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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海市公安局长:
我是一个回国工作的美籍华人教授,现在中国科学院上海某研究所工作。我写这封信是想反映一个违法事件和公安人员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
本人于2011年4月30日下午驾驶车辆别克GL8商务车(车牌沪AXXXXX)自浦东延外环向嘉定区方向行驶,行至离外环曹安公路出口约1公里处加油站(上海绿畅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时间约为下午3点50分左右,加油后车辆在加油站的公厕附近停了2分钟,然后行驶至外环曹安公路出口处。
这时有一辆小轿车行至我车右侧,车中驾驶座上一男子告诉我我的车子尾部在漏油而且冒烟了。
听闻后我立即离开外环将车停靠在曹安公路安国医院(地址:上海市曹安公路1991号)对面的公交车站上,检查车辆情况。而之前告知我车辆漏油的那辆小轿车跟随我的车子将车停靠在我车辆前方。车上男子下车后非常热心的告诉我,我的车子冷凝管漏液已经不能再开了否则会烧坏引擎,他可以安排拖车拖至他所开设的修车点维修。
据他称他的修车点地址在华江路,北翟路口,联系电话为13671712083。
由于觉得事出蹊跷,我表示需要观察一下车况再决定是否到他的店里进行维修。他听后数次强调了车辆已无法驾驶需要维修而自己的维修点又离的很近的状况。当我检查冷凝管时他大概看出了我的怀疑,便迅速开车顺曹安公路离去。
我检查车辆破损的冷凝管后发现车尾冷凝管明显是被人为的用刀划开。我立即拨打了110,说明了当时发生的情况。
约10分钟后接到110嘉定分局电话(号码为:021-59995000)电话中对方要求我再次说明情况。我在电话中再次说明了车辆被恶意破坏,犯罪分子以修车为由谋取利益的事实。但对方表示我电话备案就可以了无需警察到场。
对此我表达了需要警察到现场勘查的要求。后又等待了约20分钟,接警的民警(胸牌编号为:XXXXXX)驾驶一辆车牌为沪EXXXX的警车终于到达我停靠车辆处。
我向他说明整个事件的过程,没想到的是他听到一半就告诉我“单子我开给你,别的事情你和保险公司去搞”。
我想可能是这位警察并没有理解当时的情况和我报案的目的。我便向他解释“我报案并不是为了获得保险赔偿,而是希望管理机关对这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的违法行为予以整治和查处,希望你能对情况仔细的了解一下”。
没想到我话还没有说完这位警察就把手一挥说“这个地区不归我管,我告诉你程序你到有关地方去报案”。
在我的整个案件陈述过程中他除登记我车牌号码外未做任何的记录,也不向我闻讯案情。我向这位警察详细描述该嫌疑人和他驾驶车辆的特征以及他所述的修车地点,他也是置若罔闻,甚至多次非常粗鲁的打断我陈述。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弯腰看一下车辆冷凝管的情况。最后他说“你有什么事情到公安局去说,这个我不管的”。我再和他理论,他理也不理,然后就驾车而去。在他离开时我要求该警察提供他的警号,他也是不予理睬。
这种对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和冷漠的态度实在令人吃惊。我不明白我向110打电话报警后,110中心为什么派来一个不归他负责的警察;也不明白这位警察为什么就不能够马上联系一个能够对这个事情负责的警察;更不明白为什么110中心和这位派来的警察对这样的违法事件毫无追查的兴趣和热情。这样工作态度的公安干警怎么能够保证一方百姓的安全和法治?
在之后的拖车和在北翟路别克4S店维修的过程中,我听维修店的工作人员说附近被割破冷凝管和油管的事件经常发生,所以4S店中都常备这些部件,可见该区域内案发率之高。
听到这样的事情的确让我很吃惊。首先是不法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加油站付诸如此胆大和恶劣的行径,其次是作为百姓利益护卫者的110中心和人民警察对犯罪行为如此的熟视无睹和无动于衷,对受害人如此的冷漠,不能不让人觉得这类违法事件的频繁发生和罪犯的肆无忌惮是和当地公安人员对违法事件的麻木不仁、不管不问是密切相关的。
上海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她的文明环境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我相信这样的案子有关部门只要愿意重视并不是很难破获。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和认真处理这件事情,严厉打击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把上海建成一个安全和文明的国际大都市。我诚恳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该事件的处理给予一个答复。谢谢!
后记:
该信发出约一个月后接到过公安部门的一个电话,说当时的警察态度不好,已经处理。但却没有告诉我究竟是如何处理了,案子是否进行了调查也没有下文,也没有人向我来了解案情。上海市公安局长当然是没有看到我的信,或者是看了信也没时间回我的信。
这类案件要调查应该不难。为什么不调查?这难道不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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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5-1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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