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美国得州考驾照,在填写资料的时候,一段文字引起兴趣,因为我本人教生命伦理学。选择的栏目是:如果发生意外,你是否愿意捐献器官?我当时选不愿意。理由在美国时间太短,如果在国内我愿意。
那么,美国的器官捐献怎么样呢?这个大家从格雷医生,豪斯医生等电视剧就可看出是一个非常完备的系统。而大英帝国,早在1972年就成立了国家器官匹配和分配服务系统,建立了国家移植数据库。截止2009年在册的器官捐献者超过1600万。
那么器官移植到底为什么在当今中国备受关注?其实与中国传统的思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有关。
器官移植在技术上飞速发展之后,器官供体成为主要问题。器官移植的供体来源主要有三种,死刑犯捐献、亲属间活体移植,以及脑死亡和传统死亡之后的自愿,无偿捐献者。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主要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
1984年,《六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明确了死刑犯“经临场监督的监察员确认死亡后,尸体可做其他”。
2007年3月,国务院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替代。条例规定,将未经许可摘取人体器官的行为视作违法。同时,该规定还禁止以盈利为目的的人体器官买卖,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对不规范的移植加强了监管。
2009年4月,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在全国164家器官移植医院投入运行,以患者病情紧急程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医学数据作为唯一排序原则实行分配。
2011年,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在全国试点“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
2015年起,我国实行器官捐赠自愿原则。
首先,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或者已开通试点的省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自愿申请捐献登记,再等待其单位将捐献者信息登记至管理系统。
2015年10月,卫计委宣布我国自愿捐献者今年达到高峰。
相信不久的将来,无偿捐献器官将走入每个现代中国人的心中,但捐与不捐取决于自己。
对当代生命伦理学相应章节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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