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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自然哲学,科学的“保守性”(3)

已有 1645 次阅读 2021-6-24 16:34 |个人分类:医学史话|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五、自然哲学的退出方式

从理论上讲,不可靠的知识退出科学时代是历史的必然。但实际的情况并不那么简单,它需要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古代医学就是这样的标本,围绕这个过程的前前后后,现代人经历了意识形态的充分对立,而且至今还在彷徨之中。也许我们需要分析和比较不同学科中,自然哲学的退出方式,才能够理清当今困惑的肯綮。

(一)从西学东渐说起

所谓西学东渐,是指从明朝后期到近代的西方学术思想向中国传播的历史过程。该名称出自晚清维新人物容闳(1828—1912)一本回忆录的书名。

一般认为,发生在明末清初并且延续到清朝中叶,伴随着耶稣会士来华传教而展开的西方科技传入中国的历史事件(出现的标志是利玛窦来华,以西书七千部为代表),被称为西学东渐第一波。它让东西方两个原本平行发展的科技传统开始交会,给中国科技发展带来了全新的可能性。但在当时,仅限于一些士大夫及皇帝有所了解,民间基本没有受到影响。随后,由于雍正的禁教,加上罗马教廷对来华传教政策的改变而中断。

西学东渐的第二波,即晚清以来西方学术的大规模进入,如容闳所说:“以西方之学术,灌输于中国,使中国日趋于文明富强之境。”“借西方文明之学术以改良东方之文化,必可使此老大帝国,一变而为少年新中国。”这段时期,以来华西人、出洋华人、书籍、以及新式教育等为媒介,以香港、通商口岸以及日本等作为重要窗口,西方的数学、哲学天文物理、化学、医学、生物学、地理、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应用科技、史学、文学、艺术等大量传入中国,对于中国的学术、思想、政治和社会经济都产生重大影响。

1923年,胡适在给《科学与人生观》作序时这样描述科学在中国的传播:“这三十年来,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他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这样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究竟有无价值,那是另一个问题。我们至少可以说,自从中国讲变法维新以来,没有一个自命为新人物的人敢公然毁谤‘科学’的。”(张君劢,等.科学与人生观[M].合肥:黄山书社,2008:9.

随着第二波西学东渐,对以自然哲学为母体的中国古代学术,造成了极大地冲击,用摧枯拉朽毫不为过。尤其是科学技术,几乎是全线坍塌,出现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但是,从那时候开始自称为“中医学”的学问或技艺,却在几经磨难中维持至今。

这个特例,被人称之为“科学史上的一个奇迹”[华国凡金观涛. 中医:科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自然辩证法通讯,1979,(5):20-32,15]。但这个奇迹背后,存在怎样的艰辛与际遇呢?

(二)科学思潮冲击下的中医

1. “漏列中医案”与抗争

1912年,北洋政府开展学制改新运动,以中西医“致难兼采”为由,在教育部颁布的《中华民国教育新法令》中将中医教育弃于教育系统之外,这就是著名的“漏列中医案”[甄雪燕赵歆. 民国中医教育合法化的艰难历程.医学与哲学,2018,39(4A):86-88]。应该指出,当时教育部最早的理念认为,现代科学技术体系里医学只有一种,不存在中西之分,只有先进与落后之别。这一点反映到今天的情形是:为什么大多数医药院校都合并到大学,而中医药大学却卓然而立?

《中医教育讨论集》(以下简称《讨论集》)是民国28年由上海中西医药研究社出版的教育专刊。宋大仁先生在《讨论集》“序文”中回顾了该事件:“民国肇建,教长汪大燮氏,以吾国医术毫无科学根据,即力主废去中医,于医学课程专取新法。”于是,余伯陶等人在上海发起并成立了神州医药总会,同时“推举代表,及分呈国务院、教育部,请保存中医中药,设立神州医校,以示抗争”。中医界同仁纷纷撰文为中医学校加入教育系统大声疾呼。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北洋政府于1914年1月做出回应,肯定了中医药在历史上的贡献,但仍然坚持“中医学校课程不能另立法令”。

