或检查得知(即体征)的异常表现。寒热作为具体症状通常表述为发热和恶寒。在一般情况下,体温超过或低于正常,均会自感发热或恶寒,但亦有体温升高而仅感恶寒或体温虽不甚高却自觉明显发热者,故于诊病时需将病人自述和体温数值同时记录在案。发热恶寒可在众多病证中出现,特别是外感疾患更为常见,不同的病程阶段有着不同的机制和意义。鉴于中医各种辨证体系已对寒热作出详细阐述,这里仅从总体上进行简要讨论。发热指病理性体温升高,按程度分为低热(小于38℃)、中等热(38~39℃)、高热(39~40.5℃)和过高热(大于40.5℃)。基本机制不外虚实两个方面:实热为正气与病邪抗争的全身性反应,每可激发和促进机体的防卫功能以驱逐和消灭病邪,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临床不宜在病初轻度发热时强制降低,但发热毕竟是病理改变,持续过高的发热,不仅会引起一系列危急症象,如神昏谵语,肢体抽搐,斑疹出血等,还必然严重耗伤正气,最终导致阴竭阳脱而死亡。因此一定要及早采取措施预防高热的发生,并尽力加以控制和减退。虚热则是阴阳气血津液亏损所致的虚性亢奋症状,通常热度不高或自感发热,多呈午后潮热或夜晚发热,缠绵难清并易于反复,治疗不能象实热那样急于求成。恶寒又称怕冷,指患者有畏惧寒冷的感觉。轻者稍感恶寒,或微风吹拂而恶寒(即恶风),略加衣被可得缓解;重者冷感明显,皮肤粟起,增添衣被或近火取暖亦不能很快消除;更重者则全身发抖,形体拘急,咬牙叩齿,特称为寒战。恶寒是一种本能的保护性反应,提示机体应设法减少体温的丧失,同样具有积极意义。病理机制主要是由于局部或全身性阳气不足致使温煦乏能而产生,亦有虚实两端。实寒多见于外感病初期,因病邪遏郁肌表,阳气不得外达而恶寒。从另一角度来看,恶寒还是机体为对抗病邪所作的早期准备,由此汇集卫气达表以逐灭病邪,故每于发热之前或同时见有恶寒,及至正气伸张,发热渐升,恶寒继而消失,表明病邪由表入里,故谓“有一分恶寒,便有一分表证”。但这并不意味着病邪在里绝对不会发生恶寒,若正邪剧争于内,阳气为亢盛之邪闭阻而不得外达,同样可再现恶寒,甚至手足逆冷,此即“热深厥深”。虚寒系由整体阳气亏虚引起,随着恶寒的轻重而有不同程度的体温降低,并伴见其他阳虚症状。
2.2.3 证候 证候指反映某种病理特征的相关症状的有机组合。在中医辨证基本纲领八纲中,寒热为识别病性的两类对立证型,形成机制分别是:阴邪外袭,阴盛则寒;阳气不足,阳虚则寒;阳邪外袭,阳盛则热;阴液不足,阴虚则热。临床表现有三个层次:为寒热本义的反映,包括患者自觉的畏寒怯冷或发热恶热,测量得知的体温高于或低于正常,以及医生触诊感到的肢体发热或欠温等。二是与寒热特性有关的症状,如由于热的驱动、兴奋、扩散等,致使阳气亢盛,血流加速,故见面目红赤、汗出、气粗息急、躁动不安、舌红脉数等;由于寒的趋静、抑制、收敛等,致使机能减退,血流缓慢,故见面色苍白、无汗、气息不足、喜静倦卧、舌淡脉迟等。三是寒热伤正的症状,如热耗阴津而见口干咽燥、渴喜冷饮、大便秘结、小溲短赤、舌苔黄燥等,寒损阳气而见口淡不渴,或喜热饮、大便溏泻、小溲清长、舌苔白滑等。临床应用还要进一步结合表里虚实(如表寒表热、里寒里热、实寒实热、虚寒虚热等)和脏腑病位,方能作出准确的辨证诊断,这就必然会衍生大量不同的寒热证候类型。以《中医辨证学》(柯雪帆主编,上海中医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为例,该书共载证候271个,其中仅证名见有寒热(包括暑火温凉等)者达107年,几占总数的40%;其他证型中,含有或寒或热的表现者为数更多,充分显示出寒热在辨证时的重要作用和价值。
2.2.4 治法方药 根据辨证施治的原则,若证性属寒或热,就应遵从“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的治法,使用温热或寒凉的方药。由于“法随证立,方自法出”,而方剂则系药物组成,只有妥善选择对证药物才是获取优越疗效的关键,所以重点讨论药物的寒热。
