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获得了中国史无前例的自然科学诺贝尔奖,但是,她既不是院士,也没有得到中国国家大奖。
这次发言人回答是:没有人推荐屠呦呦,所以这次国家奖没有她的份。
屠呦呦没有当上院士,因为她没有被评上,程序正确。
非常合法!一点没有错!
中国的落后,特别是科技难以一流,就是因为什么都没有错---全部合法。
与屠呦呦比起来,如果屠先生的成果是西瓜,许多院士的成果是芝麻,但是,中国千名二院院士,他们是经过部门与专家推荐的,是经过评审的,程序按章做的,至少后面的小动作,程序管不了。结论----中国的许多芝麻比西瓜大!
许多专家推荐了不少专家为院士候选人,就是不推荐屠呦呦,他们有这样的权利,程序合法好象也公正。但是,大家有没有意识到,许多专家缺乏一种责任!可能他们担心这时候推荐屠先生会让人评头论足,但是骨子里,许多专家缺少的是一种‘担当’!
管理部门也理直气壮,没有专家推荐,程序上不能评选屠呦呦的国家奖,否则违法。程序合法!但其实骨子里面折射出管理上的‘不作为’。
许多官员得到了许多经费,他们是经过评审专家评的,管理部门领导批的,合法!
学校考核是按照学校文件的条款进行对照的,领导们得到了许多应该得到的收入,合法!
按照课题费来分配研究生与实验室,因为领导们经费多,又是许多学会的领导,他们多得也是合法的。
学会与协会的会议主席台正中,不一定是学术泰斗或学术成就之人,他们是‘官’,各单位推荐的人也是领导,言下之意,他们是领导,好重视起来,为本单位争取名声与利益。按照程序---合法!
什么都合法!
但这种合法反映到中国的教育与科技界,高校难进世界一流,中国缺少国际的原始创新,中国的许多技术没有办法上去,导致许多高端产品无法做出来,中国学校界与教育界的思想混乱,在院士评选、课题申请、奖项的评选中小动作很多,出了许多故事。
而且中国还有一个怪象,全职教授的科研经费没有兼职的领导多,科研考核分没有领导多,科研津贴也没有领导多。真是怪了,一条腿走路的双肩挑跑得比二条腿跑的全职教授们还要快!但这些都是合法的。
更有甚者,象李宁、段振豪这样的大牌专家下了大牢,一些高校的正副校长、党委书记站在被告席上(这例子太多了)甚至自杀(例: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中国到底缺少什么?缺少一种学术至上,缺少教授治校,缺少监督!
高校的许多法(或叫规章制度)是由官们定的,甚至量身打造的,当一个‘法’(管理规章与程序)不正确的时候,合法就是错误的。许多错误叠加起来,就是‘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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