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博文写得有点多,因为“金大米”事件中反映了我们科研文化、科学思维,甚至社会文化的诸多问题。
我前面没有对“金大米”事件中可能存在的违规和违法问题发表意见,因为我没有看到事实真相,没看到官方结论,不敢妄作评论。我只能对我看到的社会现象和思维方式加以评论和进行讨论。
今天终于看到了科学网登出的中国疾控中心9月5日晚发表的一个官方声明(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9/269208.shtm),和刚刚发表的一个关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记者访谈的报道《浙江医科院承认曾为转基因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2/9/269217.shtm)。报道本身以及前面美国塔夫茨大学发表的声明应该回答了大家关心的有关该试验是否有伦理委员会认证的问题。我只评论报道中一个明确的事实:
“研究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文章发表前,荫士安研究员收到了《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他签字同意发表。”
“关于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负责的美国NIH项目研究中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荫士安研究员表示不知情。”
文章后面有一个评论说出了我的、可能也是大家的疑问:“荫士安不知道用没用黄金米,文章都没看清楚就签名?”
文章都没看清楚就签名?
这件事使我想起了20年前我在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做博士后的时候,发生在麻省理工学院“Whitehead 研究院”中的一件轰动全世界科学界的事件。当时的研究院院长、诺贝尔奖获得者巴尔的摩(David Baltimore) 在著名杂志“Cell”上发表的一篇别的合作教授的文章上签了名,结果这篇文章被指控有“数据造假”。虽然被指控造假的第一作者不是巴尔的摩,巴尔的摩也不是文章的责任作者,巴尔的摩签名的时候也无法判断文章中的数据是否是造假,连后来介入调查的美国联邦调查局FBI都没有办法证明有造假。应该说巴尔的摩没有错。但巴尔的摩最终还是因为替责任作者教授辩护(该教授后来在FBI为调查设计的“圈套”中做了假),丢了他后来担任的洛克菲勒大学校长的职位。那篇文章的通讯作者教授也从此不准再申请NIH研究经费。
我们从这两件事中能学到什么?
在没有证据说“故意造假”之前,我们只能让自己记住:做事不能马马虎虎,读懂了文章,了解了作者再签字。出了问题要认真对待,尊重事实,不能马马虎虎凭感觉说话、做事。
但是,马马虎虎不是犯法和犯罪、不是汉奸和卖国贼。在事实没有弄清楚之前,不应做任何结论。当我写这个标题“至少是马马虎虎”时,脑子里同时也在想也可能“就是马马虎虎”。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猜疑,但猜疑是猜疑,最后还是要证据和事实说话。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讲证据,讲道理。
同时我们也想一想,我们的科研氛围、工资提级竞争制度、大环境的商业竞争文化造成的的“文章压力”是不是也起了“怂良为娼”,甚或“逼良为娼”的作用?
附注:
可能有的读者看到我文章的标题会误认我转变“立场”了。其实我对这件事本身本来就没有立场,因为我没有看到事实和证据。我的立场就是人道、尊重和科学。我是想通过这个事件和关心这个事件的人一起讨论,从中学会正确的、科学的思维方式,而不是要证明哪个人的对和错。对错是法律机构和当事人单位的事。大众不是法官,也不是专家。当大家都学会了正确的思维方法,每个人会自己判断是非的。大众的角色是监督,不是判决;是提问题,不是做结论。而现在网上的“广大博友”人人都成了法官和专家。这也就是我说的“文革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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