1915年,丁甘仁筹建上海中医药专门学校,内务部批复:“今丁泽周等欲振余绪于将湮,设学堂而造士,兼附设医院,兼聘西医,具融会中西之愿,殊足嘉许。”对筹办中医学校表示赞许,同时又提出“唯中医学校名称不在学堂系统之内。本部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内,亦未定有中医各科课程”。即中医学校不在教育体系中,具体课目设置也有待商榷,但中医学校可以先自行筹办。据《讨论集》记载:“民四,又有上海中医专门学校呈请立案之举……而事实上已有中医学校之存在,所有卒业学生,亦由各地地方政府考试登记,准其开业矣!”虽然中央政府对成立中医学校并不赞同,但地方政府已经准许开设中医学校,民间中医学校已开展一定规模的教学工作。

1925年,中华教育改进社召开全国教育大会,借此机会,中医界代表联名提请教育部,再次提出中医学校加入教育部学校系统的建议,此举得到了教育改进会的支持。《讨论集》中收录的“浙江中医专门学校建议案”,是中华教育改进大会期间所提交的议案,记载了中医学校加入教育部学校系统的具体诉求:“中医专门学校课程标准应由全国教育联合会聘请中医专家议定;各省区应设公立中医专门学校;各省区医药专门学校内应添办中医科与西医并重;各省区私立中医专门学校应由教育部认可;各省区所办私立中医专门学校应由公款辅助;各省区公私立中医专门学校教职员学生及毕业生应与各专门学校同等待遇。”表达了中医学校加入教育体制的强烈愿望。此事虽然获得中华教育改进社的支持,但在报请教育部时遇到了反对派的抵制。余云岫发表“旧医学校系统案驳议”一文,他认为:“此案若成,直可谓之无是非,蔑公理,不欲自列于文明之胄而甘退处僿野矣。”余云岫以中华民国医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上海医师公会的名义发表“致全国各省教育会书”,号召教育界发起抵制中医纳入教育系统的行动。此外,胡定安、汪企张、庞京周等人也先后发表“旧医谋加入学校系统之近闻”、“和旧医谈谈旧医一科列入学制系统事”、“答旧医及告政府社会诸公文”等文章呼吁废除中医教育。最终,中医教育没有被纳入政府教育体系中。

1929年,国民政府就接连发布关于中医药的政令,教育部下发的“通令中医学校改名学社”,将中医学校降级,还声称这种做法是为“中医改进计”,是为了“就固有之学术,及诊病之经验,加以科学之研究及改进,使逐渐成为一种合科学之学理”,试图从教育途径彻底改造中医。

同时,中医界意识到中医学校没有全国统一教材,未来必将是一盘散沙。于是先后在1928年和1929年两次自发召开全国中医教材编辑会议,希望全国中医教育界联合起来共同编纂权威性中医教材。《讨论集》收录了1929 年中医药界在上海召开教材会议的具体资料,包括“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中医学校教材编辑委员会规程”、“中医学校学程意见”、“教材体例意见书”、“全国医药总会编制学程委员会决议案”等。当时有9所中医药学校的教务负责人参加会议,最终商定中医学校的入学资格、修业年限、学说采用标准、教材体例、各科课目及分量等内容,并确定了29门课程及学时数。

中医教材编写没有可以参考的经验,“若博采众书,则固偏陋之失。”且古代各家之言并不统一,“甚至两说并列,冰炭不容”,认为教材编辑的主要问题在于如何择取古代各家之说。另外,如何使中医学走向“科学化”以适应新时期学科发展需要等问题,也是教材编写的主要矛盾所在。对此,包识生提出四点宗旨:“教材须根据中国固有学理,发挥之,不能取毛去髓,故求迎合;教材须经全国医林公认适当,方可采用;须有科学化,不渗杂虚伪文字,致失价值;须有真是效验,人人可学可用。”然而,对于中医教材如何“科学化”及“科学化”的标准大家最终未能达成共识。

1936年1月,国民党政府正式公布“中医条例”,从法律上确定了中医的地位。据《讨论集》收录中央国医馆馆长焦易堂的“中医条例公布感言”:“条例公布,影响颇多……按条例第一条第二款‘中医学校毕业得有证书者,经内政部审查合格,给予证书后,得执行业务’……今有上项条文,是设校不成问题,且阻力已祛,此后但求促进,正是列入学制系统。”“中医条例”颁布后,中医界为中医教育合法化又做了进一步的努力。1937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焦易堂等53位中央委员提出“资成教育部明令制定中医教学规程编入教育学制系统以便兴办学校而符法令案”,又有李宗黄等38位委员提议“请实行五全大会的‘中西医平等待遇案’”,再次向政府提出将中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最后,由于抗战全面爆发,中医教育合法化的争议由此搁置。