查阅中医文献,所载药物均有或寒或凉或温或热4种药性(气),简称四性(气)。那么,各自不同的药性又是怎样厘定的呢?首先,处于自然状态下的药物,本身温度没有明显地高低区别,可见药性的寒热决非其本义的标志,而是内涵引申后的理论概括,即指具有寒或热的内在本质及治疗功效,故称药性。正如《荀子·正名篇》所述:“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汉·牟融《理惑论》曾说:“物类各有性,犹磁石取铁,不能移毫毛矣。”再者,药性认识和其他任何理论一样,都是实践的产物。古代医家在长期的医疗活动中发现,尽管疾病的临床表现极其复杂,只要病因病机相同,总会有一组伴随而生的症状,经过反复地医疗试验,证明某些药物可将该病治愈,则其间肯定存在规律性的正相关联。为了说明药物疗效的依据所在,于是运用阴阳学说等理论对丰富的临床经验进行总结,逐渐形成药性的抽象概念。进而言之,药性是药物作用人体后所发生的疗效反应的归纳。由于病证性质有寒热之别,而寒热之间的相互对抗又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通过由此及彼的理性推导,若某药能治愈属热的病证,其药性则为寒,反之亦然。这不仅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事实上也指导着药物的具体应用,直到目前仍然如此。
3 对寒热概念的认识及意义
综上可知,寒热应用的普遍性和彻底性确实是同类概念所无法相比的,正因如此,现有医著多就其不同范围内的具体含义进行阐释。据《中医大辞典》(李经纬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年版)所载:寒热指八纲中辨别疾病性质的两个纲领,恶寒发热的统称,《灵枢经》的篇名。寒为六淫之一(寒气)、八纲之一(包括内寒和外寒等证)。热指热邪、热证,治疗方法之温法(祛寒法),药物四气之一(热气),其内容本身虽无不妥,但缺乏相互协调和对应则勿庸置疑,同时亦可说明,欲对寒热概念作出简括界定是多么地困难。笔者不揣谫陋,尝试表述如下:寒热是在原指温度高低基础上引申而成的认识和处理疾病的基本概念,即凡与寒热特性类同或相关者,无论病名、病因、症状、证候、治法、方剂和药物等均分属寒或热。有关寒热的众多名词术语,不再分别叙述。
研析寒热概念,必须以证候病机寒热为中心环节。因为中医在辨证施治时,首先需视患者的临床证状有无属于寒或热的表现,进而确认是否为寒证或热证,若予肯定,其病因就是寒邪或热邪,治疗则需针对病因而投热性或寒性药物组成的方剂,所谓“辨证求因,审因施治”。在这一理性思考过程中,证候病机寒热是认识疾病和联系治疗的单纯的理论桥梁和中介,毫无必要过分拘泥或勉强追究外在气候和药物的寒热状况,从而既可保证理法方药的前后一致,也能较好地解决某些与实际不符的困惑。中医正是通过这种源于本义而复加引申的分析归纳方法,完成了由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循环,构筑起独具特色的中医学体系。至于其中存在的难以避免的固有缺陷以及如何改进和提高,则是另一至为严肃的根本性重大课题,本文暂予从略。
寒热作为阴阳属性对立的外感病邪,所致疾病应有明显区别。但考察可见,《内经》特别重视寒邪为患。《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冬伤于寒,春必温病。”《热论》指出:“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表明温热性外感病之因皆系寒邪,故名伤寒。仲景《伤寒论》是研究伤寒的专著,所创六经辨治体系有着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迄今仍被奉为经典。随着医疗实践的深入发展,后世医家如陈无择、刘河间、吴又可、叶天士等则对上述观点持有异议,并提出个人不同的看法,最终形成与伤寒学派对峙的温病学派。但要着重提及的是,这种学术争鸣并不局限于外感病因的寒热及其一系列后续问题上,在内伤杂病范围内同样进行着反复激烈地寒热论辩,即寒凉派与温补派之争。有关内容极其丰富而深刻,笔者将另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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