一直到新时代的到来,此事才彻底解决。1956年,新中国创办了第一批高等中医院校,即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4所中医学院。1959年又陆续创办了一大批中医学院,并逐渐普及到各个省市。

2. “废止中医案”被废止

1928年,五院制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卫生部隶属于行政院。首任卫生部长薛笃弼上任之初,专门成立了一个政策咨询机构,即“中央卫生委员会”,以为开展卫生行政出谋划策。

1929年2月下旬,南京黄埔路1号的卫生部大楼内,迎来了十多位意气风发的客人。他们是新任卫生部长薛笃弼从全国各地礼聘的医疗卫生专家,前来参加全国第一次“中央卫生委员会”。首届委员会共有17名委员,全部都是西医出身,可见当时科学思潮对中医的冲击。然而会议上,却偏偏专门讨论了有关中医的问题,并形成了决议案。

第一次“中央卫生委员会”会期从23到25日,共讨论议案49件,其中有4项涉及中医,最主要的是中字第十四号提案——废止旧医以扫除医事卫生之障碍案。提案人余云岫,浙江镇海人,早年留学日本。由于受日本明治维新废弃汉医的影响,归国后提倡“医学革命”,主旨就是要效法日本,废除“旧医”全面推行西医。此次出席中卫会,余云岫的提案历数中医之“不科学”:“旧医一日不除,民众思想一日不变,新医事业一日不能向上,卫生行政一日不能进展……为民族进化计,为民生改善计,不可不取断然手段。”所谓断然手段,包括限期施行旧医登记,领执照后方许执业;对已登记的旧医进行新医培训,获得证书才能继续执业;旧医年满50岁以上,国内营业20年以上者,可免受补充教育,给特种营业执照,期限15年,但不准诊治法定的传染病及发给死亡诊断书;禁止登报介绍旧医;检查新闻杂志,禁止非科学之医学宣传;禁止成立旧医学校……

2月24日下午,余云岫称他的意见在委员中获得“满场一致通过”,唯一有疑问的是列席会议的几位卫生部行政职员。其中保健司长金宝善提出给中医进行登记的时间过短,医政司长严智钟也赞同,但委员中身份最显赫的褚民谊断然回答:“本还要短,现已算长了。”最后,会议通过《规定旧医登记原则》共三项,写入25日的会议记录第七项,其内容是:甲、旧医登记限至民国19年(1930年)底止。乙、禁止旧医学校。丙、其余如取缔新闻杂志等非科学医之宣传品及登报介绍旧医等事,由卫生部尽力相机进行。

2月26日,上海《新闻报》的一则简讯披露了会议信息。3月4日,余云岫主编的《社会医报》更是刊出“中央卫生委员会”专刊,以胜利的姿态详载其提案,引起各界震惊。新闻界将之称为“废止中医案”。全国中医药界各团体纷纷函电国民党政府,表示责问和反对。

当时,上海中医药界成为全国组织抗争的中心。神州医药总会、中华中药联合会等40余团体联合召开会议,决定组织“全国医药团体联合会”,联合全国医药界统一行动。

1929年3月17日,来自全国15个省共242个中医团体的代表总计381位,聚集到上海总商会大厅,召开全国医药团体代表大会。

在三天的会议中,大会最后决议案通过了将3月17日定为中医药大团结纪念日(后称“国医节”),并决定组织请愿团晋京请愿。中医请愿团到达南京后,先后向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行政院等处递交请愿信,发觉政府各级人士中同情中医者居多。例如行政院院长谭延闿表态说:“中医决不能废止!我做一天行政院长,不但不废止,而且还要加以提倡。”据说卫生部长薛笃弼在国民党三大会场中也屡遭到代表质问,连冯玉祥都来电批评他。24日,薛笃弼主动宴请请愿代表,宴后表态说:“中卫会议案实有不妥……本部长对于行政方针,以中国国情内为左右,对于中西医并无歧视,并深信中医之限制,非政治势力所能收效。”

在全国中医界的努力下,卫生部先后函复各地中医团体,矢口否认称“中央卫生委员会决议案并无废除中医中药之说”,3月25日正式函复全国医药团体大会主席团时又说:“查《社会医报》之登载,应由该报负责。”与余云岫撇清干系,并许诺将来会吸收中医参加“中央卫生委员会”。中医的抗争,达到了阻止废止中医议案实施的目的。

3. “国医科学化”半途而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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